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造师未来发展前景如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以施工管理为主。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一、建造师是写入了《建筑法》的执业资格证书,短期内应该不会取消这类证书,证书的考核方式现在是全部采取理论知识考试的方式。从项目经理岗位职责来看,缺少对现场实际管理的考核,这类考核应该有,可是考核的方式、考核的标准、评价的标准实施起来又非常困难。所以我认为目前的考试方式还将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二、目前国家对项目负责人人证统一,现场履职考核越来越严格,对在项目现场工作,渴望项目经理平台施展才华的朋友来说,未来前景可期;对于考证达人来说,挂证的冬天已经来临。
三、如果把建筑项目当做一件艺术品来做,特别是如果有幸参与全国各地的标志性建筑的施工管理,那将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人生不过百年,如果在我们的管理下,建造一座建筑,流传几百年,那就是我们的人生在世界上的一枚印记,这是一件无限美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