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风险防控
第七期
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注意的常见法律风险问题有哪些?
上一期,我们给大家介绍了 技术合同的法律风险点
(↑点击回顾) 本期,一起来了解
银行*款贷**的法律风险点
一
银行*款贷**的法律风险点



严格审核*款贷**合同
如*款贷**合同中*款贷**目的及*款贷**用途不正确填写,将会使企业面临随时被要求还贷的风险。此外,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还存在因此触犯骗取*款贷**罪的法律风险。建议企业严格审核*款贷**合同,对合同中的非格式部分审慎对待。
注意借新还旧中的风险
借款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新加入的保证人应当在充分考虑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供担保,尽可能降低担保风险。
避免为有违法违规嫌疑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实践中,部分借款人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材料骗取银行*款贷**被追究刑事责任,此种情形下并不免除担保企业的担保责任。因此,企业在为他人提供担保,特别是互保、联保的企业,在办理*款贷**手续时,要严格按照银行的操作规范及工作流程进行,杜绝参与制作或提交虚假材料,审慎审查借款人的偿债能力,降低担保风险。
防止企业实际控制人以企业名义*款贷**
企业控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以企业名义借款后,将借款占为己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企业实际控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与企业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情节严重的,企业实际控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可能因此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从企业角度讲,要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对外*款贷**需经过股东会决议,其他股东应履行监督职责,降低因企业实际控制人以企业名义*款贷**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防止陷入担保圈或担保链风险
在经济下行期,企业应充分认识互保及联保中的法律风险,谨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法律宣传手册企业在融资担保方面的法律风险防控慎选择互保和联保的对象,尽可能采用抵押、质押等方式借款,减少联保互保方式进行融资,同时也要科学合理经营,避免因盲目扩张增加负债包袱,降低经营风险。
防止空白合同引发的风险
企业在签订保证合同时应避免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签订空白合同可能面临担保数额不确定的风险,企业需要承担对方补记空白合同部分内容产生的法律后果,担保人应在实际借款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防止抵押、质押物重复抵押的情况
一些企业为提高融资数额,以同一抵押物向多家银行借款,银行应尽到审慎审查义务,严格审慎核实抵押物价值,减少重复抵押,减少*款贷**损失风险。
审慎使用过桥资金
在经济下行期,企业经营状况不良时,往往会通过使用过桥资金的方式与银行协商续贷事宜。此种情况下,应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及银行发放*款贷**的可能性,避免因使用大量过桥资金加重企业的债务负担。
来源:中山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