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如令者死无赦”,我国古代对不环保行为的处罚居然这么严

环境保护作为当今社会的热点话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在不少有识之士的努力下,我国的环境保护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其实数千年来,我国古人一直都非常看重对环境的保护。如果有不环保的行为或者违反环保法的行为,都要受到非常严厉的处罚。如,西周时期周文王在公元前1150年颁布的“伐崇令”,规定“有不如令者,死无赦”。意思是,如果有人敢不遵从禁令,一律处死,且不得说情赦免。此法距今已3100多年,是世界最早的环境保护法。

“有不如令者死无赦”,我国古代对不环保行为的处罚居然这么严

齐国的惩治条款比“伐崇令”更为严厉。《管子·地数》中记载“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即破坏封山行为是死罪,不得赦免;有违犯禁令的,左脚踏进,砍掉左脚;右脚踏进,砍掉右脚……这种为保护环境而剁断肢体的残酷惩罚,早在殷商时期已出现。

《韩非子·内储说》有这样的记载,“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即把灰烬这类生活垃圾倒在街道上,被发现后将被剁掉手。进入封建社会后,历代对违反环保法者同样也不轻饶。如在唐、宋两代,随便烧荒者一旦被抓到,要被判处古代五刑中的笞刑——“笞五十”,即用鞭杖或竹板抽打屁股(臀)或背部50下;“伐毁树木”的,则以偷盗罪论处。历代在保护水源方面的规定也很多,如唐宋法律上都有规定,“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

除了对破坏环境和不环保行为的严厉处罚,我国古代先贤以其睿智见解,提出许多至今看来仍不过时的环保观点。

例如,齐国的上卿管仲,在任时倡导环保治国,《管子·地数》中记载“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为天下王。”管仲指出要尊重自然规律,适度砍伐,并且在合适的时间砍伐。管仲还根据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提出了环保“四禁”概念。管仲的这种环保治国理念,不仅提出了环保问题,也考虑到了民生问题。

而流传至今的“千年井,不反唾”这个故事一直在告诫着人们不要弄脏水源,要懂得保护水资源,爱护自然环境的道理。

故事的内容提到,古时候,在我国江南某地有一个小官吏。一天,他接到一个去京城送文件的任务。他骑着马匆忙地上了路,傍晚时歇宿在一个旅馆里。旅馆里有一口水井,这口水井给南来北往的行人增添了许多美好的回忆,井水冬暖夏凉,还有一丝淡淡的甘甜。小官吏喝着甘甜的井水,感觉旅途的劳累减轻了许多。但这个小官吏却是个自私的人,第二天早上他离开旅馆时,便顺手把马吃剩下的残草败根倒在了水井里。过了大概一个月左右,小官吏从京城办完事又来到这家旅馆歇宿。他赶到这里时,夜幕已经降临,经过一天的长途跋涉,小官吏感到又累又渴,他便想从水井里打水喝。但因为天黑,他看不清水桶里的水,又饥渴难耐,于是就大口地喝起了井水,结果却喝进去一根草杆。草杆卡在小官吏的喉咙里,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不一会儿,小官吏就丢了性命。而这草杆正是他上次来时,倒在水井里的残草败根。古人为了吸取小官吏的教训,便告诫后人说:“千年井,不反唾。”

无论是在我国古代还是在当代,环境保护都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环境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随着时代的发展,环境保护的观念也更加深入人心,希望每个人都能谨记古代先贤的环保思想,继续爱护和保护好我们的环境,为建设美丽中国生态文明贡献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