拉康是一个怎样的人 (聊一聊健康的事)

拉康说:“自我是他人的无意识,我之所以为“我”,就是因为它是虚幻不实的;你所认为的“我的决定”,就是他人的无意识、他人的决定。当然,这个他人不是具体指某一个他人,而是所有他人聚合在一起通过你来显现:无数的他人汇聚在某一个点,就会彰显出所谓的“自我”。

所以 从这个意义来说,拉康认为人的自我根本就是一个幻想,自我意识也是一个想象。

换言之,生而为人,我们的自我意识天生存在,但当深入去探索心理现象时就会发现,如果我们没有真正完成母亲的意识、父亲的意识与自我的意识的分离,就做不出真正的自我决定。

很多时候我们的意识只是在重复父母的意愿,实现他们的心理愿望。譬如我们在确认“我存在”以及“我的选择”“我的决定”等等这些感觉,到底是来源于我们的想象,还是真实的现状呢?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人是生物性的,尽管人是有意识的,看似是自己在做决定,是自己的感觉,但回到人本身的现实生活中,回顾我们的人生经历的时,那些我们以为是自己做出的决定和选择。

实根本不是自己的,大都是来自于自我的想象和大他者投射过来的欲望。

因为从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 人是不能拥有自我决定权的自我、不太受父母影响的自我。 这句话怎么理解呢。

意思是很多人的心理成长,或者说自我意识的成长与发展,都会阻滞在一个地方。所谓的“没有长大”,无非就是指小孩子的状态。

被父母占据,被父母的意愿所影响,变成了生物性的机器人,执行的代码是父母的感受和意愿。但当我们有了选择,产生自我意识和自我存在感后,如果一直停留在不断的反抗中,我们精神世界就还是小孩子。

只是在最初的时候,通过反抗和分离进入一个很少受父母影响的独立场所,然后进入他人的无意识场所。

当我们从父母的无意识中摆脱出来,进入所有他人的更广阔的无意识后,父母就与我们平等了,因为父母的自我也是来自他人的无意识。

我们与父母处在平等的位置,获得独立的感觉,但这还不是真正究竟层面上的自我意识。

那么,如何维持通过选择初步建构的自我意识或自我存在感,并实现究竟的自我意识呢?这就不得不说到另一个话题:大他者,也可以理解为欲望。

大他者,用拉康的话解释就是我们行动时有意识无意识遵循的事物,或规定着我们所谓的真实的状态的东西。

类似如语言符号体系、道德、意识形态、上帝、如来、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感觉、无意识等等都可以归结为大他者。

或者根据他者与大他者的关系理解:他者就是他人、他物和他人的观念,我们可能会参考、类比、模仿与认同他者。而大他者就是抽象、升华出来的我们认同的他者集合,即大写的他者。

下面举一些大他者的例子。第一个例子:语言是我们的一个界限,作为大他者规范、限制着我们的思想。主体是语言的一个功能。

拉康认为,语言是我们的器官。德里达说过:“只要一个人说话,只要他进入语言的媒介之中,他便失去了自己的独一性”,受大他者影响。

第二个例子:在中国,我们会遇到这样的表述:为了做合格的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大家要努力学习,锻炼身体。在有些时候,甚至娱乐也是在共产主义和毛主席的名义下,连爱情也是革命的情感。这即是将日常事件铭刻于大他者:以大他者的名义。

第三个例子:有神学家认为,天堂里亚当的性器官,只要主人愿意就可以勃起,或者说完全靠上帝的、大他者的命令勃起。

第四个例子: 荣格说过:“无意识就是上帝,”无意识中隐藏着丰富的甚至神圣的秘密和力量,起到了上帝、大他者的作用。

当然,拉康将荣格的话颠倒了一下: “上帝就是无意识。”意思是,我们存在的终极保证——如果有的话——上帝,其实不过是无意识而已。

大他者也可指能赋予行为以意义的大他者。

如拉康认为:“大他者并不存在,”不存在生命(思想、行为)的终极保证。或者像齐泽克说的那样: “不存在的其实是主体自己。”

拉康和齐泽克是第二代精神分析学家,按照拉康的说法,精神分析学家需要自己为自己授权。譬如 小说《一九八四》中,主人公怀疑老大哥(即大他者)不存在,审判他的人却说:“不存在的是你!”

这里的意思和2.8节一样:大他者/上帝不存在,自我/人也就不存在。

我们应该明白,大他者一开始其实不存在,只能通过认定、命名才能重建大他者。 就像2.5节和2.8节提到过的, 世界是怎么样的和我应该怎么做并没有关系。

我不赞同由于对世界的某些认识而得到的“必然应该怎么做”,比如清心寡欲,为了生活奋斗,等等。

更重要的例子是,比如有人说,人性就是要心情愉悦,吃喝玩乐,*交性**繁衍后代,所以明明不能在一起也坚持一生只爱一个人的想法违反人性。

再比如,种种文学小说中,作者都把欲望升华为大他。这些看法的实质是认为这世界总有什么规律、本质,可以维持行符号秩序的一致。

然而,大他者并不先天地存在, 没有什么东西一开始就可以维持自己符号秩序的一致,包括人性,只有你乐于接受为大他者的事物才可以。

譬如即使佛家强调色即是空,但我也可以入红尘万相;我不在乎违反与感觉冲突的人性(要区分作为深层原因的人性与作为纯粹表象的感觉)。 换句话说只要我不把这些视为大他者,那么这些可能的世界事实就不能给我提供行为的意义。

比如有人认为人活着一生都是以物质欲望和快感为基础,其余的不值得追求;还有人认为人即使没有世俗的欲望一箪食一豆羹也可以自得其乐。

这也就证明了对于人来说,每个人个体的感觉也作用于别人来说也是大他者,但是这种大他者(感觉)重要性只是对于个体才成立。

看到这可能有人会说,那我们能不能逃脱对于自我幻想(镜像)的牢笼和被大他者操控的欲望呢? 其实不可能。因为人本质上就是一团欲望。

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充满语言和符号规则的世界中,欲望一般是指象征性愿望的替代品。比如刚刚聊到的我们内心想要寻找的是感受性目标,例如愉悦感,但感觉是没办法直接得到的,只能通过物化的物品和对象才能获得,诸如买一双鞋子、一座房子或者获得异性的喜欢等,这些都是对欲望的追逐。

对欲望的追逐,一方面可以维持自我意识,另一方面也会迷失自我 ,因为我们追逐的对象、目标和替代品并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东西,永远不可能为我们提供真正的满足。

因此, 追逐永不停息,这也契合自我的本质——虚幻不实。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会用这种方式来获取自我存在感。因为要 想达成这些欲望,就需要遵守生而为人的规则。

由此我们看到, 束缚我们的规则,其实正是造就我们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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