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陪儿子(小轩)去联通营业厅,办理套餐变更手续。
他马上要出国了,因此打算把原来129/月的套餐,变更为最便宜的套餐,只需要能接收短信即可。
到了营业厅,营业员帮我们查了一下后,说:“您的套餐无法解约。”
小轩问:“为什么?”
营业员:“您这里是签约一年的套餐,所以享受了每月8折的优惠,每月实缴套餐费为103元。
需要到今年12月31号,套餐结束后才能解约。”
小轩:“按你所说,这个套餐是今年1月1号生效的,那就是在去年12月份签约的啦?”
营业员:“是的。”
小轩:“问题是当时我在美国呀。我去年一年都在美国。今年1月份才回来。这个套餐是怎么跟我签定的呢?”
营业员:“这个我们不知道,是不是您接到了联通的电话,然后您在电话中变更了呢?”
小轩:“不可能,这个号我在美国期间,不接任何国内电话。”
营业员:“有没有可能是联通发了短信给您,您短信中点击了链接确认呢?”
小轩:“不可能,我也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操作。”
营业员:“那不好意思,现在就是解约不了。如果您实在要解决,需要缴纳违约金。
违约金的计算规则为:补交已使用套餐的8个月差价。
也就是(129-103)*8=208元。”
我和小轩算了一下帐,这样补交也比再交4个月的套餐费划算呀。
而且出国以后,不在国内,能否变更套餐也不好说。
因此补交了违约金,才算把套餐变更好了。
出来后小轩说,他确定以及肯定,没有收到过联通的电话或者短信通知,进行套餐签约。
所以这个套餐是怎么来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