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治法学必先治民法
抛开政治层面,从法发展史而言,民法乃万民之法,其“母法”地位不言自明。民法所调整之法律关系,为最基础与核心的社会关系,也是与日常生活联系最为紧密的。正如法谚所言:欲治法学必先治民法。所以我个人一直认为,尤其是对于初学者而言,司法考试的备考应从始于民法。
那么究竟如何学习民法呢?将民法上升到一门学术的层面而言,该问题不是我这种渣渣能够回答的。但是应试考试必有其技巧所在,本文试着从自己的学习经验出发,总结下个人对于应对司法考试层面的民法提供些许建议,仅供参考。
司考三国法名师杨帆曾经提到:司法考试中的民法,即便你一天课不听,三分之一的分照样拿;即便你精研数月,三分之一分分照丢。这句话虽然有夸张的部分,但是大体上介绍出了司考中民法的特征。那么我们一定要掌握方法,在确保中间三分之一不丢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去攫取另外三分之一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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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开始之前,先送大家几句话细细揣摩:
1、用正常人的逻辑去学习、思考民法。
2、学透各种名词概念,也便学好的整个民法。
3、重视基本原则把握,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4、建立基本民法架构,不必过分细化脉络。
5、擅于画图,培养民法思维,理顺案例中的法律关系。
一、如何理解上面五句话

1、用正常人的逻辑去思考民法。
民法更多源于一般人的交易习惯,源于约定俗成,所以立法者所立之法更像是常识,其绝大多数不会大幅度偏离正常人的理解和接受程度。所以,当遇到不明白的知识点的时候,试着想想自己身边的事情,也行那里有你要的答案。
2、学习民法,最核心的在于学习基本概念。
相较于其他学科体系化的要求而言,民法由于博大精深异常庞大,对具体框架要求不是很大,其更侧重于基础概念的把握。甚至将话说的绝对一点,熟练掌握记忆了民法中的基本概念及其特征,也就学好了整部民法。
3、重视基本原则,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每个法条背后,均有其利益的考量,民法本来就是划分权利义务之法。参照中国国情,融汇基本原则,读懂每个法条背后的利益划分,自然知道为何如此立法。
4、建立基本民法架构,而不必过分细化脉络。
有人经常提到,学习法律一定要有严格的知识脉络,但是对于民法我不这么认为,因为每一个法条都在整个错综复杂的民法理论中与其他条文交叉,实践中发生的案例都绝不是一个法条可以解决问题的。所以,在民法的海洋里,我认为是不排除知识点的碎片化的,只要将每一个碎片化的知识点学精学透,在学习的时候便将知识点彼此融汇记忆,无需细化脉络。
5、擅于画图,培养民法思维,理顺案例中的法律关系。
在掌握了基础知识之外,如何做到知识点融汇贯通?如何准确在题中定位考点?如何不遗漏细节全面把握?那便是需要抽离出案例中所有的法律关系,别人问我如何做对民法考题,我时常会说,做对考题便是要在知识点记忆牢靠的基础上正确分析考题中所有的法律关系,而理顺法律关系一个简便的方式便是擅于画图。
如果您时间充裕,在此推荐王泽鉴教授的《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一书,帮助培养民法思维
二、民法的基本简框

这里所讲的基本简框,绝对是最精简的框架,段波老师有本民法思维导图,如果感兴趣可以买来看看,不过我个人建议是框架还是自己整理比较靠谱,自己建立的体系才是最适合自己的。在学习的过程中,每学习完一章节,就将这一章节的结构自己默写出来,一方面检验自己知识点掌握程度,另一方面是方便民法思维的培养。
例如,你首先要知道,在没有统一民法典的今天,民法主要有以下几个组成部分:总则,物权,债,婚姻,继承,知识产权等。其中总则的功能主要有《民法通则》来担任;物权又主要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债主要有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然后再一步步的自己进行填充,找出彼此的区别与联系。
三、民法各部分分值分布

纵览全局,宏观把握。民法在司考所占分值每年基本稳定,占了92分左右。其中总则11左右,物权法16分左右,合同法27分左右,侵权11左右,债法12左右,婚姻继承4分左右,知识产权10分左右。
可以看出,合同法与物权法是重中之重,而且司考卷四民法的案例题一般是将合同法与物权法揉在一起进行考察,所以在复习的时候,一定要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有所侧重。
四、重者恒重,切勿迷信押题
司法考试中民法最显著的特征便是重者恒重,当你认真的把民法教材看完两三遍,把真题做上一遍,基本上已经可以明白下一年司考会从哪个方向明天,所以那些押题的人我并非说他们压的不准,而是谁压都准。
例如,区分原则与物权变动的有因性往往会命题,善意取得与无权处分一定会命题,抵押权一定会命题,合同瑕疵一定会命题,合同漏洞的填补一定会命题……
所以在复习的时候,自己心里应该清楚哪些是重点,一定要将这些重点的所有细节掌握详尽,不留知识点盲区。
五、基本概念、特征、构成要件准确掌握
很多人经常会遇到大致意思了解,但总不能记住所有的构成要件,导致毫无防备的跳进命题人的陷阱中去。尤其是对于非法本而言更是如此,所以民法的复习一定要尽早着手,听听民法先修课程。
举个例子,大家都知道善意取得在我国属于原始取得的一种,当提到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的时候,很多人都侃侃而谈信手拈来。例:2017年1月28号,法学猫有一部手机(价值5000元)借给其对象法学狗使用,并嘱咐他一定要好生保管。2017年1月29日,法学狗无钱吃饭遂决定卖掉该手机,便找到法学猪,对法学猪说,这部手机是我对象法学猪的,他让我帮他卖掉。法学猪表示愿意出4900元的价格购买,法学狗遂爽快的答应了,并随即将手机交付并收得现金。
问:法学猪能否取得手机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想必很多同学看到之后,立马回答可以。而其思路往往都是,善意取得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善意取得:(a)第三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b)第三人支付合理对价,(c)动产已交付、不动产已办理登记(d)不动产登记确有错误等、动产也要有权利外观。
可是真的如此吗?很多人似乎忘记了善意取得制度是为了解决无权处分问题的,其与无权处分制度相对接,而在本案例中,法学狗说这部手机是我对象法学猪的,他让我帮他卖掉,所以这很明显是个无权代理行为而非无权处分,那么用善意取得制度解决问题是错误的。即便答案正确,那也应该是于表见代理制度相对接的。所以学习民法知识一定要认真全面,不可图量无质。
六、教材及老师的选择
反对直接学习三大本,至于原因想必不用累述。
至于民法教师的选择,强烈推荐钟秀勇老师一人。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花脸猴是位充满情怀的老师,其民法在传授专业知识之外,还体现出了浓郁的人文关怀。这点是其他老师不可比拟的
所以教材,我也推荐钟秀勇老师的书,编写的特别厚主要是里面加入了大量的案例,更加通俗易懂,而且案例间总是更改一个条件让你进行比较,揣摩出题人的心思,很好地帮助你规避陷阱。但是唯一不足的地方是,对基本概念的解析希望更为详细。
七、如何充分的利用真题
毋庸置疑,真题是最好的教科书。人人皆言真题的重要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依旧有很多人不能正确运用真题。首先需要明确真题的作用是什么?
我认为主要有四点:(a)适应出题人风格,明晰试题难度,(b)深化知识点理解,巩固记忆,(c)查漏补缺,(d)自我考核,自我定位。
真题不是让你记答案,更不是让你刷题量走过场,而是让你实实在在的掌握知识点,掌握司考重点。不但要知道题为什么正确,还有知道其他选项为什么错误,更要知道如果更换一个条件结果又会如何。要把涉及到的知识点的所有考点进行回忆一遍,如果哪一点没有想到,立马进行翻书复习,并摘录到真题旁边。
真题必然有难度,不要气馁,因为考场上的时候,你会发现在那么紧凑的时间下紧张的环境下做题,更加不会,一蒙到底。
八、善用笔记本

我是没有错题本的,我也不是很主张用错题本抄题干嘛的,因为你哪一道题不会,那一定是你自己那一题背后的知识点不会,那么你倒不如直接把该知识点整理出来,并且把与其相关的所有知识点过一遍,不会的立马标记。没事了翻出来看看笔记本上面的知识点,尤其是到后期复习,我基本都是只看笔记本上记忆的知识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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