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部员工入职半年即炒股,一年亏8.6万,被罚3万!2022年16名从业人员因炒股被行政处罚! | 处罚动态2023年第1期
原创 小壹口 壹口合规 2023-01-09 00:00 发表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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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1日,河北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某证券营业部员工许某违规买卖证券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入职半年炒股一年,亏损8.6万,被罚3万
当事人:许某,女,1988年11月出生,住址:河北沧州。2020年6月17日至今任职于F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西环中街证券营业部。
经查,当事人许某2020年12月2日至2021年8月17日,控制使用“丁某丽”账户持有、买卖股票,成交金额61.33万元,盈利4777.4元。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11月30日,控制使用“史某阳”账户持有、买卖股票,成交金额290.69万元,亏损9.08万元,期末持有股票市值27.99万元。上述交易累计成交352.03万元,累计亏损8.6万元,2021年11月30日持有股票市值27.99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0条第一款的规定。依规,监管部门决定:责令当事人许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2022年已有16名从业人员因炒股被行政处罚
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屡禁不止,不算本例,2022年已发生16起同类行政处罚:
1.2022年12月7日,广东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某证券营业部营销岗员工刘某某违法买卖证券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经查,当事人2017年7月至2020年12月,控制、使用“陈某霞”证券账户,违规买卖股票和可转债,合计交易金额46.18万元,亏损2132.02元。2019年2月至2022年4月,控制、使用“冯某梅”证券账户,违规买卖股票和可转债,合计交易金额594.89万元,亏损3.38万元。依规,监管部门决定:责令当事人刘某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和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并处以3万元罚款。
2.2022年12月7日,广东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某证券营业部柜台岗员工冯某某违法买卖证券行为分别进行行政处罚。经查,当事人2018年6月至2022年7月,冯某伟控制、使用其父 “冯某声”、其母 “梁某梅”证券账户,违规买卖股票和可转债,合计交易金额5059.83万元,盈利10.61万元。相关账户均已销户。依规,监管部门决定:没收当事人冯某某违法所得10.61万元,并处以10万元罚款。
3.2022年12月6日,深圳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某证券营业部高级理财顾问王某某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经查,当事人控制使用“刘某侠”证券账户的期间为2019年12月25日至2022年2月28日,控制使用“尹某蒙”证券账户的期间为2019年8月22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成交金额合计2487.45万元,亏损22.04万元。依规,监管部门决定:对当事人王某某处以5万元罚款。
4.2022年12月1日,四川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某证券营业部综合管理岗员工刘某某违法买卖证券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经查,2019年3月至2021年7月,当事人借用刘某强证券账户及两融账户买卖证券660笔,成交金额1503.93万元,共计盈利3.7万元。依规,监管部门决定:对当事人刘某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7万元,并处罚款1万元。
5.2022年11月22日,深圳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某证券营业部投资顾问雷某某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当事人雷某某于2020年7月15日至2022年2月14日期间控制使用同学“唐某”证券账户,期间交易股票231.97万元,盈利6967.32元。依规,监管部门决定:没收当事人雷某某违法所得6967.32元,并处以7000元罚款。
6.2022年11月22日,深圳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某证券营业部投资顾问黎某某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进行行政处罚。2014年9月18日至2020年11月17日,当事人黎某某制使用其父“黎某晓”证券账户交易股票1321.14万元,获利12.40万元;2020年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1日,控制使用其母“张某苔”证券账户交易股票443.96万元,亏损2.16万元;2015年12月14日至2017年4月26日控制使用配偶“夏某琪”证券账户交易股票67.34万元,累计亏损1657.6元。上述账户组总成交金额合计1832.45万元,盈利10.07万元。依规,监管部门决定:没收当事人黎某某违法所得10.07万元,并处以10万元罚款。
7.2022年10月21日,浙江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某证券营业部投资顾问常某某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进行处罚。2020年7月16日至2022年6月13日期间,常某某操作客户施某静证券账户,累计委托下单684笔,累计买卖金额470.51万元,账户盈利1.35元。常某某与施某静按照10:1的比例出资,并进行分成,其中归属常某某的违法所得为12270元。依规,监管部门决定:没收当事人常某某违法所得12270元,并处以2万元罚款。
8.2022年8月11日,青岛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某证券营业部投资顾问陈某某违规买卖证券行为进行行政处罚。陈某某控制使用母亲证券账户,2017年3月16日至2020年7月14日发生股票委托交易1456笔;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7月14日发生可转债委托交易9笔,期间合计成交金额2315.96万元,合计盈利金额20.94万元(已扣除佣金税费)。依规,监管部门决定:责令当事人陈某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和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20.94万元,并处20万元罚款。
9.2022年8月3日,证监会发布处罚决定,对某证券公司投资经理兼权益研究负责人孔某某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进行行政处罚。2019年4月8日至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5月20日期间,当事人孔某某控制使用其姨夫刘某宁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累计买入2288.56万元,累计卖出2268.86万元,累计亏损1.32万元。依规,监管部门决定:对当事人孔某某处以20万元罚款。
10.2022年7月2日,宁波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岗员工金某某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进行行政处罚。2020年5月当事人金某某通过朋友“李某原”证券账户,买入“荣丰控股”10.5万股,成交金额128.20万元,同年6月12日全部卖出,成交金额233.41万元。扣除交易税费, 当事人金某某获利104.92万元。依规,监管部门决定:没收当事人金某某违法所得104.92万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11.2022年7月7日,陕西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证券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周某某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经查,2021年4月27日当事人周某某担任Z证券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21年5月12日、6月11日使用本人手机下单操作其本人证券账户,分别买入“东山精密”500股、“领益智造”1000股,累计成交金额15850元。前述买入股票于2021年6月23日全部卖出,卖出成交金额18965元,扣减相关税费后共盈利3080.35元。依规,监管部门决定:对当事人周某某没收违法所得3080.35元,并处以9241.05元罚款。
12.2022年6月30日,厦门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证券营业部客户经理柳某某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和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案进行行政处罚。经查,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1月6日,柳某某决策并操作配偶证券账户买卖股票262笔,累计交易金额910.6万元,交易整体亏损。截至监管部门对柳某某立案调查之日,柳仲信仍持有部分股票。依规,监管部门对柳某某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行为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3万元罚款。
13.2022年6月29日,上海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证券公司权益投资部副总监(主持工作)刘某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经监管部门调查,2013年9月24日至2020年6月3日期间,刘某先后利用“秦某珍”、“许某兰”、“周某玲”、“王某华”普通账户及“毛某东”信用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累计交易金额146.83亿元,盈利5463.87万元。依规,监管部门决定:责令刘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刘某违法所得5463.87万元,并对刘某处以5463.87万元罚款。
14.2022年4月3日,*疆新**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证券营业部经纪人刘某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经查,2009年12月21日至2021年8月12日期间,刘某操作“谭某秀”证券账户,交易沪深股票合计297只,合计买入金额3735.93万元,卖出金额3519.03万元,成交金额7254.96万元,盈利-200.33万元(已扣除佣金税费)。依规,监管部门决定:对当事人刘某处3万元罚款。
15.2022年1月24日,浙江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证券营业部客户经理黄某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经查,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10月21日、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黄某直接通过手机操作“黄某某某”普通证券账户,指导鲁某通过手机和电脑下单等方式,累计委托下单581笔,累计买卖金额522.28元,累计亏损1.57万元。依规,监管部门决定:责令当事人黄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5万元罚款。
16.2022年1月6日,天津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证券营业部客户经理廖某某违规买卖股票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经查,廖某某从业期间,控制并使用其母亲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67支,累计买卖成交金额3528.21万元,对应获利97353.13元(扣除税费后)。2019年9月16日和10月21日,廖某某使用“许某”证券账户买卖“三德科技”,买卖成交金额197,166元,对应获利-1,891.03元(扣除税费后)。综上,廖某某于从业期间借用其母亲及“许某”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累计获利95462.1元(扣除税费后)。依规,监管部门决定:没收廖某某违法所得95462.1元,并处9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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