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
二、传销的行为方式
(一)网络购物型传销
打着“电子商务”“消费返利”等旗号,以“社交电商”“分享经济”“自我省钱、分享赚钱”为噱头,建立网络购物平台,借助社交软件以人际网络营销的方式 进行宣传推广的传销活动。
(二)网络投资理财型传销
打着“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等旗号,攀附曲解金融创新战略和社会热点概念,以高额返利、 创新回报为诱饵吸引群众参与的传销活动。
(三)网络创业型传销
打着“居家创业”“隔离经济”“网络兼职”等旗号,以“动动手指轻松赚钱”等话术吸引群众加入,从事视频点赞、视频观看、广告点击、会员卡销售的传销活动。
(四)债务抵消型传销
打着“消费返利”、“购物还本”、“债务拆解”为幌子,以承诺帮助债务消除,开展“三角消费返利模式”活动,骗取债务人加入。
(五)交友互助型传销
打着婚恋交友、做生意的幌子,利用电话邀约问候及微信、陌陌、QQ、微博、抖音等社交软件诱骗朋友、网友参与交高额入门费,以“躺平”收益为诱饵引诱群众参与的传销活动。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策划传销活动,介绍、胁迫、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活动,本人参加传销活动,以及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的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四、如何防范传销
一是注意学习、了解《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树立勤劳致富、传销违法、拒绝传销的防范意识。
二是在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保存汇款账号、汇款凭证、交费收据、介绍人员更高级上线人员的姓名、电话、互联网账号密码等相关证据线索,及时提供给执法机关,以便于及时、准确打击违法犯罪,保障自身的权益。
三是如果被骗到外地,到达当地后绝口不谈工作、生意,而是带你游山玩水、熟悉环境、所谓放松,要看你的身份证等行为时,一定要保持警惕,发现情况不对时,一定要机智应对,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逃脱,如果发现该组织从事传销活动的证据后,应设法与当地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
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
来源: 昆明市晋宁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