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和正义不仅仅只是检察官的事 (检察官如何守护公平正义)

央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和正义,是检察官们不懈的追求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6-03-18T19:18:50+00:00

检察官公正执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致敬公平正义的检察官们

检察官的工作虽然没有惊天动地、轰轰烈烈,但是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他们在案件中作出的每一个决定,都有可能会影响到他人的一生,也有可能会改变一个家庭的命运,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这是他们不懈的追求。

这是一封被害人家属寄到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的感谢信,字里行间饱含着一位父亲因女儿伤痛得抚、正义得彰而生的由衷感激之情。

检察官公正执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致敬公平正义的检察官们

感谢信中这样写到:“我女儿的案子终于开庭了,现场犯罪嫌疑人终于认罪了。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检察院的赖检察官,是她不辞辛苦、扎实细致工作努力的结果,可惜我现在都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仅在法庭上见过一面……”

检察官公正执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致敬公平正义的检察官们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陆桂军:我叫监察科的同志去了解一些情况,我们检察官指控案件是天经地义的,他为什么会写感谢信给我们。

那么感谢信中提到的赖检察官是谁,这起案件背后又有哪些故事呢?

事情发生在2017年12月,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将一起涉嫌强奸罪的案件移交到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负责这起案件审查起诉工作的就是检察官赖姣红。

检察官公正执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致敬公平正义的检察官们

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检察一部检察官赖姣红:当时我看了以后,就觉得这个案件有几处疑点,第一个疑点就是这个案发不太正常,因为被害人有两次报案的情况。

赖姣红注意到,被害人丽丽在第一次报案时说,她在马路上被一名男子抢走了手机和银行卡。不过,就在报案后的第二天,丽丽再次来到了派出所,说自己前一天说了谎话,她其实是遭到了那名男子的强奸。

那么,丽丽为什么会在第二天突然改变报警的内容呢?据她讲述,她与嫌疑人李某曾是恋人关系,案发当天李某冒充他人身份,进行伪装后来到了丽丽所住的宿舍。

赖姣红:当时警方把他们的聊天经过拍了一个视频,从这个记录里面能够确定嫌疑人是伪装了身份然后和被害人取得联系,然后以为被害人招揽生意为名,在那天下午找到这个女孩的住处。

虽然聊天记录能够证实,案发当天犯罪嫌疑人李某确实伪装成他人去了丽丽的宿舍。但是李某在供述中并不承认自己对丽丽实施过强奸。

赖姣红:嫌疑人是没有做有罪供述,他就是说这个事情是有,但是他认为被害人跟他发生性关系被害人是自愿的,他没有违背她的意愿。

那么,警方在案发现场的勘察结果又是怎样的呢?

赖姣红:这个现场勘察是被害人第二天报案以后,警方去做的,但是因为被害人的住处还有其他同住人,这个现场已经经过整理,有的痕迹已经没有了。

通过详细地查阅卷宗,检察官赖姣红认为,单凭现有的证据很难充分地证实犯罪嫌疑人李某的犯罪。

赖姣红:案件基本事实是有的,然后就是相对于被害人的强烈的诉求之外是比较薄弱的证据,包括这个案发的不正常,现场勘察没有取得原始的这些证据,包括嫌疑人没有做过有罪供述等等,这些都是不利于指控的。

犯罪嫌疑人李某的无罪供述和证据的相对薄弱都为这起案件增添了不确定的因素。此时,如果直接向法院起诉,案件的最终结果很有可能对真正的受害一方不利。为了弄清案件的真实情况,赖姣红决定约见被害人。

在聊天过程中,赖姣红注意到,丽丽与犯罪嫌疑人李某虽然曾经是男女朋友关系,但在交往期间李某对丽丽曾有过多次打骂行为,两人分手后丽丽对李某的厌恶和恐惧较深,案发前李某曾多次对丽丽提出想要复合的想法均被拒绝。得知这一情况,赖姣红收集了两人在案发前几天的聊天记录。

赖姣红:就是(李某)想求被害人复合的这些聊天的记录,在这个聊天记录里面,被害人表明了她非常坚决的这个态度,不可能复合。这些说法也可以肯定被害人和嫌疑人是没有复合的可能性,也就是被害人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就改变心态自愿与嫌疑人发生关系这个基础。

此外,对于当天案发时的情况,赖姣红根据办案经验,首先注意的细节就是被害人身上有无伤势,以及所穿衣物有无损坏痕迹。

赖姣红:她说就是右颈部的这个刀划伤,然后她说其他的明显伤肯定是没有的,那身上没伤的话,那你当时你反抗了,那你衣物有没有损坏,然后她想了一会儿,然后她说她当时的连裤袜应该被扯坏了,然后裙子钮扣也掉了。

丽丽说她并不明白物证的重要性,所以当时没有向公安机关提及衣服被扯坏的情况。而赖姣红对这一关键细节的挖掘,让丽丽对案件重新燃起了希望。

案发当天丽丽所穿的裙子,成为了案件的重要证据,当丽丽将它交给赖姣红的时候,也将她对这件案子能够得到公平处理的希望,寄托在了这位女检察官身上。

赖姣红:小区岗亭处的一个监控录像,当时也表明被害人是衣着是一个半身裙,是被害人递交的这个裙子。

检察官公正执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致敬公平正义的检察官们

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检察一部检察官助理石义武:因为只要有这个衣裙的存在,就说明被害人和嫌疑人之间发生了一些肢体上的冲突,否则衣裙不会被扯坏,那这也就进一步证明了被害人不愿意跟嫌疑人发生关系的这个意愿。

此外,丽丽还向赖姣红表达了自己的另一个诉求。原来,她曾在报案时提到,嫌疑人在事发后还拿走了她的手机、两张银行卡及100元钱。

赖姣红:她认为嫌疑人应当是犯了这个罪行,她要求我们政法机关追诉这件事实,她的意愿也是比较强烈的。

赖姣红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供述中称,他拿走丽丽的手机,是因为这部手机是他在与丽丽交往的过程中买给丽丽的,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

赖姣红:因为恋爱期间的财产有可能是混同的,那么就从法律上来说就不能成立犯罪,但是后来我经过到手机店里对这个手机的购买情况的了解,嫌疑人那天下午拿走的这部手机并不是他们恋爱期间嫌疑人赠送给被害人的手机。后续就在起诉当中也加了一项罪名,就是加了盗窃手机的这节事实。

案件先后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证据卷宗也变成了厚厚的一本。在所有证据补充侦查结束后,赖姣红综合所有的事实和证据对李某以强奸罪和盗窃罪两个罪名提起了公诉。

今年6月,上海市松江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一直坚称无罪的被告人李某当庭表示认罪。

最终,松江区法院依法对这起案件予以判决,被告人李某强奸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被害人丽丽也得到了相关赔偿。

基于证据的扎实充分,法院的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所有控诉。案件审结后,赖姣红也被同事称为“女福尔摩斯”。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陆桂军:细节决定了我们这个案件的成败。“女福尔摩斯”就是这么来的,就是我们还要还原现场,还要发现,还要查找,是不是还有遗漏的一些证据,证明犯罪的一些细节。

从检26年,在检察官赖姣红的心里,法律不仅是冰冷冷的法条,更是有温度的故事。

赖姣红:我非常热爱这份工作,从检这么多年,也一直愿意在这个岗位上继续下去,然后为更多的人办好事情,办好案件。(央视《法治在线》)

法律 CCTV 法制 社会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