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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违章罚单
相信每位车主都经历过
一个违停或者超速几百块就不见了
更致命的是,稍不留神12分就被扣光了
而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章记分
一旦达到12分,将扣留驾驶证

这个时候驾驶员必须重考科目一
合格后才能继续开车上路
又要开始一轮拿驾照之旅
所以为了避免被扣12分
于是有人就动了找人“替自己销分”的念头

很多人都会拿亲戚朋友的驾照去销分
或者在"黄牛"那里花钱买分
想尽一切办法用别人的驾照"抵债"
来达到不被送去学习的目的
但再过2天,这一招可就行不通啦


9月1日起
这项新政将正式实施!
今年年初
车管所已经发布过新的销分规则
但从9月1日起
为了进一步防止驾照被盗用记分
打击买卖分等违法行为
车管所再一次对销分规则进行了调整

2018年9月1日前
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在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2018年9月1日后
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需要提前绑定,已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是不是有点不清楚?
就让小云给大家好好说一说…
新规调整这些内容很重要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9月1日后,在自助终端处理违法
需事先绑定人车办理违法!

如何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情况?
网 上 办 理
1、*载下**"交管12123"APP实名注册

2、在首页选择"机动车"进入绑定车辆页面,选择"非本人机动车",按照提示提交相应资料信息

3、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将审核结果
通过短信、交管12123手机APP告知申请用户,对审核不通过的,且原因为提交虚假资料的,用户会被加入黑名单,不允许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

窗 口 办 理
驾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可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当然,如果你开了别人的车发生了违法,但又没绑定别人的机动车,可以使用此方法进行处理。

也就是说,不绑定也还是可以办理非本人名下的交通违法,只是需要直接到车管所办理。碰到人多的时候需要排队,相对比较麻烦。
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的范围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即:单一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在200元及以下
且累计记分不满12分)
且发生在绑定备案日期后
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

哪些情形不允许驾驶自助处理
存在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
不允许或中止驾驶人自助处理
需驾驶人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或
车辆登记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
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
1、对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有异议的;
2、驾驶人不具备处理被绑定车辆违法记录准驾资格的;
3、驾驶人通过自助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可能达到12分及以上的;
4、驾驶人或被绑定的机动车属于重点备案、限制处理等情形的;
5、交通违法记录不在自助平台、终端传输范围内或无法通过自助平台、终端处理的;
6、其它不允许自助处理的情形。
交管部门所指的自助处理渠道
主要包括
☟
1、全市各交通支;
2、大队和工商银行对外窗口设置的自助执法终端;
3、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4、"交管12123"手机APP;
5、工商银行网上(手机)银行。
编辑:最小云
来源:央视新闻、广州日报、
广州本地宝、广州交警
转载自:广东最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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