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随着商事制度的改革,尤其是注册登记制度的放开,市场主体像雨后春笋般地增长。市场主体的大量增加,一方面带来了就业形势的改善,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增加了税收收入;另一方面,由于这些市场主体良莠不齐,也给市场监管和税收管理带来一定困难。站在税务稽查的角度看,一个企业“能”被主管税务稽查部门列入检查名单应该是个低概率的事件。可对于这个企业来说,应该算是一个“大事”。那么,这个企业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被税务稽查部门“盯上”的呢?
这就涉及税务稽查案源管理问题。了解了税务稽查案件来源渠道,您就能基本判定企业是什么原因让稽查局“盯上”的啦。
税务稽查案源即税收违法案件的来源,是指经过收集、分析、判断、处理等程序形成的涉嫌*税偷**(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的相关数据、信息和线索。税务稽查案源管理是指税务局稽查局按照规定程序,对各类涉税数据、信息和线索进行收集、处理、立案、反馈的管理过程。
根据案源信息的来源不同,稽查案源可以分为以下八种类型:
一、推送案源:是指根据风险管理等部门按照风险管理工作流程推送的高风险纳税人风险信息分析选取的案源。如果一个企业存在涉税风险点,就很容易被风险管理部门根据风险模型或指标扫描识别出来,然后进行登记分类,把高风险的推送至税务稽查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名单。有以下问题的企业容易被识别出风险:一是重点税种税负偏低的企业,如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至于多少算是偏低,主要看当地企业的税负情况。二是连续亏损的企业。如果一个企业连续三年亏损,就有可能被列入高风险名单;连续亏损时间越长,列入高风险名单的概率越大。三是财务指标异常的企业。比如收入、成本增减变化较大;某项费用过大或增长过快,影响到企业的利润等。由于总局、省局、市局三级税务机关都设有风险管理局,且实体化运行,所以是稽查案件的主要来源,而且会越来越多。
二、双随机案源:是指根据上级税务局安排的随机抽查计划对案源信息进行分析选取的案源。双随机案源由省级稽查局、市级稽查局分别从他们建立的的名录库中抽取,一年至少抽取两次,大概3%-5%的比例(按照这个比例计算,一个企业在生存经营期间,20年-30年才能被检查一次,概率是很低的)。被列入双随机案源企业不一定都立案检查,大约有30%的企业立案检查。立案检查的企业往往是由于在自查环节自查不深入、不透彻,税务机关下达的风险点没有消除等原因,被列入重点检查名单立案检查的。
三、安排案源:是指根据上级或本级税务局制定的打击*税偷**(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虚开发票等稽查任务,对案源信息进行分析选取的案源。这类案源是通过线索、模型、指标等分析出来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或有重大风险的企业。
四、检举案源:是指税务局各个举报中心根据检举线索进行识别判断确认的案源。目前这类案源数量比较多,也是稽查部门比较棘手的案件。因为举报人往往都带有特定目的,如果达不到他们的“满意”,很容易出现*访上**、舆情等情况。
五、协查案源:是指对协查线索进行识别判断确认的案源。这也是这几年稽查部门的主要案件来源。从2018年开始打击虚开发票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各级税务稽查部门打窝案、端窝点,破获了很多大案要案,凡是涉及取得这些有关企业的发票的单位或者上、下游企业都要被协查。
六、交办案源:是指根据上级机关以交办函等形式交办的特定纳税人税收违法线索或者工作任务确认的案源。这些企业和上述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差别就是案件没有写明具体工作要求和时间限制。
七、督办案源:是指根据上级机关以督办函等形式下达的,有明确工作和时限要求的特定纳税人税收违法线索或者工作任务确认的案源。这些企业,往往是被其他部门、重点案件牵涉到的企业,如扫黑除恶案件。或是被实名举报的企业,且有具体线索、涉嫌*税偷**、数额较大等。
八、转办案源:是指对公安、检察、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单位以及税务局督察内审、纪检监察等部门提供的税收违法线索进行识别判断确认的案源。这类案源都是在这些部门或单位在办理其他案件时发现的线索,或正常工作中受理的同时涉及税收问题的案件。
这八种案源中, 督办案源、交办案源、转办案源、检举案源和协查案源由于来源渠道特殊,统称为特殊案源。对特殊案源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接收到这些信息后,案源管理部门会根据案源类型、纳税人状态、线索清晰程度、税收风险等级等因素,进行退回或者补正、移交税务局相关部门、暂存待查、调查核实、立案检查等分类处理。这是税务稽查部门内部处理程序。当企业接到通知时,或是被调查核实,或是被立案检查了,即便是双随机案源,也要认真进行自查了,也就是说,您的企业已经被税务稽查“盯上”了。如果是退回、补证或暂存待查,也存在被查的可能性,只是时间早晚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