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B轮融资的永利宝因为虚假宣传被罚272.5万!

据悉,今年1月,P2P平台永利宝因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272.5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当事人上海永利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2015年7月6日至7月26日间,委托某广告公司在其所属的楼宇电视广告位内,对外发布当事人自行设计制作的“亿元救市计划”广告。广告内“救市”、“亿元救市”、“100%本息安全”等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为虚假的内容,广告发布费用共计人民币1362500元。

决定书称,以上事实,有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运营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的询问笔录,某广告公司委托代理人、销售助理的询问笔录;双方的广告发布协 议书及相关材料、“亿元救市计划”的活动规则及实施情况明细、涉案广告设计稿及相关往来邮件;涉案广告的实际投放画面、有关涉案广告投放情况的说明;当事 人及某广告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人员的公民身份证复印件等书证材料予以证实。

互联网金融平台因违反广告法被罚,永利宝已不是第一家。今年3月,广西南宁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在对双拥路一家互联网金融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网站发布自己的理财产品收益是银行产品的2~3倍等信息,涉嫌违反了新《广告法》中“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规定,被工商执法人员责令限期改正。

2016年3月9日,上海市工商局发出2016年第1号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对2015年以来被上海市工商部门查处的9件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其中三起与金融理财有关。而此前,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恒昌汇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也曾因违规宣传被罚。

新《广告法》规定,广告中不得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首个”、 “首选”、“最好”、“最大”等极限词用语。一旦发现违规,将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银资网翻看我大互联网下的各种各样广告,仍有不少P2P平台存在明显违规的宣传。如宣传中存在“提供100%保障”“全额赔付”,甚至还存在“首家、极致”等极限用语。“首家、极致”等等限制用语“费用很贵”银资网提醒各平台且用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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