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经典 (福尔摩斯探案之神奇的密码)

福尔摩斯探案集令人印象深刻的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能学到什么

第一节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

让头脑尽情地跳跃

艾玛和朱莉是一对姐妹,最近两姐妹因为继承父亲遗产的问题产生很大的分歧,姐妹俩变得和仇人一样。

艾玛是一家酒吧的服务员,这天朱莉来到姐姐工作的酒吧喝酒。艾玛亲自为妹妹端来一杯酒,朱莉并没有喝掉这杯酒,她担心姐姐会在酒里下毒。艾玛见妹妹没有喝酒,就拿起酒杯喝了一口。

朱莉见姐姐喝下去没有异常,就拿起酒杯一饮而尽。喝完酒之后,两个人就坐下来商讨父亲的遗产问题,说着说着又吵了起来,结果不欢而散。

第二天,当朱莉的男朋友来找她时,发现她已经死了。男朋友马上报案,警长约翰和警员们马上赶到案发现场。朱莉的尸检结果是中毒身亡,死亡时间是凌晨12点到1点。经过调查,在朱莉死亡的当晚,没有任何人来到她家里,但她去过姐姐工作的酒吧。

约翰便来到艾玛所在的酒吧进行调查。约翰从酒吧一名服务员的口中得知,当晚艾玛给了朱莉一杯酒,两个人都喝了这杯酒。

既然是两个人都喝了这杯酒,为什么艾玛没有任何事情,朱莉却中毒身亡呢?这让约翰非常疑惑。他在脑中不断地思索,觉得问题就出在这杯酒里,只是自己忽略了一些细节。

他在脑海中不断重复服务员的话,突然注意到一个细节,服务员说艾玛给朱莉的酒中放了几块冰块,这句话让约翰豁然开朗。

约翰认为,艾玛将毒药藏在冰块当中,她猜到妹妹不会马上喝掉自己给的酒。当她喝下酒的时候,冰块并没有融化,而朱莉喝酒的时候,冰块开始融化,毒药已经溶入酒中。因此,艾玛才会无恙,而朱莉则中毒身亡。

从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约翰在陷入谜团时,并没有放弃思索,不停地重复着每一个细节,让自己的头脑不停运转,终于在头脑中燃起一道光芒,使问题成功解决。

我们在解决一个问题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很多麻烦。比如,故事中的两姐妹同时喝了一杯酒,一个没有任何异常,一个却中毒身亡。看似无法解释的问题,如果总是想要从酒水上找突破口,是很难解决问题的。我们应该让自己的思维不断跳跃、发散,注意到更多的东西,问题或许就会迎刃而解。

跳跃性思维的跨度非常大,往往需要我们从看似不相关的两者之间找到联系,从而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法。

比如,当我们遇到很难解决的问题时,也许旁人一句和问题毫无相关的话,会让我们惊喜得尖叫起来,让我们从这块踏板上找到思维的突破口,瞬间就会有思路了。

想要将完全不相关的两件事情联系起来,就需要我们打开思维的局限,让思维能够尽情地跳跃起来。

跳跃性思维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很多重大的发明创造都离不开跳跃性思维。比如,飞机的发明是受到蜻蜓的启发才完成的,这就是跳跃性思维的结果。

福尔摩斯之所以有如此飞快的跳跃思维,是因为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将所有的细节进行联系。即使看似毫不相关的两个细节,他也会将其联系在一起,往往能够得出出乎意料的结果。

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习福尔摩斯这种善于联想的精神,相信所有的事物之间都存在着联系。我们要敢于怀疑,敢于突破,要突破原来思维的局限,让思维站在一个更广阔的平台上,从而获得新的发现,抓住脑海中灵光一现的想法。现实中,有很多的发明创造都是灵光一现的想法,我们千万不要小看那些灵光一现,也许这些看似无关紧要的想法恰恰就是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当掉进陷阱时,我们不能像井底之蛙一样,要让自己的思维不断跳跃,想象一下井口之外还有更大的天空,还有更广阔的景色,这时我们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当我们将思维放在一个更广阔的平台上,就能够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去思考问题,就能够突破思维的定式,就能够不断地超越自我,找到一个全新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问题爆炸法

物理学家爱因斯坦说:“我并没有特殊的智商,我只是比别人多了一点好奇心。”很多人认为答案比问题更重要,总是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答案上,而忽略问题本身。

实际上,一个好的问题所具备的力量要远超于答案。一个好的问题能够激发人们更多的思考,得出更加有意义的答案。而一个只有标准答案的问题是不具备这种效果的。比如,万里长城是从哪一年开始修建的,它的起点和终点都在什么地方,这样的问题具备标准的答案,是无法引发人们更多思考的。

每个人都可以提出问题,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提出深刻的问题。当问题变得越来越难的时候,答案可能反而变得很简单。

问题一直伴随着人类发展,人类文明进步的本质就是解决人和自然、人和人之间存在的问题。随着人类智力的不断提升、科技的不断进步、使用工具的不断增多,我们有了更多的问题,而问题的答案也变得多种多样。

如今,我们已经进入信息时代,发现和提出一个好的问题,往往比得到问题的答案更加有意义。比如,爱因斯坦小时候曾经问自己:“如果我和光线一起去旅行,我会看到哪些东西呢?”在这样问题的引导下,爱因斯坦发现了相对论、质能方程。一个好的问题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事物,问题往往比答案更重要,一个深刻的问题有可能得到一个伟大的发明。

一个好的问题并不是那么容易被发现的。因为好的问题指引我们更好地学习和思考;好的问题给我们的研究和实践一个正确的方向;好的问题激发我们思考的爆发点。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应该竭尽全力去寻找问题,当我们找到问题,就会顺着问题的方向去寻找答案。

那么,什么样的问题才是有深度的好问题呢?

好问题不会只具备一个标准答案,它值得人们进行深入研究,获得更多的答案。而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在答案中也会产生新的问题。好的问题不会马上就有答案,在时间的长河中,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不断探索,可能会产生阶段性的答案,也可能永远不会有答案,始终是一个谜。

提出好问题的初衷不是找到答案,提问者并不关心是否有正确的答案。一个越深刻、越有意义的问题,在当下往往是没有正确答案的。好的问题会激发更多的创新思维,能够开启更多新的思维,能够让大脑不停地运转。

好的问题能够促进科学、技术、艺术、政治、商业不断创新,进而拥有更多好的有意义的创意、发明和发现。

好的问题会有多种不同的答案,不同的提问方式能得出不同的答案,能够持续不断地构造自己的答案。

好的问题追求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效果,通过各自的探索获得不同的思维角度,进而在不同思维的碰撞下得出不同的答案,让问题变得更加有意义。

好的问题是游离在已知与未知边缘的。已知的问题就不能称之为问题,而未知的问题如果过于超前,就只会让很多人不明所以。因此,一个好的问题要能够把握好已知和未知的尺度,就如理想的爱情是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一样,不早不晚刚刚好。

好的问题是机器应该具备的最重要的功能,计算机和网络的出现给了我们太多标准的答案。各种各样的电子产品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方便,同时也加重了我们的思维惰性。我们变得越来越懒惰,不愿意去思考,不愿意去提出问题,如果我们的大脑一直这样懒惰下去,与行尸走肉又有什么区别呢?

因此,我们要想有所成就,就要学会不停地对自己提问,要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寻找问题上,而不是仅仅关心最后的答案上。

好问题固然很重要,但并不是说答案就不重要,我们仍然不能忽视答案的重要性,毕竟解决一个问题还是要靠最终的答案。我们所说的问题爆炸法,其实是从剖析事物的角度出发,发散我们的思维,让我们进行更多的思考,这样就能让问题得到更加完善的解决。

那么,在面对问题时,正确的解决办法是什么呢?

我们首先应该接触这件事情,然后对事情有一个初步的了解;接着深入了解事物,从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找到问题的解决办法,这里的解决办法可以是多种多样的;选取最优质的解决办法破解难题,得出最后的答案。

想要得出一个最完美的答案,如果我们不进行深入的提问,得出的答案将会是肤浅的,缺乏深刻意义的。我们获得答案的最终目的是深刻认识和改变世界,不只是获得一个简单的答案而已。当你的问题在脑海中越聚越多,当它引爆的那一刻会绽放出绚丽的烟火,迸发出巨大的能量。

让“头脑风暴”来得更猛烈

一个大学的课堂上,老师提出一个问题:“请问砖头可以做什么?”同学们听完问题都踊跃回答,有的人说砖头可以盖房子,有的人说砖头可以修桥,有的人说砖头可以铺路……老师听着同学们的回答并没有太多的惊喜。

这时,一位同学突然大声说:“我在遭受坏人袭击的时候,能够用砖头来进行还击。”有的同学听完这个答案之后愣住了,老师却给这位同学的答案很高的分数。

老师之所以很欣赏这个答案,是因为这位同学并没有流于表面的思考,而是进行了深度思考,将砖头和*器武**联系在一起,让砖头有了新的作用。如果继续深入思考的话,这个问题的答案还会有很多。

例如,我们可以利用砖头的重量将其作为腌菜的工具、砝码以及锻炼的哑铃等,利用砖头的形状将其作为尺子,利用砖头的硬度将其作为凳子、锤子等。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我们观察事物时,如果让大脑不断地思考,不断地进行联想和想象,就能突破事物本身的局限,获得关于事物更多的规律和可能性,而不仅仅是局限在事物的一个或者几个方面。这样的思维方式,我们称为“头脑风暴”。福尔摩斯可以作为“头脑风暴”的代言人。

福尔摩斯每次出场都会带来一场精彩绝伦的推理,随着案情的不断深入,呈现出的真相却是我们怎么也想象不到的。福尔摩斯的每一场精彩推理就如同风暴一样挑战着读者的思维极限,一不留神就会被福尔摩斯的思维落下一大截。

福尔摩斯说:“首先将一切不可能的结论都排除,那其余的,不管多离奇,多么难以置信,也必然是无可反驳的事实。或许剩下的是几种解释,如果这样,那就要一一加以证实,直到剩下一种具有充分根据证明的解释。”这是福尔摩斯思维与众不同之处,他会相信所有难以置信的事实,然后不断地进行思考,竭尽全力去证明它,最终得到事实的真相。

福尔摩斯会不断地敞开自己的思维,让所有的可能相互碰撞,在头脑中展开一场“思维风暴”。这个过程会产生更多新的思维方式,不断地激发创造性思维,引领你进入一个全新的世界中。

当我们陷入思维的旋涡中无法自拔时,可以像福尔摩斯一样,在头脑中刮起一阵“思维风暴”,不断进行深度思考和想象,换一种思维途径,找到全新的突破口,进而从旋涡中逃脱出来。

想要在头脑中刮起一阵“思维风暴”,需要有多方面的知识做铺垫,我们的知识越丰富,眼界就会越开阔,越能进行多方面的联想。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在错综复杂的案件中游刃有余,就是因为他掌握了很多有助于侦破案件的实用知识或技能。

在《血字的研究》中,华生向我们展示了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对于莨蓿剂和*片鸦**的知识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了解,对实用园艺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性,具有局限性。能够一眼分辨出不同的土质。在散步回来之后,曾经将裤子的泥点给我看,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硬程度分析出这是在伦敦哪些地方沾上的。

7.化学知识——有着非常精深的了解。

8.解剖学知识——有着准确但不系统的了解。

9.惊险传奇知识——有着广博的了解,似乎详细了解近百年发生的一切恐怖事情。

10.音乐知识——擅长小提琴。

11.武术方面——擅长使用棍棒,精通剑术。

12.法律——对英国法律有着充分的实用知识。

我们可以看出,福尔摩斯的知识虽然不是全方位的,但是非常丰富,有的方面很擅长,有的方面很精通,这些知识在推理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奠定了他在推理界不容置疑的地位。

他之所以在推理的过程中能迅速地在头脑中刮起一阵“思维风暴”,和这些丰富的知识是分不开的。在破案的过程中,他将这些知识运用到案件中,就能够在思维上有新的突破。

在具备丰富知识的同时,我们还需要对这些知识进行系统的归纳,在大脑中形成一个完整的思维体系,分门别类地储存各种知识。这样我们在遇到问题的时候,才能进行全面而系统的思考,获取更多的创意,才能在脑海中迅速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臭皮匠”战术

在严寒的冬季,英国伦敦的一家电力公司遇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一场暴风雪过后,当地高压电线上堆积了一层厚厚的冰雪,压断了电线线路,造成大面积停电。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电力公司召开了一次会议。

参加会议的是不同专业的技术人员,为了会议能够顺利进行下去,公司经理制定以下四个原则:1.参加会议的人进行自由思考;2.不要当场对他人的意见进行批评,可以在会后提出意见;3.参加会议的人尽可能广泛地提出设想;4.参加会议的人要能将众多的设想结合成一个有意义的方案。

在这四个原则的约束之下,与会者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解决办法:有的人建议用电动清雪机进行清理;有的提出用电流或振荡的方法进行清洗;有的人提出用直升机绑上大扫把进行扫雪……

一位工程师在激烈的讨论中受到启发,他提出用直升机的螺旋桨清扫冰雪的方法。经过论证,这一方式具有简单高效、运行成本低廉等优点,成功解决了这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案例中的电力公司集结不同专业的工程师,进行了一场自由讨论。在这个过程中,不同领域的工程师从不同的方向思考,提出不同的方法,最终得出一个最佳的解决办法,让问题迎刃而解。

在众人的“头脑风暴”中,针对一个具体的问题,众人展开激烈的讨论,每个人努力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样就能产生更多的解决办法,即使有的办法完全不能被采纳,但是也贡献了一种思维方向。当众多的思维相互碰撞,就达到更高的创造性协同水平。

头脑风暴(Brain Storming)原意是指精神病人的胡言乱语。创造家奥斯本则用这个词语作为一种集体型的创造技法,鼓励人们进行“自由奔放的思考”,因此“头脑风暴”就演变成一种智力激励法。

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在生活中,天资非凡的“诸葛亮”毕竟只是少数,更多时候解决难题需要大家发挥集体智慧、群策群力。

想要发挥群体智慧可以运用智力激励法,让大家的思维不断发散,迸发出更多的设想,让多种多样的设想在相互碰撞中激起大脑中的创造性风暴。这样的结果常常并不会比一个天资聪颖的“诸葛亮”的想法差。

那么,应该如何将这些“臭皮匠”的想法集中起来,开会就成了一种最佳的方式,然而在会议中有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做到畅所欲言。这时,奥斯本就提出“头脑风暴”会议中的原则,也就是前文说到的“自由思考”“延迟批判”“以量求质”“结合改善”。在这样的原则下,与会者都可以无拘无束地进行讨论,在很短时间内就能获得大量的富有创造性的想法。

智力激励法在实践过程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一次机械冶金工会上,举办了一次名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工作”的研讨会。在这个会议上,人们充分利用智力激励法,每个人都针对“未来电风扇”这一主题进行思考。最终的结果是,36个人在30分钟内就想出了173个新的设想,其中有很多优秀的设想,可以说是一次非常成功的研讨会。

智力激励法往往被应用到需要大量创意和构思的行业中,去解决一些比较简单且和实际紧密联系的问题,如广告口号、销售方法以及产品的名称等。

一个企业中,领导具备的是决策性的作用,想要将问题成功解决,仅仅靠一个人是不行的。即使领导有着超强的智慧和能力,但经历和观察问题的角度都是有限的,往往在思维上形成定式。这时,就需要借助员工的力量了。

领导者可以利用智力激励法,听取员工的建议,在民主和谐的氛围内,让员工畅所欲言,从而调动起他们的思维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决策的失误。

当一个人处于激烈讨论的环境中,看到别人都说出一些比较新奇的想法,就会刺激到自己的思维,激发潜在的创新意识,涌现出巨大的创造智慧,进而在大脑中绘制一幅信息地图,迸发出更多的奇思妙想。

当头脑中有了众多想法,讨论者就会不由自主地将它们说出来,抢着发言。越多的人抢着发言,场面就会越激烈,产生的点子就会越多,最终所形成的方案就会是一个近乎完美的方案。

总而言之,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工作中,我们在激发自己思维的同时,也要尽可能地去激发更多人的思维,让思维与思维相互接触,让集体所具有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

第二节 成功使用头脑风暴解决问题案例

黄金失窃案

洛杉矶某商业街新开了一家珠宝店。这家珠宝店的面积很大,店内有很多黄金首饰。

老板汉克斯为了吸引顾客,在开业之前举办了一场规模盛大的黄金展。为了保证参展饰品的安全,汉克斯加大了安保力度,几乎每件展品都配备一到两名保安人员。

尽管如此,展览的最后一天仍然发生了盗窃事件——被汉克斯奉为“镇店之宝”的24K纯金松柏树失窃了,被盗的时间是晚上闭店之后。汉克斯马上调取了店内的监控录像,可惜店内的监控系统被故意破坏,并没有拍到窃贼的模样。

这家珠宝店的店门一共有两层,门的外层没有多大损坏,里层却被*力暴**地损坏了,警长菲利克斯从作案现场一眼就看出这是内部人员作案。为了节省时间,他决定从店内的员工着手开始调查。

案发当天值班的保安是乔治。乔治说,当时他在店里执勤,突然感觉一阵困意袭来,就趴在桌子上迷迷糊糊睡着了,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松柏树已经被盗了,为此他感到很抱歉。不过让他感到奇怪的是,平时他都非常警觉,不会在值班的时候睡觉,不知道为什么在案发的那天会睡得那么沉。

警方对他的血液进行了检测,在他体内发现麻醉剂的残留。这说明窃贼是将值班保安乔治麻醉后实施的盗窃。

那么,窃贼究竟是谁呢?菲利克斯又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查看。他发现,现场存放黄金的橱柜四周散落着玻璃碎片,而橱柜内却只有很少的碎片。

菲利克斯仔细观察了玻璃碎片,是一种非常坚硬的钢化玻璃。这种玻璃在外面无论如何也是敲不坏的。想到这里,菲利克斯马上找到橱柜的负责人凯撒,因为只有他有“镇店之宝”橱柜的钥匙。

菲利克斯是如何判定凯撒就是*取盗**“镇店之宝”的窃贼的呢?

案例分析

菲利克斯从橱柜周围和橱柜内部的玻璃碎片这个细节出发,检查了橱柜玻璃的质地,并从玻璃质地开始进行了一番“头脑风暴”。橱柜的玻璃是一种质地十分坚硬的钢化玻璃,从外面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将其击碎的,但玻璃的内部却十分脆弱,很容易就能被击碎。因此,窃贼是从里面将玻璃砸碎的,这样玻璃的碎片就都散落到橱柜的外面,而里面只有零零星星的碎片。从里面打碎玻璃,必须要将橱柜打开才可以。既然已经打开橱柜,为什么还要费力将橱柜打碎呢?直接将黄金拿走不就行了吗?

这是窃贼隐藏身份的一种手段,窃贼在*取盗**黄金后,故意从里面敲碎玻璃,制造有人从外面将玻璃敲碎盗走黄金的假象。而能打开橱柜的就只有负责人凯撒,只有他有钥匙。

除此之外,黄金店的双层门中,里面的门要比外面的门损坏得严重,也说明了这一点。如果窃贼是入室抢劫的话,外层的门应该损坏得更多一些。这也是凯撒制造的一种假象,他从里面将门打碎,制造窃贼入室抢劫的假象。

在作案之前,凯撒麻醉过乔治一次,在他昏睡的时候偷走他的钥匙配了一把。作案当天,他是直接进入珠宝店行窃的。他害怕行人看到自己砸门,就将里面的门进行了大肆的破坏,对外层的门只是稍微损坏了一点。

兽医治病

艾格是一名兽医,最近被卷入一场杀人案,警员布莱恩对他进行询问。

“你为什么会进入死者家中?”

“她给我打电话说她家的猫生病了,她有些不舒服不方便出门,就让我过去看一眼。”艾格回答。

“死者为什么会突然死在浴室呢?浴室到处都是湿的,甚至连天花板都是湿透的。”布莱恩接着问。

“可能因为中风倒在浴室吧,我虽然是一名兽医,但上学时学习的是人体医学,从事过几年医生工作,后来转行做了兽医,对于人体的基本病症还是了解的。”

“浴室中的药品是你的吗?”布莱恩继续问。

“是我的,我看到病人倒在地上,准备给她治病。”艾格回答。

“你是一名兽医,为什么会随身携带这些药品呢?”布莱恩问。

“死者生前经常带着她的宠物猫到我的宠物医院看病,她和我说过她患有中风,当天晚上给我打电话的时候说她身体不舒服,我感觉她可能会患病,就随身携带了这些药品。”艾格回答。

“那墙上的温度计为什么会摔碎呢?”布莱恩问。

“不小心摔碎的。”艾格回答。

“我们刚刚对死者进行了调查,发现她并没有中风的病史。你明显是在撒谎,你是利用热水炉杀人的,现在你被正式拘捕了。”布莱恩说。

那么,警员布莱恩是如何判定艾格杀人的呢?

案例分析

艾格说死者是因为中风死的,但死者并没有中风的病史,说明艾格在撒谎。通过潮湿的天花板和墙上破碎的温度计,警方判定艾格看到死者晕倒在浴室中,并没有去救人,而是故意将热水炉的温度调高,然后将门锁死。这样室内的温度就会过高,导致墙上的温度计炸裂,大量的水蒸气也让天花板变得湿漉漉的。这样被锁在浴室中的人就因为温度过高而死。而地上的注射器不过是艾格制造的一种假象而已。

被挪动的盆栽

在纽约某住宅小区的一栋楼下,一具女性尸体躺在地上,周围有很多人。死者是一名叫索菲亚的演员,从16楼坠楼而亡。警长哈维和警员们对现场和尸体进行仔细的勘查,周围的人议论纷纷。

有的人说索菲亚的男朋友抛弃了她,她因情自杀;有的人说她借了高利贷,无奈之下才跳楼自杀;有的人说她招惹到黑社会,无处逃脱才选择自杀。忙碌的哈维和警员并不认为索菲亚是自杀,从案发现场来看,这是一场手法高明的谋杀。

在到达案发现场的时候,哈维和警员们对索菲亚所在的房间进行了勘查,确定死者坠楼的窗户和阳台,没有在家中找到遗书或者是录好的遗言,房间内也没有打斗过的痕迹。种种迹象表明,死者死于自杀。但是,索菲亚跳楼的窗台引起了哈维的注意。

窗台非常宽,有普通窗台的两倍大,窗台上没有摆放任何东西。这让哈维感到很奇怪。索菲亚家中有很多装饰的东西,电视柜、茶几以及卧室的书桌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装饰品,其他房间的窗台上也摆满盆栽。但是,这么宽的窗台上竟然什么都没放,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哈维陷入了沉思。

哈维不停地观察着房间,突然客厅中两盆名贵的盆栽引起他的注意。通过对盆栽的观察,他发现这两盆盆栽是喜阳的植物。于是,哈维进行了一番“头脑风暴”。

两盆盆栽明明是喜阳的植物,却放在光线比较暗的客厅当中,让客厅显得十分狭窄。而索菲亚跳楼的窗台,既宽敞又朝阳,她为什么不把这两盆盆栽放到那个窗台上呢?哈维觉得这件事情越来越蹊跷了。

当他看到窗户上的纱窗时,突然明白了什么,于是就让一名警员躺到窗台上。这名警员十分不理解哈维的做法,但看到哈维严肃的神情,只好乖乖地躺了上去。哈维拉开窗户的纱窗,在场的警员都明白了案件的真相。

案例分析

哈维经过一番“头脑风暴”,认为索菲亚家的窗台既然宽到可以容纳一个人躺下,那么她将两盆盆栽放在狭窄客厅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但两盆盆栽的确被放在狭窄的客厅中,就说明这不是索菲亚放的,而是其他人故意挪动的,挪动盆栽的人80%就是杀害索菲亚的凶手。

凶手之所以挪动盆栽,是为了方便索菲亚躺在窗台上睡觉。睡觉过程中,索菲亚肯定是要翻身的,窗户和纱窗都是开着的,一翻身就很容易从楼上掉下去。这样,索菲亚就相当于“自杀”了。

或许有人会提出疑问,索菲亚不一定会翻到楼下,也有可能会翻到窗台另一面的地上,凶手是如何掌握这种情况的呢?事实上,凶手并不是非要置索菲亚于死地,只是想要给她一个警告,但索菲亚的运气太差,直接摔到楼下死了。

索菲亚的家里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又知道她家中有一个宽敞的窗台,说明凶手和死者是非常亲近的人,并且经常出入她家,才有足够的时间策划这样一场近乎完美的谋杀案。

索菲亚会如此“听话”地躺到窗台上,有可能是被凶手下了麻醉剂。在尸检的过程中,警方果然在死者体内发现了麻醉剂的成分。

经过一番调查,警方将目标锁定在索菲亚的男朋友巴顿身上,他的作案嫌疑非常大。经过审讯,巴顿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他说在和索菲亚交往的过程中,索菲亚因为家境富有,总是非常蛮横,经常无缘无故和他吵架,对他说一些*辱侮**性的词语,甚至对他拳打脚踢。巴顿实在无法忍受,便将索菲亚杀害了。

*门惨灭**案

深夜,位于华盛顿市区附近的一处二层别墅内发生了一起*门惨灭**案,一家三口被人用刀残忍杀害。

警笛声惊醒了正在睡梦中的侦探里曼,他起身查看情况,才发现自己隔壁发生了一起残忍的灭门案。出于职业习惯,他穿好衣服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和警长布鲁克一起进行侦破工作。

布鲁克对里曼说:“我们赶到的时候,别墅的大门是锁着的,门窗没有被撬过的痕迹。但一楼厨房的窗户是开着的。男人的尸体在客厅中,小孩和女人的尸体在二楼的房间。三名受害人的胸部、颈部、腹部都有被刀刺过的伤痕,鲜血顺着伤口流到地板上,死者周围的墙上也被溅上了很多血迹。凶手非常残忍,竟然连一个孩子都不放过。可见,这是一起熟人作案的报复性灭门案。”布鲁克看着小男孩的尸体,脸上露出哀伤的神情。

“现场有凶手留下的痕迹吗?”里曼听完布鲁克的叙述后问。

“在一楼窗台上发现了脚印,窗台下面对应的地方发现了同样的脚印。”布鲁克说。

里曼听完思考了一会儿说:“既然发现了脚印,说明凶手是匆忙逃走的,而且不是一个谨慎的人,没有来得及清理自己留下的痕迹。如此推断的话,现场可能还会留下凶手的指纹。”

“如果凶手是戴着手套作案的,我们岂不是白浪费时间?”布鲁克问。

“有这种可能,但从现场留下的脚印来看,凶手并不是一个谨慎的人,在现场留下指纹的可能性非常大,你让警员们仔细查找吧。”里曼说。

警员们对窗台附近和死者家里进行了仔细的查找,果然在窗台外侧的下端发现了一个血手掌印,接着他们对窗户后面的花园进行了仔细搜查,在花园中又发现了一些血迹。

有了这些发现,里曼再次陷入思索,过了一会儿说:“既然3名受害者都是在屋内遇害的,血手掌印和血迹就不可能是受害者的。那么,血迹很有可能是凶手留下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凶手肯定也受了伤,否则是不会忽略窗台外侧的手掌印和花园中的血迹的。”

里曼的话为布鲁克提供了破案的方向,经过对血手掌印以及血迹的调查,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死者的好朋友劳伦斯,并将其成功逮捕。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劳伦斯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经过。

男性死者名叫哈里斯,是一家高利贷公司的老板。劳伦斯是一名赌徒,在*场赌**上欠了很多钱,便找到好朋友哈里斯,向他借了500万美元的高利贷,并和他签订了合约。合约规定,劳伦斯一个月之内须还清500万美元的本金和30万美元的利息。

过了几天,哈里斯突然变卦,让劳伦斯提前还钱,并提高了借款的利息,利息从原来的30万美元涨到50万美元,这令劳伦斯非常气愤。

劳伦斯忍无可忍,一气之下拿着水果刀冲到哈里斯的家中,将哈里斯的妻子和儿子都杀害了。当哈里斯回到家中的时候,劳伦斯又在背后将他刺倒在地。哈里斯和劳伦斯经过一番搏斗,最终还是倒在血泊当中。在争斗的过程中,劳伦斯也受了伤,但他当时并没有感觉到。等他从窗户上跳下去的时候感觉到剧烈的疼痛,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小腿被划了一个很深的伤口,正在往外淌血。他本来想要清洗窗台和花园中的血迹,可是怕警察到来自己无法逃脱,就匆忙地逃走了。

案例分析

在侦破的过程中,里曼听完布鲁克的叙述,不断地思索,让自己的头脑不停地运转,有了一个接一个的想法,他的这些想法为警方提供了关键的线索,进而找到关键性证据。

由此可以看出,要想让自己的思维更加活跃,就要让大脑不停地运转,形成一场“思维风暴”,这样才会有更多的想法,才更容易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罪魁祸首到底是谁

深夜,洛杉矶市的某小区内,一名女子神色匆匆地走进一栋公寓,不久后响起两声枪响,把附近的人惊醒了。

警长麦克和警员们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往案发现场。案发公寓的门是锁着的,警员们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门打开,迎面而来的是浓重的血腥味。房间里一片漆黑,麦克找到墙壁上的开关,打开灯之后,眼前的景象震惊了麦克和在场的其他人。

地上躺着一男一女两具尸体,两个人的眼睛睁得很大,脸上布满了鲜血,他们太阳穴的位置分别有一个弹孔,鲜血溅到了四周的墙上。男性尸体旁边有一把手枪,显然是凶器。短暂的震惊之后,麦克和警员投入紧张的勘查和取证工作中。

这时,突然走过来一名男子,脸上表情十分痛苦,说自己是女性死者的丈夫。

他对麦克说:“晚上,我下班回家的时候,发现行色匆匆的妻子上了一辆出租车,我觉得哪里不对,就悄悄地跟上她。我妻子下车之后走进这栋公寓,我便在公寓前的花园偷听。原来,她来找自己的情人……她对于出轨的事情很内疚,想要跟情人断绝来往,可是情人不同意,两人就争执起来,那个男人拿起一把枪,我察觉事情不对,就赶紧敲门阻止,但并没有人来开门,只是听到一声枪响。接着,我回到花园中,从窗户中发现我妻子倒在血泊当中,那个男人拿起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开了一枪。我敲碎玻璃进入屋内,想要看看我妻子是否还活着,可是已经晚了。这个男人将我的妻子杀害之后畏罪自杀了,我在房间里还找到了他的遗书。”男子将遗书递给麦克,之后便痛苦地哽咽起来。

“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感到很抱歉。但现在不是伤心的时候,你要振作起来,配合我们的调查,这样才能尽快找到真相。”麦克安慰他说。

男人的情绪有所缓和,麦克见状接着问:“你进入房间的时候,有没有动过房间里的东西呢?”

“我没有动过任何东西,我被躺在地上的两具尸体吓傻了,赶紧出门报案。对了,我发现了那封遗书,认为这是重要的证据,就将它拿走了。之后我就没有再碰过任何东西,现在的案发现场和当初现场是一致的。”男人肯定地说。

麦克听完之后,思索了一会儿说:“先生,你在撒谎,你就是凶手。”说完命令警员将这名男子铐了起来。

那么,警长麦克是如何判断出男人是杀人凶手的呢?

案例分析

案件发生的时间是凌晨1点,麦克和警员们赶到案发现场的时候,公寓内没有开灯,漆黑一片。那名男子声称目睹了案件发生的经过,看见男性死者用枪自杀,自己的妻子躺在男人身边,还在公寓中发现了男性死者的遗书。最后他提到案发现场和当初的案发现场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案发的时候公寓中的灯是开着的。这和麦克到达现场时的情况是完全相反的。种种迹象表明,男人在撒谎。

在麦克的推理面前,男人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当他看到妻子走进公寓后,就躲在花园中*窥偷**屋内的情况。他看到自己的妻子和其他男人亲热,感到非常愤怒,于是他砸碎了窗户闯进公寓中,开枪将两人杀害。之后,他又用男性死者的电脑写了一封遗书,擦掉手枪上的指纹,将作案工具丢在男人旁边,营造出自杀的氛围。

遇难的情报员

凌晨1点,潜入某恐怖集团的情报员埃尔顿获得一条重要的信息,该恐怖集团在纽约市一家发电厂中安装了重磅*弹炸**,将在5小时之后引爆。该发电公司是纽约市区重要的电力来源,*弹炸**引爆将会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

埃尔顿立即将这条情报上报给上级,上级命人对这条情报的真实度进行调查,并没有马上采取行动。

这时,年轻气盛的埃尔顿按捺不住急于解除危险的心情,只身一人前往发电厂。他却忘记自己只是一名情报员,只负责提供情报,不需要到现场执行任务,这样做很容易暴露身份,潜藏很大的风险。

埃尔顿的车驶入发电厂主路的时候,迎面突然过来一辆卡车,朝着埃尔顿的车急速行驶过来。埃尔顿意识到了危险,在卡车快要撞过来的时候,迅速打开车门跳了出去。很明显,他的身份已经暴露,恐怖分子想要杀人灭口。

身手敏捷的埃尔顿跳下车之后,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只是受了一点皮外伤。这时,他发现卡车突然掉头重新朝他开过来,这时的他处在封闭式的公路中,旁边没有任何出口。

公路上没有任何行人和其他车辆,在漆黑的夜色下,埃尔顿看不清车身,只能看清车灯。埃尔顿发现车灯间距很大,车灯之间的距离有3米远,由此推断出迎面而来的是一辆很大的卡车,他很快做出应对措施。

当“卡车”即将撞来的时候,他纵身一跃跳了出去。然而,这一跃并没有逃过这场灾难。当“卡车”经过埃尔顿身边的一刹那,他还是被撞死了。

当上级确认情报是真的,马上赶赴现场的时候,只发现了埃尔顿的尸体,那辆“卡车”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到达发电厂的拆弹专家很快就找到了*弹炸**,将其成功拆除,避免了灾难的发生。

*弹炸**成功拆除后,警长韦德看着埃尔顿的尸体十分痛心。埃尔顿本来有着大好前途,却由于急于表现,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这时,韦德的心中也多了一个疑问。

埃尔顿很年轻,且身手敏捷,在宽阔的机动车道上躲避迎面而来的汽车是很容易的,即使迎面而来的是一辆疾驰的大型卡车也应该可以逃离。那么,埃尔顿是如何死的呢?

带着这个疑问,韦德陷入沉思,在脑海中不断揣测案发时的情景。他不停地观察周围的环境,这时两辆一前一后并排开着车灯的警车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终于明白埃尔顿是如何死的。

亲爱的读者,你们猜到答案了吗?

案例分析

埃尔顿在驶入发电厂主路的时候,看到迎面而来的是一辆卡车后,迅速跳下车。跳下车的埃尔顿在漆黑的夜里什么也看不到。只能看到迎面而来的卡车灯光。这时,朝埃尔顿驶去的其实并不是一辆车,而是并行的两辆车,两辆车同时只开了一侧的车灯,以此来迷惑埃尔顿,让他以为驶来的是一辆车。当他纵身一跃躲避卡车的时候,刚好跳在第二辆车的前面,就这样被撞死了。

当韦德分析恐怖分子作案手法时,虽然十分憎恨他们的行为,但也不得不佩服这样灵活的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