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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站长,我们村的村集体资产是如何出租管理的?”

“关于村集体资产出租管理这一块,需要先经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商议提出意见并向镇纪委报备,然后在村民(社员)代表大会上审议通过后报镇三资管理中心,最后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近日,在八里店镇升山村,该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朱子翔正根据“清风指数”评价要求,开展每周一次的“村民议事”活动,现场对村民最关心的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房屋(店面)出租情况、村级留用地兑现问题、农保转社保等方面的疑问进行回应。

“清风指数”评价是区纪委区监委为进一步提升村(社)换届后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监督前哨作用,帮助并督促监察工作联络站成员精准履职的创新做法。区纪委区监委对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监督履职清单进行细化附分,列举出涉及村级“三资”监督、日常接访走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监督、便民惠民政策监督等18项工作重点后形成“清风指数”评价标准,由乡镇街道纪(工)委每月组织联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成员围绕“清风指数”评价标准对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成效开展评估打分。

记者了解到,为强化考核问效,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每月会根据“清风指数”分值评定出优秀、良好和差三个等次,除了将评分等次与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人员的年度薪酬待遇、评先评优挂钩,还会对连续三月考核在良好以下的监察工作联络站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区纪委区监委定期收集梳理“清风指数”评价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个性问题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围绕“清风指数”逐渐健全的激励、约谈、通报等制度,可以实现对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质效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村级监察队伍履职不走样。

除了对18项重点工作进行评估附分,为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纪(工)委对监察工作联络站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清风指数”评价标准中还加入了“点题监督”部分,由乡镇街道纪(工)委每月根据工作实际为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设置监督重点,乡镇街道纪(工)委不定期对各监察工作联络站监督质效进行检查并评分。

“未发现该村在处理*迁拆**后遗留的废弃混凝土等建筑上存在程序不到位、敷衍应付等问题,扣除该村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人员‘清风指数’5分。”正在对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人员监督质效进行打分的是东林镇纪委书记陶曙华,据他介绍,目前东林镇的全域整治进入攻坚期,监督工作量大面广,通过“清风指数”评价,可以进一步压紧压实监督责任,以正向激励和负面约束双向考核推动联络站站长敢于履职、主动履职、善于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