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能买公寓,这是不是已经算是公认的事实了啊,原因有很多,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价格与价值完全不成正比的,如果打个对折就合适了吗,我觉得不够;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全国各地,不管是一线的上海、深圳、广州、北京,还是二线的青岛,南京,杭州,长沙,公寓的弱点都一样:
1、不能落户,这个对于家长来说,应该是头疼的问题,学区永远都占不到(有的地方这一点解决了,还算有点良心,但改变不了本质)。
2、商业水电费,商业水电比民用贵一倍没有问题吧。
3、一梯N户,没有剥夺你的采光权,就不错了。
4、*款贷**额度低,小户型,总价不高,但是交出去的一点不少。
5、交易税高,这个直接影响到房子流通性,综合13%的税,估计一般人都愿意买单。
以上是公寓的“普惠性”弱点,也是基本的,其实真正的弱点,远远不在此处……

根本性问题:公寓一般是在“商服用地”或“工业用地”上面,建设了“住宅产品”,是典型的两栖物种,也是典型的政策性擦边球做法……

首先我们来普及一下关于土地的大背景:
在我国的建设用地中涉及到商品房的,一般只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和工业用地三类。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使用权性质和土地使用权性质必须一致
这也就是说,
住宅用地就只能用来建设住宅,不用作为商业经营使用,
同样道理,如果是工业用地,
理所应当是用来建设工业企业及其附属,自然不能用来建设住宅,
商服用地顾名思义,
建设用途为商业配套、金融业、餐饮业、现代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
因此,
如果在商服用地上建起了住宅,或者是类住宅,那么从属性上就是不合理的,
必然是自带隐患的
商业属性的建筑,是架不住调控的

比如今年8 月14日,厦门就出台了最严禁公寓令,严禁商办项目改造为公寓等“类住宅”。
还有一个问题,商业地产,是要*地征**产税的,房价的0.84%或租金的12%,虽然对于公寓型房产,现在都是免征的,如果将来一旦放开,那么面临的风险将会大大提高……
纵观市面上,王健林,王石等大佬的公司,用运营型地产替代销售型地产,也是有效防风的一种方式。

综上所述,尽管公寓型产品存在诸多的不足,但是房子毕竟是产品,没有不能买的产品,只有不能接受的价格,所以当产品价格足够便宜,那么一切的问题与瑕疵,都可以忽略不计,毕竟,商业性质的房子,如果真的迎来了上面说到的问题,那最多就是自己不住,便宜出租,不能住了,就做办公室使用呗。
所以,公寓价格到底如何
参考的标准,是不是可以这样定,
以同地段住宅为参考物(100分)
1、不能落户: 10分;
2、没有学位:20分;
3、居住体验差(没有小区环境、梯户比低、采光不足、水电费贵等): 10分;
4、税费高,流动性差: 10分;
5、建筑属性与土地属性: 20分;
6、*款贷**额度:10分
7、使用期限:10分
8、是否能够托管回收:10分
以此分值进行打分,计算结果就是购买房产的折扣;如分值55,那么房价就是现价的55%
当然,不同地段,打分的评判标准会有变通,根据个人情况而定;
比如,《青岛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除了对购买房屋有一定要求外,对于购房人本身也有一定要求,买房和落户不能直接挂上等号,比如特殊工种和特殊人员,落户就和房子没有必然关系;

最后:
要辨别一个项目是住宅还是商住公寓很简单,看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即可,
只有在“用途”这一栏里标明“住宅”或“居住”字样,才是住宅。

所以,除非价格便宜到位,否则,
就算是跟马云、马化腾是邻居,
跟范冰冰、赵薇是对门,
也不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