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金中被抓获了,然而却是在山洞自杀身亡。这样的结局出乎大家的意料,为了122平方的土地归宿,3条人命的代价是否过于太沉重?
来自官方的最新发布,10 月18 日 15 时许,在公安、*警武**围捕下,犯罪嫌疑人欧某中于平海镇上林村附近一山洞拒捕并畏罪自杀,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现场具体的追捕情况我们不清楚,欧金中畏罪自杀的动机在哪里我们现在也不明白,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法律无权审判他,案子要撤了。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现在,欧金中畏罪自杀,案子终结。但是,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对于这起恶劣的刑事案件,背后的原因和隐情才是大家最关心的东西。是什么原因让一位55岁的欧金中铤而走险,做出非常不理智的冲动?
1.欧金中和3户邻居20多年来的土地、建房问题的纠纷矛盾积重难返。这一次台风的导火索,工棚铁皮飞到了邻居的院子当中,最终引发血案。
20年不是一个短暂的时间,足足改变了很多东西。熟悉的人都变得那么陌生和无情。
欧金中并非上林村上欧自然村人。20多年前,欧金中的连襟哥哥将土地转让给他,面积有100平方米,后迁居至此。后来连襟哥哥过世。
因为原土地为兄弟共有,哥哥送给欧金中时,自己并没有同意。欧某中与连襟的亲弟弟欧某贵为此土地的归宿产生了纠纷。
村里的建议是划分出边界,两家人各自分一部分,这样也算合理,但是嫌犯的妻子不同意。
从此,双方因土地问题多年僵持不下,1995年,欧某中和欧某贵因旧房建设用地权权属产生争议,引发肢体冲突,双方都受轻伤。
欧金中与邻居欧某勇也存在土地争议,面积有12平方米。主要是影响邻居家出入,邻居不愿意让门口划出去一块,村里让嫌犯补贴2000元,但欧金中还是没有同意。
2020年3月,欧某勇爷爷在阻拦欧某中建房途中意外死亡,之后欧某勇提起民事诉讼。两家关系一直都很僵。
欧金中与受害人邻居欧某法因土地争议产生过纠纷,面积有10平方米。2017年,欧某中申请危房重建获得批准,于是他就拆除了旧居,欲在原有土地上建新房。
因拟建房址与获批区域存在几十公分的移位,产生了约10平方米的争议面积,邻居欧某发以此为由不让欧某中建新房。但是双方对这个面积都有不同的看法。
欧某发的家属欧女士表示,两家的纠纷主要发生在旧房拆除后,缘于欧某中在建新房时占了他们家的一部分土地,因此,他们家不让其继续建新房。
可是,欧金中前妻欧某香强调,欧某发的理由是:自己家靠近马路的围墙发生了滑坡,泥土滑到了她家的田里,就认定她家的那片田地是欧某发家的。
2017年,由于土地争议的问题,欧某贵、欧某勇两家人就阻止欧金中家建房。

可是,纠纷是一直没有有效解决。村主任欧金森表示,欧某中要去建房子,然后他们3家就去阻挡。村委会也一直介入,调解了好多次,都没有什么好的结果。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20年的时间居然都解决不了土地建房问题?是非常难还是村委会没有没有正在上心?有没有渎职?真心要解决问题,没有做不成的,人民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村委会的人员这样想了吗?
2. 很奇怪的“四邻协议”,然而就是这个协议成了欧金中和3个邻居大打出手和长期纠纷的桎梏框条,也是最后恶性案件的原罪。
过去几年,平海镇村建中的建房问题成为下属乡镇农村纠纷矛盾的高发区。由于矛盾的对立和长期的纠纷,最后形成了建房前需要邻居签字“四邻协议”的土办法。

可是,慢慢的一些村民将其利用成刁难他人的工具。这样曾经一个所谓的解决方法加剧了农村建房问题矛盾的激化。基层干部介入调解,多数调解不成的只能一拖再拖。
很奇怪的土办法,当初制定这个协议的时候,这些阶层的村干部就没有想到这些可能的后面和分析吗?都不三思而后行吗?
到了后面,这些协议越来越成为解决建房问题的绊脚石的时候,村干部就不会叫停吗?决定权是在自己手中,还不及时纠正吗?
这不免让人想到之前银行办理业务时,签的那一堆协议,里面好多的免责霸王条款。这和“四邻协议”异曲同工而已,其实不作为的一个具体体现。
反正有这个东西,对上对下都有交代,至于效果咋样,和村干部没有啥关系。为人民服务真的成了一句空话。
3. 作为欧金中居住了5年的铁皮棚子,显然是此次血案发生的最直接的犯罪原动力。有多少个5年可以浪费?这些村干部看到这个苍白的事实时,难道无动于衷?
欧金中在社交平台上曾这样描述自己家庭居住情况,“全家五年无处栖(栖)身,上有89岁老母亲跟全家五年受难”。这样的环境已经非常恶劣了,居然还这么久。

近期,欧金中前妻欧某香受访时表示,2017年家房子拆除后,由于邻居的阻扰,在原址上搭建了一个简易的铁皮棚子,一家六口挤住在这个棚子里,棚子漏风又淋雨。
在进一步的采访中,欧金中亲友表示,欧某中与欧某香育有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尽管很早就离婚,但欧某香仍常常会到家里帮忙。
近些年,欧金中的大女儿外嫁、二女儿迁出、小儿子上大学。平时欧某中是一个人生活在那个棚子里,并非居住在传言中的笏石镇住处。 “89岁老人家住在棚子中”一说,该亲友不愿多作说明。
看得出,欧某香的说法与其亲友有一定的出入。当然,所处的位置不一样,对于事情的看法是有差异。
结合多人的描述,我们可以临摹出当时的场景。2017年由于邻居的极力阻扰,欧金中的房子还是没有盖起来,只能盖了个铁皮棚子暂时栖身。
而在当时,自己的三个子女和老家人只能一起住在铁皮棚子里,当然棚子漏风又淋雨。而已经和欧金中离婚的欧某香还是过来帮忙。这样就不难理解欧某香提出的6个人的情况。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女儿外嫁、二女儿迁出、小儿子上大学,老人家到欧金中哥哥家中居住,最后在铁皮房子独自居住的只有欧金中自己。
就算除掉其他的人,欧金中一个人在简易的铁皮房子住了5年,刮风下雨,大漏小漏。换个人来试试,能抗住5年?
可是,很奇怪的是,村支书则表示,欧金中在笏石镇购有一套房,平时主要住在笏石镇,风大天气不好时会回来看下棚子,才会暂住一阵。
村支书调查清楚没有?欧金中在笏石镇购有房?他的亲友都否定了!为了10平方米的土地都挣得难解难分,如今却说在镇上有房?
村民们从来没有人提起过欧金中在城区里有房子。难道欧金中自虐,独自一人临时搭设的低矮铁皮棚内找罪受?
至于谁在信口开河,自然会有调查出来的时候。如果正如欧金中的亲友表示的一致,那村支书为了什么?作为干部的胸襟又在哪里?
4. 在实际的采访中,上林村村干部回应称,村委会和相关人员一直有介入调解纠纷,但都没有什么结果。
这样的表述就是村干部做了很多的工作,但是不理想,我们也无能为力。难道很大,就可以把调节不了作为事情不达标的借口,干部是那么好当的吗?

村支书表示,这几个年村里进行了多次的调解。曾提议由欧金中一次性补偿欧某发家2000元,或将道路南侧一块杂地归欧某发使用。另有村干部强调,由于欧金中一方不同意调解方案,导致建房一事搁置。
对于10平方的土地的归宿到底是哪家的?难道就一口认定是欧某发的了?篱笆围墙滑落到邻居家里,就成别人家里的土地了?
更有意思的是,一些干部把欧金中不同意协调方案作为房子建不起来的原因,这思想觉悟在哪里?干部的作风到哪里去了,人民的利益在哪里?
5. 留给我们的思考和行动
欧金中自杀了,我们体会不到他当时的思想剧烈挣扎情况。如果是蓄谋已久,根据心理学分析,是不会自杀的,因为目的达到了,心态放松了,
逃跑了几天冷静了,回到平常心态,犯了这么大的事,结果肯定很惨。所以一了百了,干脆就自行了断。
我们可以勾勒出但是事发的场景,铁皮棚子吹到邻居家里,又和邻居开始了针锋相对的争执和谩骂。显然,在争吵的过程中,某个场景戳到了他的伤疤。
5年的忍耐,自己和亲人所受到的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一幕幕在翻滚,一幕幕在撕扯,终于爆发了,不在犹豫,不在忍让,毁灭的罪恶迅速占满了他的大脑。
剩下的,就是*力武**的疯狂发泄,最后的结果就是邻居二人当场死亡,三人受伤的重大刑事案件。
案件已经结束,留给我们有太多的细节调查,案件背后的故事和真相需要浮出水面,如何处理,有待最后的调查。没有担当,不能为人民办事的干部必定要被清理。

案发后几天,10月16日,秀屿区治违办专门下发了紧急通知,叫停在建的农村个人建房,对其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目前区里已经开始梳理和统计辖区内农村建房引发纠纷的情况。
平时功课不做好,非要等到出了事就来补课?在广大的农村乡镇,对于建房土地的纠纷和争执屡次发生,真心真意为老百姓办实事和排忧解难才是政府和干部要担当的责任。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次发生,和谐共建才是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和实实在在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