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低!审批快!*速放快款**!催款不家访!”这样的*款贷**广告小心了!在河南省郑州市做生意的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掉进“套路贷”陷阱难以脱身,差点走上轻生的道路。
经郑州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5月9日,郑州高新区法院以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郝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郝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郑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某在郑州经营一家汽车美容店,因为店铺资金周转遇到了一些问题,就想通过*款贷**缓解资金上的压力,“上网的时候,弹出了一条*款贷**广告,上面写着‘利率低、*抵押无**、审批快’,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了。”
本来只是借款1万元,可让李某没想到的是,在与*款贷**公司签了合同后,到手的钱只有6800元,而之后的几个月,更是连本带息滚到了十几万元。*款贷**公司催收员还隔三岔五上门催债,眼见多次催债无果,便强行将李某带往外地,途中对其拳打脚踢,并非法拘禁李某及其家人12小时,这让李某一度崩溃。
眼看李某已无力还款,业务员便向李某介绍其手中还有其他的*款贷**公司。李某为了偿还之前的*款贷**,只好又通过业务员向其他*款贷**公司先后借贷,在向速达公司(化名)*款贷**时李某已经先后向20多家*款贷**公司进行了借贷。
这些所谓的*款贷**公司套路大致相同,*款贷**合同上写明2万元的*款贷**数额,实际*款贷**数额为1万元,除去*款贷**公司收取的各项费用,*款贷**人实际拿到手的钱只有6000元至7000元左右,*款贷**时还必须明确个人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地址。同时,业务员还会让*款贷**人将之前在其他公司*款贷**、还款的手机记录都删除,声称只有这样才能通过审批。
报案之前,李某已经偿还*款贷**本息40余万元以及一套房产,可即便如此,李某每天仍在发愁如何面对多家*款贷**公司的上门催收。
郝某是速达公司的投资人兼老板,为了方便公司*款贷**业务开展,招揽了许多业务员,他们的职责就是给公司拉客户,让客户到公司*款贷**,业务员根据开单量赚取提成。
“业务员每做成一单业务,公司会给业务员200元的奖励,如果业务员把*款贷**人推荐到其他公司,并在其他公司做成了*款贷**业务,那家公司会按照*款贷**额的一定比例返还给公司。”据郝某交代,各个*款贷**公司的业务员都在一个“踢球精英群”中,而*款贷**人则被叫做“球”。顾名思义,就是把*款贷**人当成皮球,在各个*款贷**公司之间踢来踢去,进而让*款贷**人的*款贷**数额越来越大,直到牢牢被套住,无法挣脱。
在多位被害人的陈述中,他们曾经在同一位业务员的介绍下向多家公司进行借贷,紧跟其后的是利滚利、息滚息,明知是套路却又无可奈何,只能越陷越深。
2019年下半年,因无力偿还*款贷**,多名速达公司的*款贷**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后经郑州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认定,速达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与被害人签订虚假借贷合同,通过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虚增债务,进而向被害人索要虚高*款贷**。在被害人还款逾期时,指派公司人员上门催收。郝某系速达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创建者,负责运营成本,亲自控制放款、回款、参与催收,是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其他犯罪嫌疑人已另案处理)。另查,郝某在催债过程中还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郝某最终受到应有刑罚。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刘立新 张艳霞 刘璜 段紫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