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桥网统计显示,截止到17年的1月底共有1811家问题平台,其中立案的不足5%,共有22家平台被宣判,不足2%。P2P立案难,且过程漫长,追回的资金也有限,P2P在经过之前的快速扩张之后,存在不少弊端,征信体系不完善、违规成本过低、惩戒措施不严格等,造成平台跑路事件频发,一直以来,跑路平台就像一颗毒瘤,扎在投资人和从业者的心间。平台之所以能轻易跑路,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犯罪成本过低。

P2P
宣判的这22家平台,有3家平台的涉案金额在亿元以上,有7家平台涉案金额在5000万以上,与巨大的涉案金额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过轻的处罚,徽州贷案,判处负责人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40万,此案共涉及2000多名投资人,非法吸收资金2.5亿;南瓜P2P,负责人背叛有期徒刑4年6个月,处罚金70万元,该平台涉及资金4602万元,314名投资人。
人们都说网贷是个一本万利的行业,如此低的犯罪成本,有那么多人奋不顾身的投身网贷大军也不奇怪,没有问题就心安理得的享受成果,出了问题,也不过时坐几年牢,罚点钱而已,如果不改变现状,平台跑路的问题将一直存在。
此前有媒体报道,广东有个90后*取盗**8只鹦鹉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9个月,处罚金10万元,和P2P犯罪相比,法律似乎是不公平的,为何法律对P2P犯罪能网开一面呢?银桥网了解到,我国法律对P2P问题平台的定性一般有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和非法集资罪两种,这两者的区别是平台的运营商是否存在主观的非法占有,而想要证明主观动机是非常困难的,需要要耗费大量的时间,操作起来也比较麻烦,在当前这种情况下,将罪名定为非法*储吸**罪,反而有利于橙汁犯罪分子,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我国当前的法律政策对P2P网贷有一定的约束,但是缺乏详细的规范性的立法和监管,所以要从细化网贷行业立法着手,每一个行业的发展都要经历一个混乱的过程,想要尽快结束这个过程,需要行业自律,也需要相关部门完善政策法规,法律的存在是为了解决问题,有一定的滞后性,而在日新月异的网贷行业,这种滞后性就更加明显,银桥网相信随着网贷行业的不断成熟,制度也会逐步完善,平台跑路事件将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