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到底怎么样啊 (海能达h系列到底有没有侵权)

中国对讲机“龙头”企业海能达迎来转机。

此前,由于遭到美国法院全球禁售,海能达产品一度全网下架。今天起,在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搜索发现,目前海能达对讲机产品均可直接购买。

号称“专网小华为”的海能达,因为美国法院一纸禁售令,产品停售股价大跌,又因为一纸暂停令峰回路转,其间经验教训不可谓不深。

4月17日,海能达发布公告称,其于美国时间4月4日针对产品禁售等判令向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伊利诺伊州联邦地区法院原相关判令。17日凌晨,上诉法院作出判令,决定暂停执行一审法院对该公司颁布的产品禁售令及罚款等,该判令立即生效。

这也意味着,在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下,伊利诺伊州联邦地区法院暂停了对海能达颁布的产品禁售令及罚款。

海能达h系列到底有没有侵权,海能达到底怎么回事

海能达同时表示,将与全球合作伙伴紧密合作,即刻恢复正常的商业活动并启动相关产品的销售。目前案件仍处于上诉阶段,公司将进一步采取各项应对措施,继续尽最大努力争取撤销相关判令。

4月8日,海能达曾在一份公告中称,公司收到美国法院的判令,临时禁止该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销售双向无线电技术的产品,并处以每天100万美元的罚款,直至公司完全遵守禁诉令。此前,海能达曾在深圳中院向摩托罗拉提起诉讼,随后摩托罗拉向美国法院提诉,法院要求海能达撤回深圳诉讼,即公告提及的“禁诉令”。

海能达h系列到底有没有侵权,海能达到底怎么回事

海能达“藐视法庭”处罚令 图源: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

海能达这场禁售风波暂时划下休止符。此前突遭禁售无疑给海能达的核心业务带来较大冲击。根据公司财报,2022年,其专业无线通信设备制造业收入占营收比重为83.31%,双向无线电技术相关产品为主要构成部分。

随着销售恢复,17日早间,海能达开盘一字涨停,报3.71元,总市值67.46亿元。但经历两周禁售,海能达股价依然没有“回血”,海能达被禁售之前(4月3日)收盘价为4.71元,市值77亿元,两周时间市值蒸发10亿元。

海能达h系列到底有没有侵权,海能达到底怎么回事

海能达股价近期走势(截至4月17日) 图源:证券之星

这次天价判罚,可谓是近年来深圳龙头出海企业又一次为涉外企业合规交上的一笔昂贵学费。关键问题在于,海能达,到底吃了什么亏?

“藐视法庭”的代价,有点昂贵

此次海能达遭遇雷霆暴击,直接原因在于其“藐视法庭”,没有遵守执行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此前在3月25日与29日分别做出的两份生效判决。这两份判决由主审法官玛莎·佩科尔(Martha M. Pacold)签发(1504号禁诉令及1508号裁决),核心在于“要求海能达立即中止此前在深圳提起的一项针对摩托罗拉的诉讼”。

此前,海能达曾在2022年6月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定海能达H系列产品不侵犯摩托罗拉的商业秘密和专利权。不久后,摩托罗拉向美国法院提交了禁诉令,要求海能达撤回深圳诉讼。

遗憾的是,主审法官通过4月2日与当事方的电话会议,认定海能达“藐视法庭”,未充分遵守执行上述两份裁定,于是签发了1520号处罚令,即前文提及的禁令。处罚令也再次明确要求海能达不得执行深圳中院与H系列产品相关的裁决,并且声明美国法院可以纠正“深圳法院未来对摩托罗拉的任何带有偏见的裁判”。

值得注意的是,海能达并不是个例。历史上,中资企业也曾多次因为各种情形的“藐视法庭”,而被美国法院判处高额罚金。2019年7月,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三位法官一致裁定,维持下级区法院对三家中资银行“藐视法庭”的裁定,要求各家银行支付每日5万美元的罚金,直至遵守法院早前的相关裁决。

海能达与摩托罗拉的恩怨情仇

海能达与摩托罗拉之间的商业纠纷由来已久。迄今为止,双方已经在中国、德国、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进行了多场诉讼缠斗。

在中国,综合“北*法大**宝”与“裁判文书网”等平台的不完全记载,海能达与摩托罗拉已经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广东高院甚至最高人民法院对簿公堂不下七次。原本是维权方的海能达,却在诉讼中胜少败多。

而在主战场的美国,2017年3月,摩托罗拉首次援引美国联邦《商业秘密保护法》《伊利诺伊州商业秘密法》,在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发起诉讼,称其前雇员曾担任双重间谍,在数字无线对讲机技术方面帮助了其竞争对手海能达。

双方此后进行了多轮博弈,但随着庭审中更多证据的公开,特别是海能达高薪聘请的多位原摩托罗拉高管“反水”,致使海能达总体处于不利地位。

2020年2月,一审法院的陪审团宣布支持原告摩托罗拉的诉求,认定被告海能达不当地获得并利用了属于摩托罗拉的商业秘密和源代码版权,以开发出售相关通讯产品获利。

海能达h系列到底有没有侵权,海能达到底怎么回事

一审陪审团决议 图源:海能达2024年3月24日答辩书(文书编号:1486)

但是,时任主审法官老查尔斯·兰格尔也未完全支持摩托罗拉的诉求,驳回了全球禁售封杀被告涉案产品的请求。由于此次判决并没有全面界定需要支付专利许可费的“涉案产品”,案件出现系列争议:

01、海能达在一审后的2021年10月研发上市的H系列产品是否侵犯了摩托罗拉的商业秘密和源代码版权?

02、海能达是否需要继续就H系列产品向摩托罗拉支付相关许可费用?

03、不支付此类许可费用是否构成“藐视”法庭2020年判决?

海能达无线对讲机“H系列”是公司为替代传统观念涉诉产品而研发的新一代产品。2024年1月30日,海能达发布的2023年业绩预告显示,当前,该公司传统涉诉产品已基本停产,H系列产品正全面替代上一代产品,且不受诉讼影响,并已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全面推广并获得市场高度认可。

而关于海能达“H系列”产品是否侵权,成为双方商业纠纷中的最大争议点。海能达曾表示,H系列无线电产品是在2021年10月推出的,因此既不受2019-2020年审判的约束,也不受法院2022年特许权使用费命令的约束。

海能达h系列到底有没有侵权,海能达到底怎么回事

海能达无线对讲机产品 图源:海能达官网

海能达的转机出现在2022年4月。时任主审法官兰格尔在做出1349号判决,驳回了摩托罗拉要求海能达支付H系列产品许可费用的诉请,支持了海能达提出的“H系列产品是否侵犯摩托罗拉商业秘密和版权需要另行开庭审理”的主张。

同年6月,海能达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请求。深圳中院受理该案后,于2024年1月进行初审,海能达提交了关于其H系列产品重新设计的证据,包括底层源代码;摩托罗拉提出了其被不当送达、以及深圳中院不应受理此案的管辖权异议,但被驳回。此外,深圳中院要求摩托罗拉在4月1日前提供相关证据,包括出示商业秘密和源代码。

2月20日,摩托罗拉向美国原审法院提交了禁诉令申请,主张海能达在深圳的诉讼是为了逃避美国法院的审理,向中国法院披露商业秘密和源代码有可能会泄漏公司机密,请求美国法院判令海能达撤回深圳案件的起诉,也正是这次提诉导致了后来的禁售风波。

国际司法礼让原则

3月25日,继任主审法官玛莎·佩科尔发布1503号裁定书支持了摩托罗拉的诉请,向海能达下发了禁讼令,并且正式开启了海能达是否因未支付H系列产品的使用费而构成“藐视法庭”的审理程序。

海能达h系列到底有没有侵权,海能达到底怎么回事

1503号裁定书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佩科尔并未实质性评估摩托罗拉在深圳应诉是否无法充分保护其诉讼权益与商业机密——法官认为这并非本案焦点。

在洋洋洒洒二十一页的裁定书里,佩科尔法官首先批评了海能达向深圳中院起诉之后,既没有通知摩托罗拉,也没有通告美国主审法院。

其次,佩科尔法官指出,在1993年的Allendale案中,联邦第七巡回法院波斯纳*法大**官认为,在处理跨国知识产权纠纷时,应该遵循“国际礼让原则”,提倡相互尊重对方国家的法律和司法判决;但是,如果一国的法院已经耗费大量诉讼成本,同时为了阻止恶意诉讼避免矛盾判决,则可以颁发禁诉令。

裁定书指,本案至今为止,美国法院已经处理了超过92750页的诉讼文件,也完成了一审所有的实质性诉讼程序,并由主审法官签发了多份判决文书。因此,在美国法院看来,海能达在深圳提起的诉讼,与美国法院已经结束的一审与正在进行的上诉,存在着当事人与案件纠纷事实上的竞合。

因此,为了避免重复诉讼,提高判决效率与一致性,有必要命令海能达撤回深圳中院的诉讼。

海能达风波与中美博弈

从1993深圳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海能达前身)并成为摩托罗拉的代理经销商,到2001年两者分道扬镳,再从2017年摩托罗拉起诉海能达,直至如今海能达遭遇全球禁令,作为后起之秀的海能达与百年老店的摩托罗拉之间三十余年的角力,也折射出中美关系中科技竞争与大国博弈的面向。

在摩托罗拉与海能达的诉争背后,我们的确也看到了美国政府强力部门的神助攻,特别是联邦调查局对于海能达高薪聘请的包括Gee Siong Kok在内的原摩托罗拉高管的刑事指控与随后的认罪协议,很大程度上完善了摩托罗拉诉请的证据链,影响了法院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

当然,在国际司法主权、意识形态与认知战等因素影响下,中美两国在互惠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司法协作、承认与执行时,个别美国法官也流露出了对于中国司法的信任焦虑。比如,2021年4月30日,美国纽约州纽约县高等法院法官Arthur F. Engoron便以我国民事诉讼程序制度整体不符合美国的正当法律程序要求为理由,不予承认与执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民终115号民事判决。

不过,海能达此案有些不同。

一方面,就本案而言,若仔细考察相关裁判文书,不难看出前后两位主审法官专业、严谨与中立的法律逻辑推演,尤其是兰格尔法官,多次驳回摩托罗拉的诉求,维护了海能达的正当权益。

另一方面,本案中涉及的禁诉令制度,也非美国等域外法域独有。

2020年8月28日,针对康文森与华为之间的专利权确认不侵权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了一项行为保全的民事裁定。该裁定要求康文森在最高人民法院对这三起案件作出最终判决之前,不得执行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于8月27日所作出的要求华为停止侵权的一审判决。如果康文森违反了这一裁定,将面临每日10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并且罚款金额会逐日累积。这项行为保全裁定在9月11日经过复议后得以维持并立即生效。

我们在鼓励企业努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合法合规经营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同时,或者还是需要警惕过度政治化。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之下,或者还可以地探讨如何单边制度开放,主动加大善意承认外国判决,增加司法透明性促进国际合作,为维护正当海外权益创造更加良好的生态环境。

本文作者游传满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国际事务研究院副研究员、规则标准与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