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六五环境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稳定在90%左右,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入河排污口整治率、近岸海水优良率居全省第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2.98降为2.78,空气质量提升……过去一年,莆田市水环境质量有新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平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平近**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和保护好湄洲岛的重要嘱托,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和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贡献生态力量。
3大亮点速看莆田市生态环保成效

● 两项考核获评“双优秀”
在全省2020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全省2019-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均获评优秀等次。
● 一些工作位列全省前茅
全省2020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通报,充分肯定莆田统筹推进饮用水、流域水、内河水、近岸海水“四水”共治,打造生态文明木兰溪样本;坚持全域统筹,大力探索农村污水治理“提升版”的经验做法。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稳定在90%左右,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入河排污口整治率、近岸海水优良率居全省第一。通过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竞争性评审,莆田市被列为全省唯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市。
● 推进“数字木兰溪”建设,监管创新取得新的突破
推进“数字木兰溪”建设,已建成投运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有32座,今年计划再建30座,基本覆盖木兰溪干流、主要汇水支流以及乡镇交界断面,可初步实现全流域水质在线实时监控,变事后通报为事前预警,推动“监测吹哨、管养报道”。
一组数据读懂莆田市生态文明建设质量

1、水环境质量
2020年全市2条主要河流10个评价断面总体水质保持优。I~III类水质比例为90.0%,同比持平;I~II类水质比例为40.0%,同比上升20.0个百分点。
木兰溪:水质良好,水质功能达标率为100%,I~III类水质比例为83.3%,I~II类水质比例为16.7%,同比均持平。其中三江口断面为地表水IV类水质,超III类水质项目为溶解氧。
萩芦溪:水质优,为II类水质,同比水质有所好转。除江口桥断面为III类水质,其余断面均为II类水质。
3个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各期监测值均达标,达标率为100%,综合营养状态指数均为中营养级。
2个淡水湖泊水库中,I~III类水质比例为100%,同比持平。II类水质占83.3%,同比上升33.3个百分点;III类水质占16.7%,同比下降33.3个百分点。
2、大气环境质量
2020年莆田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5.9%。空气质量一级达标165天,二级达标186天。6个项目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各县区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按达标率、综合指数、优天数总体考核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仙游县、北岸开发区、荔城区、秀屿区、涵江区、城厢区。
2020年莆田市为轻酸雨区,大气降水酸雨频率为16.7%,同比下降18.2个百分点。降水pH年均值为5.57,同比上升0.08个pH单位。降水pH值范围为4.76~7.32。
3、声环境质量
2020年全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5 分贝,区域噪声环境质量为二级,属较好水平,同比均持平。
全市各类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均为100%,同比持平;夜间达标率为87.5%,同比下降12.5个百分点,其中混杂区和交通干线两侧道路噪声第二季度超标。
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为69.4分贝,同比上升1.1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属较好水平,同比持平。
6大关键举措读懂莆田市生态环保工作

▲ 护航高质量发展
主动服务“双轮”驱动有作为。围绕“343”重点产业,实行“豁免一批、承诺一批”审批管理,2020年共豁130家环评手续,承诺制审批49家。做好莆田新昶多肽园、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等重点项目审批服务,所有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均已压缩至全省前列。
提前39天完成国家要求的排污许可核发任务,全市共核发排污许可证394家、排污登记4088家,有力保障企业正常运行。
积极走访帮扶企业,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方式,2020年对全市116家生产型鞋业“白名单”企业和42家重点企业开展两轮次的帮扶,指导39家企业完成环保问题整改。
▲ 打好碧水保卫战
起草《莆田市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草案)》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持续推进“木兰溪流域+饮用水源”双补偿,筹措生态补偿资金1.19亿元反哺上游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建设20个“污水零直排”试点村污水收集管网约293公里,实现生活污水不直排入河,以点带面整治全流域河网农村污水。
横向依托市委木兰溪“5+X”联席会商机制推动31个反馈问题整改。纵向实施木兰溪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考评,实行“4+3”指标考评,将木兰溪流域所有县区29个主要镇街纳入考评,每月百分制量化污水收集、水质提升、工程进展等7项指标完成情况。
▲ 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
建立各县(区、管委会)问题清单及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等重点污染源清单,通过热点网格、生态云平台推行清单化、网格化监管。重点攻坚制鞋业VOCs治理,全市430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点企业完成安装治理设施。
出台《莆田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面加强柴油货车、船舶、工程机械等移动源污染防治,确立“环保取证、公安执法”联合监管模式。修订《莆田市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办法》,全市共启动轻微污染天气应急响应102次,发布预警函31份。
▲ 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
开展“守护净土”专项排查整治,推进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100%。在全省率先开展污染地块修复与治理试点项目,并已完成措施落地。
探索农村污水“提升版”治理。2020年已投入约12亿元新建污水收集管网超1600公里,全市农村污水治理率达72%,全市已创建“绿盈乡村”632个。
▲ 切实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牵头制定了《莆田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建立市领导包案、挂账销号、第三方监督评估、群众共同参与共同治理共享成果等督察整改机制。目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26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9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2项、7项按序时推进;省环保督察48项整改任务已完成46项。
紧盯督察*访信**件整改落实,安排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全员逐件挂钩、每月跟踪,第二轮中央督察*访信**件共357件已完成销号352件。建立“五合一”环境*访信**工作台账,全市共受理6473件投诉件,同比减少16%。
2020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44件,罚款1160.86万元;办理查封扣押案件31件、限产停产案件3件、移送拘留案件13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关闭停产“散乱污”企业52家。
▲ 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建立领导班子挂钩县区和重点工作调度推进制度,特别是建立木兰溪流域突出水环境问题定期督导机制,通过“一县区一月一现场会”方式推动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入河排污口、黑臭水体难点问题46个。
立足部门职能,主动融入“*党**建+”社区邻里中心建设,组织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各*党**支部对接17个试点社区,建立“你呼我应,联动共治”机制,将*党**建与社区环保工作有机统筹、深度融合,以“*党**建红”推进“生态绿”。
(来源:湄洲日报 编辑: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