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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 | No.nine
9月28日,深圳市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对深圳康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毕少辉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示的内容中显示:深圳康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毕少辉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毕少辉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毕少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悉,深圳康美生物成立于2007年,主要从事生物医学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经营产品涵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医学信息等领域。注册资本4455万元,对外投资的企业中有8家仍在存续经营;另外公司有裁判文书记录34条,买卖合同纠纷较多,身为被告标的执行金额有165.71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第二大股东蓝永强因为存在失信行为已被出具限高令,而其持有的康美生物5000000股股票在今年6月份二次流拍。
此次康美生物及其董事长被出具警示函是由于未披露2021年度报告,公司在去年4月26日披露2020年报时就已初见端倪;2020年业绩报告显示全年归母净利润亏损429.24万元,上年同期净利润1542.83万元,较之往年同比下降127.82%,由盈转亏;但公司的营收却同比增长了10.74%,由此可见企业利润率在逐年下降,净资产收益率彼时为-1.39%。今年迟迟未提交年报,或与业绩下滑有关。
大批药企及高管被警示!
同一日,深圳市证监会还公示了一批未提交年报被出具警示函的企业名单,医药医疗领域的企业还有深圳希思医疗美容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其董事长郭晓伟和董事会秘书蔡泽伟也被予以出具警示函的处理。
另外,近三个月还有大批药企收到了证监会的警示函。
8月20日,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易贤忠、李胜峰、占先红、鱼丹因财务核算、内幕信息管理、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部予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8月15日,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股东蔡勇因违规减持股票,被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7月22日,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包建华、乔晓光、黄晓东因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澄清导致股价出现大波动,全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 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7月16日,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 ,公司及陶灵萍、张俊珂因违规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全部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7月16日,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董事朱锦伟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被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7月16日,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监事周云配偶符儒远短线交易公司股票,违反相关规定,省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7月15日,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董事长、总经理魏宝康的配偶短线交易公司股票,四川证监局决定对魏宝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7月1日,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朱成功、朱文亮、朱学究因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全部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所有上市企业应提高对《证券法》有关条例的重视,所有被警示、处罚的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