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对我乐家居股东罚款3295万元# #我乐家居违规减持,合计罚没近5000万元#
我乐家居的处罚结果出来了,杀鸡儆猴的意思有那么一点了,鸡已经杀了,相信猴子已经心里有数了,毕竟猴子要比鸡聪明。
证监会最终的处罚结果:
我会拟依法没收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违法所得1652.49万元,并从严处以3295万元罚款。

根据相关报道不难发现,我乐家居相关股东本次减持总额为1.15亿,属于违法部分为1.07亿,该部分卖出利润1652万,证监会对该部分利润予以没收,并额外处罚3295万元,相当于没收、罚款总额为4948.49万元,而罚款额占减持本金的36%。

证监会充分展现了对违规减持的处罚态度,再也不是之前的罚酒3杯,也不是和稀泥式的限期买回股份了。这样的结果,打破了长期以来的违规减持处罚惯例,对于后续违规减持行为有重大影响。是的,我说了有重大影响,却没说能不能限制减持行为,为什么?因为这个减持处罚方案不具有代表性和普适性。

本次的判罚的重点在于违法卖出的所得利润,利润高处罚就高,最高处以所得利润2倍罚款。换个角度来思考,假如违法减持没有所得利润呢?那是不是就不判罚,或者少判罚?目前还不清楚,至少从我乐家居这个案例,我们还看不出来,它没有明确规定无盈利或者盈利少的情况下怎么判罚。
尽管无法判断在无盈利或者盈利少的情况下如何判罚,但从我乐家居的案例上,我们确实看到了证监会正在加大违规减持的处罚力度。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杀鸡儆猴的作用已经初步达到,短期内,那些聪明的猴子绝不会当出头鸟的。

虽然产生了临时性震慑,短期内可以警告一部分猴子,但长期来说,还差点意思。首先以利润为判罚着力点,无法针对无利润和低利润情况,很容易规避。其次力度还有欠缺,处减持金额36%的处罚不应成为天花板,对于性质恶劣,影响大,造成普通投资者损失大的,也不能仅以罚款作为手段,应加入允许以罚款金额作为索赔资金和违规减持者入刑的相关规定。
如今我乐家居的判罚已出,希望其它的相关限制和处罚规定尽快出台,让所有违规减持者有所忌惮,让处罚成为一张明牌、透明牌,才能最终震慑违规减持行为,还金融市场朗朗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