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旗公安局刑警大队多次接到买卖二手车经济受损案件,所有案件都是因为一辆车同时抵押或先抵押再转卖,受害人从抵押公司或中介公司购买了手续不全的抵押车,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
8月3日9时许,前旗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停放在乌拉山镇富路车行门前的一辆越野车被盗。
接警后,刑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调查。报案人刘某说,7月22日,他通过中介公司花了12万元从通辽买了一辆二手新胜达越野车。当时他和车主签订了二手车转让协议,车主将车辆登记证书、保险单据、两把原车钥匙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他。办好手续后,他将车开回乌拉山镇,停放在富路车行门前。“今天早上过来发现车不见了。我调了视频监控,是3个男的把车偷走的,时间是昨天晚上11点来钟。”
民警仔细地翻看了视频监控资料,发现3名男子直接用钥匙打开车门把车开走了。难道这辆车有纠纷或是抵押车?民警问刘某车辆手续是否齐全,是不是抵押车,刘某很肯定地说这辆车手续齐全没有问题。
随后,民警又顺线调取了街路上的视频监控,发现3名嫌疑人是乘坐一辆银灰色商务车过来的,但看不清车牌号。民警一直追踪到乌拉山镇高速收费站,经调取收费站的视频监控,发现被盗车辆于3日零时52分上了高速, 1时30分从包头境内下了高速,后面跟着一辆银灰色商务车,车牌号为蒙B85×××。民警将情况上报局领导后,局领导指示顺路追踪。
民警赶到包头后,联系了包头市交管支队,请求对方协助查找嫌疑车辆(商务车)和被盗车辆。
在对方的配合下,民警于6日21时许找到了嫌疑车辆。嫌疑车辆停放在某小区大门外,民警决定蹲守等待嫌疑人出现。23时30分许,一男子准备开车时被蹲守民警抓获。
男子韩某说,他是包头市宜聚*款贷**公司的员工,因抵押的一辆越野车*款贷**到期未还款,公司按照合同派人到前旗扣车。8月2日,他和两名同事到前旗乌拉山镇将这辆新胜达越野车扣回。
包头市宜聚*款贷**公司出具了车辆抵押*款贷**合同和车辆登记证书等手续后,民警发现原车主在把车卖给刘某之前,已将车抵押给宜聚*款贷**公司。事情水落石出后,民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让刘某到发案地报警维权。
巴彦淖尔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博
通讯员 狄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