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做股权激励,却不知从何下手?谦启咨询《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标准版)》让您全面了解!

XX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标准版)-2020年6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股权激励决策与管理机构 2
第三章 股权激励模式与对象 3
第四章 股权分配 4
第五章 股权激励考核与发放 4
第六章 股权激励退出机制 5
第七章 股权激励股东大会与奖励授予程序 6
第八章 权利和义务 7
第九章 附则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公司和员工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目标,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XX公司(下称“XX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定并实施骨干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第二条 为了落实XX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规范股权激励管理,保障公司以及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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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股权激励决策与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实股股东会是股权激励计划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重大修改、暂停和终止;(规定最高决策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在获得实股股东会授权后,由董事会履行授予的相关权利。(规定最高管理机构,对最高决策机构负责)
第五条 股权激励管理小组(下称“管理小组”)是董事会下属的股权激励计划办事机构,负责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务。管理小组负责人为XX职位XXX,负责执行管理小组的各项重要决策,XX职位XXX,负责本次股权激励的分红核算,XX职位XXX负责XXXXX。董事会有权任免管理小组成员。(规定股权激励执行机构。如果公司没有董事会,则管理机构就是管理小组,具备最高管理权和执行权,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小组成员由股东大会任免)
第六条 股权激励计划管理机构应履行以下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目标制定、考核管理、退出机制管理、虚拟股东大会组织、激励发放管理)

第三章 股权激励模式与对象
第七条 本次股权激励采取虚拟股权的形式,虚股持有者依据所持份额比例有权享受每年公司净利润分红,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将所持虚股转让、出售或继承。(本章节需对股权激励方案采取的基本模式进行总体阐述)
第八条 本次虚拟股权激励计划中,公司总股本为XXX万股,激励股占总股本的X%,即XX万股。其中,取激励股的X%,即XX万股作为预留股份。总股本中剔除激励股的部分由实股股东按所持实股比例分配。(另一种做法是大股东出让自己的分红权)

第九条 公司虚拟股价由管理小组根据XXX方法核算得出,每股股价计算方法是XXX(解释具体算法)。公司初始股价为1元1股。每年股权激励分红从当年净利润中以一定比例抽取,该比例由实股股东会决定,并由管理小组核算出当年分红总额。每股分红为分红总额除以总股本。
第十条 本次股权激励实施有效期共X年,覆盖时间为201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第十一条 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第十二条 激励对象获授虚股时,以1元/股缴纳风险抵押金对其所获虚股进行风险担保,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交由管理小组统一管理。
第四章 股权分配
第十三条 公司高层激励对象采取XXX的方式进行发放(详细阐述该方式,包括各项系数,分配公式,所获得股份数等)示例:公司高层激励对象采取“虚拟股权等比例转实股”的方式进行激励,即激励对象所持虚股在X年后,通过公司制定的考核后可等额转为公司实股。激励对象所获股份数由公司大股东及管理小组从历史业绩(权重占比X%)、岗位层级(权重占比X%)、司龄(权重占比X%)、未来价值(权重占比X%)及成长潜力(权重占比X%)进行评定(或者其他维度),通过分层级打分形式确定高层人员具体所获份额。(如决定公开,在此公布个人所获份额)
第十四条 中层激励对象采取XXX的方式进行发放(详细阐述该方式,包括各项系数,分配公式,所获得股份数等)

第十五条 基层激励对象采取XXX的方式进行发放(详细阐述该方式,包括各项系数,分配公式,所获得股份数等)
第五章 股权激励考核与发放
第十六条 每年由管理小组制定和调整公司具体发展目标,并根据激励对象职位、层级不同,制定对应的个人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标准并向激励对象公布。本次股权激励考核遵循《XX公司股权激励考核办法》并以此作为考核管理依据。(也可以在管理办法中写明未来3年公司的增长目标具体是多少)
第十七条 本次所有激励对象所获虚股奖励分三次发放:(可一次发完,或分多次)
1. 第一次于201X年,发放个人奖励总股数的30%;
2. 第二次于201X年,发放个人奖励总股数的30%;
3. 第三次于201X年,发放个人奖励总股数的40%。
激励对象当年需通过个人考核才可获得当年发放的虚股。
第十八条 激励对象依据其对公司贡献及司龄,享有风险抵押金出资折扣,具体折扣为:
第十九条 激励对象依据所持虚股数量,享受对应分红。激励对象享受当年分红的条件是:
1. 激励对象当年通过个人考核;
2. 由管理小组制定的公司整体目标达成。
激励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才可享受当年分红。当年享受分红数量等于当年累计所持股票数×当年每股分红。

第六章 股权激励退出机制
第二十条 出现以下情形者,公司收回激励对象股权,剩余未发放的分红继续发放,缴纳风险抵押金的原数退回:
1. 激励对象因公司需求发生职位调动;
2. 合同到期,双方友好协商不再续约;
3. 激励对象因公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
4. 激励对象因私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
5. 激励对象因不满足公司要求被辞退;
6. 激励对象死亡。
第二十一条 出现以下情形者,公司收回激励对象股权,剩余未发放的分红立即停止发放,缴纳风险抵押金的原数退回:
1. 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
2. 连续XX(时间周期)个人考核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出现以下情形者,公司收回激励对象股权,剩余未发放的分红立即停止发放,缴纳风险抵押金的视情况部分退回:
1. 有证据证明激励对象存在以下违规事项:徇私舞弊、转移公司利益行为;
2. 经管理小组认定存在泄露机密行为;
3. 存在恶意*谤诽**行为;
4. 盗窃损毁,违法犯罪;
5. 威胁要挟及其他损害公司品牌与利益的行为;
6. 管理小组认定的其他严重事项。
第二十三条 以上各情形中涉及未发放的分红需继续发放的,按照公司分红发放时间统一发放。涉及风险抵押金退回的,以撤销激励当日起计算,在两个月内退回。

第七章 股权激励股东大会与奖励授予程序
第二十四条 管理小组组织阶段性虚拟股东大会(视情况决定股东大会的频率)。管理小组在虚拟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虚拟股东。所有持有公司虚股的股东均需参加虚拟股东大会。(若人数过多,则选出虚拟股东代表参加)
第二十五条 每年经营目标核算、激励对象考核时间覆盖范围均从当年X月X日至X月X日。管理小组需在第二年X月前将股价、分红核算完毕,并汇总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管理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
第二十六条 管理小组每年X月份前组织召开年度大会,公布公司股价、分红与考核结果,并兑现股权激励奖励。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XX公司内部股权协议书》,以此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十七条 所有激励对象每年分红将于第二年平均分X次,在(阶段性)股东大会上发放(也可一次性发完,或分两次发完)。在发放奖励时,激励对象需向公司提交《XX公司股权激励分红申请表》,领取奖励后需管理小组负责人与激励对象共同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 每年未分配的预留部分虚股对应分红由实股股东按所持实股比例进行二次分配。

第八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 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按其所聘岗位的要求为公司工作,若激励对象不能胜任所聘工作岗位或者考核不合格,经管理小组审查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XXXX将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虚股。
2. 若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经管理小组审查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XXXX将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虚股。
3. 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4. 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虚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权提供*款贷**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款贷**提供担保。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第三十条 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 激励对象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2.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
3. 激励对象有权且应当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
4. 激励对象获授的虚拟股权不得转让或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5. 激励对象因本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6. (如有需要,根据公司要求需补充签署竞业协议)激励对象在行权后离职的,应当在2年内不得在竞争对手处从事相同或类似相关工作。如果激励对象在行权后离职,并在2年内到竞争对手处从事相同或类似工作的,激励对象未分配分红立即停止发放,并根据《竞业协议》,承担规定违约金,并从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如风险抵押金数额不足,需补缴完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同时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管本办法如与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由管理小组负责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第三十二条 在员工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相关法律法规发生修订,则管理小组有权对激励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十三条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计划即行终止:
1.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 公司出现合并、分立等情形;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管理小组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由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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