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农信社以服务三农为市场定位,做好农村、农业和农民的金融服务,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由于三农发展受社会经济、自然条件等限制,导致农信社产生了大量的不良*款贷**,特别是在小额*款贷**的投放上,更是让农信社产生了惧贷、惜贷、畏贷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农信社三农*款贷**的投入,也制约了农信社的健康发展。
一、小额*款贷**管理存在问题
对农信社来说,*款贷**业务是最主要的盈利来源,农信社小额信贷投放极大地改善了农村*款贷**环境,促进了农信社资产的优化和自身业务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支农实力,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起到了中坚金融力量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症结,主要表现在:
1.信贷品种少。由于农户经济发展结构多元化,农户的生产也不再局限于粮食生产,还要进行经济作物、特色养殖、花卉种植、农副产品加工等,因此农户的*款贷**需求与以往相比大大增加,农信社在*款贷**品种方面的设计尚存欠缺,难以满足三农经济发展的需要。
2.*款贷**方式存在的问题。一是无有效抵押,农民大多数以家庭为作业单位,进行小规模经营,资金需求额度较小,又无有效抵押物作担保。二是小额信贷期限未按市场规律确定,未能建立起满足农户多方面需求的有效机制。三是*款贷**利率偏高,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为农户减负的需要。
3.*款贷**额度的限制。由于农户*款贷**受先天条件的制约,可供抵押担保的财产较少,但农信社在设计农户小额*款贷**金额时,没能充分考虑到农户的实际*款贷**需求变化,只从农信社或者信贷人员自身经营风险角度出发,为降低信贷风险,存在人为压低*款贷**额度的现象。
4.人力资源的限制。由于农村小额*款贷**额度小,笔数多,对信贷人员来说,劳动量大,管理难度大,风险程度高,成效小,绩效少,信贷人员往往存在惧贷惜贷的现象,不愿意在小额信贷上投入更多的精力。
5.农信社商业化运作限制。农信社小额信贷既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了信贷服务,为其脱贫致富创造条件,又为农信社带来了新的可能的利润增长点。但是,从农信社的角度来说,其经济行为所产生的社会收益在现有体制下得不到合理补偿,甚至还有可能承担部分社会成本。特别是农业保险和农业*款贷**担保制度尚未广泛建立的情况下,农信社可能会承担本应通过保险由社会共同承担的风险。
二、农信社小额信贷的发展方向
1.完善小额*款贷**运作体制。一是实行差异化利率,依据风险大小、信用高低和农户的偿还能力,适当控制*款贷**利率的浮动,实行差别*款贷**利率;二是合理确定*款贷**期限,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合理确定*款贷**期限,使农业生产周期与农业资金周转速度相衔接,坚决克服人为缩短*款贷**期限做法;三是确定符合农户资金实际需求的*款贷**额。农户小额信贷主要解决单个农户的资金需求,防止“垒大户”造成的信贷风险,发放的*款贷**额应维持农户整个生产周期的资金投入量。
2.构建完善的保障制度。建立新型农业保险和农业*款贷**担保制度。由于农业*款贷**风险大,效益低,多数金融机构都不愿涉足农业*款贷**项目,信贷支农工作基本只有农信社一家承担,在此情况下若没有农业保险,由于各地自然灾害频发,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信社对农业的信贷投入,因此建议逐步建立农村保险制度,主要为农村发展农业生产提供保险业务服务,农户在申请*款贷**时,必须提供种养业保险单证,在借款人遭受自然灾害损失时,农信社的*款贷**损失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
3.提供有力的政策扶持。对农信社实行商业化经营的现状,国家应通过减少税费或资金的优惠来帮助农信社发展小额信贷,如在再*款贷**利率方面给以适当的优惠以降低农信社的资金成本或调整支农再*款贷**期限以适应农业生产周期,或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小额信贷营业税与所得税,鼓励农信社多发放小额*款贷**。
4.提高信贷人员素质。要加强对信贷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对信贷人员*款贷**营销、风险控制、风险管理、信贷制度和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实行持证上岗,经考核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员工,不得从事信贷工作。同时,要加大对小额*款贷**绩效考核力度,以增强信贷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确保农信社*款贷**放得出、收得回,努力实现政社农三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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