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引
大明弘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五月初六日,晓刻(大约凌晨四点前后),司礼监太监戴义匆忙出宫,急召内阁大学士刘健、李东阳、谢迁三人至乾清宫见驾。刘健三人依旨入乾清宫,于冬暖阁内见到了穿着便服,坐在龙床御榻上的弘治天子。
只见此时的弘治天子玉色发赤,脸上呈现出的是不健康的潮红,刘健三人心中虽然升腾起不详的预感,但也只能暂且跪在榻前叩头问安。
弘治天子没有顾得上和大学士们说话,只是燥急的对近侍道:热甚,不可耐!
左右伺候的宦官忙取水来,在拿毛巾给皇帝擦拭消热后,这才听到弘治天子悠悠道:朕嗣祖宗大统一十八年,今年三十六岁,乃得此疾,殆不能起。

皇帝悲观的态度,让刘健等惊骇莫名,慌忙宽慰皇帝,言说圣体神气充溢,只需宽心调理,自然无碍。
弘治天子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于是自序即位始末,命太监戴义执笔详细记录,并握住刘健的手,口称先生,希望刘健和其他大学士要悉心辅导太子做个好人。如此托孤顾命的架势,令在场诸人泣不成声。
五月初七日,午刻(正午),大风忽生,卷尘埃四起,悠扬的钟鼓声适时响彻皇城,明孝宗弘治天子崩于乾清宫。

自四月末到五月初,孝宗皇帝从偶感风寒到龙驭宾天,仅仅经历了短短八天时间。事实上在五月初一,礼部尚书具本问安时,弘治天子还曾乐观的表示“朕体调理渐痊可”,哪知端午过后,皇帝的病情就急转直下,最终散手人寰,令百官惊闻,无不哀悼之至。
四朝元老、时任吏部尚书的马文升对孝宗突然去世,心生疑虑,五月十二日就立即上疏太子朱厚照,请太子殿下仔细追查先帝驾崩缘由。
一时间关于孝宗死因的传言,遍布朝堂,其中不乏阴谋论者,百官为之群情激奋,议论纷纷。

那么明孝宗壮年忽崩,其中是否真的另有隐情呢?
明代的太医制度
明孝宗作为一代贤君,他的死着实令不少大臣,发自内心的感到五内分崩、不胜哀痛。大臣们认为,皇帝因祈雨斋戒而感染风寒,是不足以致死的,故要求彻查,以“释军民无穷之恨”,这当然也在情理之中。
于是从孝宗生病起,所有参与诊断、治疗及进药服侍的人员,都被一一追查,才过三天,案情基本上就有了眉目。
皇太子朱厚照(五月十八日即皇帝位)将司设监太监张瑜,掌太医院事、右通政施钦,院判刘文泰,御医高廷和等主要涉案人员下狱论罪,罪名便是“妄进药饵”,也就是说孝宗死于药不对症。

说到这儿,笔者先要暂停一下下,为了能让各位更清楚的理解孝宗之死的前因后果,笔者先带大家简单了解下明代的太医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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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太医院的制度,多沿元制,官署职衔也几经变更,直到洪武二十五年重定官制后,才基本定型。
太医院堂上官(即正官),为正五品的院使一人(主官),正六品的院判二员(副官);之下设属官御医四人,后改为十人,正八品;另外还有从九品的吏目,不定员。除了有品级的医官外,太医院内还充斥着大量不入流品的医士、医生们。这些等级分明的人员架构,共同构成了明代庞大的中央医疗体系。

而太医院的职责,共分为两部分,其一是管理全国医政;其二是保障皇家成员的健康,毋庸置疑,这是太医院作为中央官署最为核心的职能。至于太医院中直接负责皇室医药的地方,则称之为“御药房”。
为了充分服务皇家,明代规定,凡太医院院使、院判、御医等医官,每日要两班轮值御药房,以备宫中不时之需。因事涉皇帝健康,除了轮值的医官外,还有大批经礼部考核选拔出来的,医术最为精湛的医士入药房供事。
但有意思的是掌御药房事务的,却不是太医院院使,而是极具大明特色,由宫中太监提督(注明一下,太监是正四品宫职,非后世宦官俗称)。

宫内规矩多,给皇帝诊病更是流程繁复。
每逢皇帝染病,需要诊治时,院使、院判、御医等医官都要参看校同。接到皇帝传唤,从医官的着装、入宫的规矩都有讲究,比如太医必须穿吉服(礼服),在皇帝诊病的宫殿中需要设火盆,焚苍术杂香辟邪等等。
在给皇帝诊脉时,由两名太医同时就诊,一人诊左手,一人诊右手,然后交换再诊。待诊脉结束,各自讲述皇帝得了什么病,之后回到御药房计药开方,并详细说明药性,如何治症等等,由医官和提督太监共同上疏奏明皇帝。
接下来的煮药、进药环节,也都得有医官和太监从旁监视、试药,并记录在档案之中,以备日后查阅。经过如此复杂而严密的程序后,药饵方才送达皇帝面前饮用。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给皇帝治病、进药有着严格的程序,为何发生了“妄进药饵”事件呢?
理由很简单,主管御药房的太监和当值的医官并未按照程序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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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在孝宗皇帝祈雨斋戒感染风寒后,着即命掌御药事太监张瑜与太医院商议处方,而御药房那日当值的是院判刘文泰和御医高廷和,不知出于何故,三人擅自更改诊病程序,根本没有为皇帝诊视,便直接议定了药方,抓药熬制,“辙用药以进”。
哪知服用汤药后,孝宗病情逐渐加重,开始出现了“玉色发赤,火声盛气”的发热症状,紧接着太监张瑜与院使施钦及院判方叔和、医士徐昊等再次进药,结果同样的药不对症,本就体弱多病的孝宗皇帝经不起折腾,以致弥留。

根据明人沈德符所撰《万历野获篇》记载,“妄进药饵案”的关键责任人为太监张瑜与院判刘文泰两人。
实际上在第一次进药后,孝宗不见好转,张瑜改和院使施钦及院判方叔和等再次进药时,是经过正常诊视的,这一点也在《明武宗实录》上得到证实,因此施钦、方叔和最终仅被革职为民了事。
那么张瑜和刘文泰为什么如此胆大妄为,敢不经诊视就用药呢?
《明武宗实录》上给出的原因是,“先帝不豫,瑜欲援引文泰等,徼幸成功”。白话就是说,张瑜和刘文泰如此这般,纯粹是为了想治好皇帝,从而邀功。

看到这里,估计会有人心生疑问,就算是那两人为了邀功,而省去了诊视的程序,那也得皇帝本人同意啊?再者说,风寒并不是什么疑难杂症,即便不诊脉,经验丰富的医家,通过望、闻、问等方式也可以确诊,按说何至于此?
第一点其实也好解释,宫中规矩多,皇帝本人经常被条条框框约束,从皇帝的角度来说,若是少些繁琐的拘束,自然是再好不过。
所以我们大可以理解张瑜和刘文泰为何邀功。试想下,孝宗皇帝体弱多病,怕是没少让太医院诊病,看病的规矩太多了,一次还好,经常性如此,孝宗难免不耐烦。在众人眼里,不过是一场小病,因而太监张瑜出于讨好皇帝的目的,敢和刘文泰等直接定方抓药,只是没想到议定的药方出了问题。

因此第二点成了关键,经验丰富的医官怎么就出了大岔子?
如果笔者告诉你,掌管太医院的二号人物刘文泰,其本人医术稀松,你会是什么反应?估计就像听到医院的教授级副院长,没能考取医师执业证书一样荒诞吧。
捐纳补任与传奉升授下的黑色幽默
和元代一样,明代也将行医之人编为医户,世代承袭,不得叛籍。这些医户按照“配户当差”的户役制度,接受朝廷的差遣,应役取补,充任太医院医生、医士。
《明史·方伎传》就记载道:医与天文皆世业专官,亦本《周官》遗意。攻其术者,要必博极于古人之书,而会通其理,沈思独诣,参以考验,不为私智自用,乃足以名当世而为后学宗。

也就是说,医生这类专业性较强的职业,需要医户出身,世代都是干这个的(其他行业也不让干呐),那可真是实打实的医术传家。虽说限制死了医户的就业范围,可父子相袭,也有利于医术的精深研究,且知根知底,杜绝了庸医服务皇家的可能。
医户子弟选入太医院还要经过严格的考核,方能充任医士。而医士经六年、九年考核后可以升任吏目,之后拾级而上依次为御医、院判甚至院使,可以说医官的升迁是经过日积月累,层层选拔而来的,防止了滥竽充数之辈的侥幸。

但从明代中期开始,纳粟捐官蔚然成风,医生、僧道等专业人员的选授,更是重灾区。成化十五年闰十月,明廷就特别规定:阴阳、医生、僧道、吏典照例纳粟,*考免**入选。
到了弘治初年,这项纳粟*考免**制,再次被朝廷重申,可想而知,医户子弟进入太医院的门槛降低,花点钱就能充任医生、医士,谁还会执着于钻研医术?这样的危害自然是巨大的。以至于万历年间的礼部官员,无不痛心的感慨那些“朝输纳而暮加衔”的医士,“将《素问》诸书束之高阁,而仓扁岐黄之术无人也”。
试问,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下,太医院的医疗水平能高到哪去?

更为匪夷所思的是,皇帝往往通过传奉官的形式,将宠幸之人授予官职,而阴阳、医、道、僧之流技术官僚最容易得到皇帝青睐,得授高职。
比如成化皇帝继位后,由宦官传旨,不经吏部选任,直接给太医院御医施安等人升官加俸。到了成化末期,皇帝宠信方术,传奉之风愈演愈烈,如李孜省、继晓等倚术进幸,被授予高位。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就连内阁大臣都上书进献丹方、房中术,可以想象成化晚期的宫廷,都充斥着怎样一群人。
刘文泰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进入了太医院。

他的医术怎么样,《万历野获篇》里有这么一条记载,说的是弘治十六年,皇帝命重修本草讹误,刘文泰等充其役,但刘文泰“于本草实懵然”。
什么叫“懵然”,就是一窍不通。
这样的人史书上没说他如何当上了太医,并在成化朝成了太医院院使。但是根据刘文泰之后在弘治朝结交太监张瑜,并逐步得到张皇后的信任来看,此人虽然医术不咋地,投机钻营的本事不小,那么能让成化皇帝升他为正四品的右通政领太医院院使,可能也是通过投上所好,传奉得职。

成化二十三年,成化皇帝染病,太医院院使刘文泰“投剂乖方,致损宪宗”,也是同样的药不对症,加重了成化皇帝的病情,致使明宪宗成化帝旬日而崩。
明孝宗弘治帝继位后,将刘文泰贬官为正五品太医院院判,可刘文泰借助内宫的关系仍旧混的风生水起,“遇上及中宫有疾,无论内外科,俱令文泰直入矣”。这也与弘治天子早期厌恶那些幸进的传奉官,到后期也开始滥封息息相关。
因此弘治十八年时,皇帝风寒得疾,刘文泰居然能误投大热之剂,此举看似荒诞,却又那么的理所当然。
事后本应论死的刘文泰和张瑜,却因中宫张太后以及交情不浅的大臣(大概是谢迁、李东阳二相)的俱免死,仅发配充军了事。

最后说一个故事之外的事。
弘治十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弘治天子偶染风寒,暂且免朝的第一天。
因进入夏季京城天气开始炎热,也许是热疾的缘故,让弘治天子更能体会到酷热之苦,推己及人,于是下诏两法司并锦衣卫,赶紧清理监狱待审判的案件,轻罪者无干证者该放就放,徒流以下减等发落,重罪情可疑者,并需要枷号暴晒示众者,都要上奏以闻,以此疏减在押犯人暑热之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