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3人被抓 (10人被批准逮捕)

自今年1月“百日行动”开展以来

洛阳市市场监管、工信、公安

民政、城市管理等10部门

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保健”市场虚假宣传、消费欺诈

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

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截至目前,共出动人员8725人次,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场所、“保健”类店铺、重点区域6443个,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69次,协作执法42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77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4万元。清理虚假信息(网络)35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件。市公安局立案9起,刑拘3人,取保候审5人。目前,共查处涉及“保健”产品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违法案件54起。

市民如果发现了违法犯罪线索,可拨打电话12315或110进行举报。

警方出手4名男女当场被抓,23人被刑拘最新消息

案例如下

一、洛阳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虚假广告案

基本案情:

洛阳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在网店销售芒果蜜饯干,其宣称“降低胆固醇,防治心血管疾病”。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之规定。此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河南某药业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案

基本案情:

2019年2月21日,洛阳瀍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河南某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消毒用品“滴耳康”、“肤畅”,保健食品“百食消”时,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用语的广告,其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之规定。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偃师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刷单炒信案

基本案情:

偃师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的方式,为入驻第三方交易平台某商城的商家提升网店信誉和商品销量。当事人为45家店铺共计刷单25346笔,虚假交易商品货值2200余万元,共收取佣金18万余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规定。该公司被处以20万元罚款。

四、洛阳市西工区某保健食品店涉嫌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

西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洛阳市西工区某保健食品店,该店内摆放有"汉兴"牌清夫颗粒和清夫液抑菌剂,其产品包装上产品特性介绍"适用于皮肤的清洁除菌,抑菌止痒,保持皮肤水分,调节皮肤代谢。但该店内摆放的宣传册写有:清夫系列适用于:牛皮癣、皮炎、湿疹、体癣、瘙痒症、灰指甲等用语,暗喻有治疗以上病症作用。该店涉嫌虚假宣传,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五、老城区某医疗器械经营部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广告案

基本案情:

老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位于老城区邙山镇陵园路某店铺门面前摆放一宣传画报称,“整体搭配—专业调理未发疾病,专业修复破损细胞,专业清除血液垃圾,调理长期困扰的慢性疾病”等内容,该门店经营的产品是食品,并不具备治疗功效,该广告内容将商品与药品相混淆,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该广告内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六、洛龙区查获假酒案

基本案情:

2019年1月22日,洛龙区市场监管局接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举报,到洛龙区安乐镇某村一仓库检查,现场查获840箱仿冒北京二锅头白酒,共计10080瓶,案值约55000元。这批二锅头白酒涉嫌仿冒中华老字号永丰牌北京二锅头白酒的包装装潢,由于查处及时,还没有流入市场,目前该案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