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物产 (三星物产与三星集团)

日本综合商社规模巨大、功能多样、活动范围广泛、经营品类繁多,因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综合商社总能维持灵活经营,且在冲破关税壁垒、贸易保护主义、平衡外汇等方面,都比普通贸易公司技高一筹。为促进本国经济发展、大力振兴出口,许多国家相继效仿日本综合商社,创建自己的“综合商社”。其中以韩国最为积极,并为当中的佼佼者,不但成功效仿日本建立了庞大的商社帝国,亦由此实现了经济的腾飞,跻身发达国家之列。

以三井物产为标杆,韩国建立了以三星物产为代表的一批综合商社,拥有三星物产的三星财团,以其三星电子公司超越日本三井财团的东芝电气公司的实绩,做到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三星物产综合体,三星物产

1938年3月,三星商会成立;图源:三星物产官网

除韩国外,泰国、土耳其、菲律宾、马来西亚乃至南美的委内瑞拉相继创建综合商社。巴西、墨西哥,甚至前苏联亦商讨建立综合商社或改组原有的贸易公司。1972年,应墨西哥要求,由三菱商事、三井物产、丸红共同出资设立综合商社,在墨西哥进行以矿产为中心的进出口贸易;1982年10月,美国议会通过《输出商社法案》,要在美国建立专门推进出口的商社,各大银行积极参与。

各国都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开始创建综合商社的?

政府为支持创建综合商社采取了哪些举措?

各国的综合商社之路是否都取得了成功?为其经济发展带来了怎样的作用?

本文将以韩国为例,从创建综合商社的背景、政府的政策推进、综合商社在韩国经济中的作用和韩国商社与日本商社的比较四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韩国综合商社1号——三星物产

20世纪70-80年代,世界市场已几乎被日本掌握,三星集团作为后起之秀,加快向国际市场进军的步伐。石油危机带来的世界性经济衰退使以发达国家为主要出口对象的韩国出口锐减,通货膨胀带来的物价上涨和工人工资增加,进一步削弱了韩国工业品出口的竞争力。三星率先从日本的经验中发现,向高技术集约型产业转型,以少量的资源制造出口附加值高的产品,既可以在世界市场减少贸易摩擦,又可以增加出口。

同时,韩国政府考察了日本综合商社在对外贸易和经济增长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将综合商社这种外贸企业的组织形式引入本国外贸企业,利用综合商社信息灵敏、市场开拓能力强、海外融资渠道广等优势,在海外广泛设立行销网点,使商品直接进入出口国的流通领域,并以综合商社为领头羊,带动韩国经济的恢复和增长。

三星物产综合体,三星物产

韩国综合商社遴选标准;制图:圭臬编辑部

1975年4月,韩国政府建立“综合商社制度”。作为先导企业,三星比政府先行一步积累了国内外有关经济和法律方面的大量资料和情报,并积极支持政府工作。同年5月,三星物产被政府指定为“综合商社1号”,成为韩国综合商社的先驱和样板。后韩国政府又指定大宇实业、双龙实业、国际商事、韩一合成纤维、晓星物产等共七家为综合商社。

1977年,韩国政府对综合商社的标准进行修正,除上述商社外,又有半岛商事、鲜京株式会社、三和株式会社、锦湖实业等共十家企业被指定为综合商社。政府对于指定的大贸易商,给予外汇、资金融通、税制、贸易行政上的优惠待遇,以达成促进出口的目的。

三星物产综合体,三星物产

1977年韩国十大商社及主营业务;制图:圭臬编辑部

三星集团积极与日本垄断资本合作,开办合资企业。如三星重工业与三井财团的石川岛播磨重工业合资;第一合成纤维公司与三井财团的东丽、三井物产等公司合资;三星电管工业公司与住友财团的日本电气、住友商事合资等等。

作为综合性贸易公司,三星物产主导着韩国的对外贸易,为韩国产业结构升级和全球化发挥着先导作用。从纺织、制糖等轻工业起家,三星积累了巨大财富,而后向合成纤维、服装、造纸、电子、石油化工、造船、建筑等其他部门。

70年代中后期,三星物产将其事业领域划分为商事部门和建设部门,并作为核心事业重点发展。商事部门以贸易为主营业务,自简单贸易起步,扩大至信息通讯、化工、钢铁、纺织原料、金属、水产以及轻工业品等各类产品。三星物产以其80余个海外基地、优秀人才和新基础设施为基础,大力开展当地内贸、三国贸易及中国市场的采购事业等,不断强化其贸易竞争力。

三星物产综合体,三星物产

三星主要业务领域

注:左一为迪拜哈利法塔,由阿拉伯建筑工程公司Arabtec和韩国三星公司联合负责实施。

90年代以来,由于在技术竞争时代,在多个领域同时参与世界性竞争已力不从心,三星对其多样化经营战略进行调整,采取重点领域集中开发战略。1996年,三星物产合并三星工程建设公司,其三大主要业务为贸易、建设与住房开发。三星物产还创建了韩国最大的在线购物商城,从事钢材、化工、海产品和纺织品交易。

三星物产贸易分部的主要出口商品包括半导体、工厂设备、钢材、化工产品和纺织品。主要进口商品包括能源、化工和机械。该分部亦从事项目组织业务,包括自然资源开发和发展中国家的项目投资。目前,它已成了一个既有轻工业和重工业,又兼营建筑业和运输业,还经营商店、保险、开办医院、大学的综合企业集团。

给予综合商社优惠待遇

根据韩国的综合商社制度,政府是要遴选和培育规模巨大、经营产品多样、活动范围广泛,并能以自己为中心形成企业集团的综合商社,其目的是促进进出口。凡符合政府规定标准的企业,政府可给予在行政、金融、外汇和税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在行政方面,政府给予综合商社贸易优先权,凡在国际上投标金额大于50万美元的项目,均能得到政府协助,并放宽在海外设立机构及加入各类商品出口协会的条件限制;

在金融方面,商社可优先获取*款贷**,商社从事出口商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进口和用于出口的商品储备也可获得金融政策支持;韩国当时的*款贷**利率为18%,但对综合商社的出口*款贷**利率仅为10%;同时政府允许商社开办海外融资业务介入国内非银行金融机构,但严格限制其它企业的海外融资;

在外汇管理方面,政府对综合商社开拓海外市场所需的外汇放松管制,允许商社在海外筹措低利息*款贷**及持有50万美元以上的外汇;

在税制方面,凡因出口造成的损失,允许列入特别预算、免除出口商品的附加价值税及退还用于制造出口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的进口税等;商社代理中小企业出口可免除35%营业税和延付公司税。此类政策不止针对综合商社,还适用于所有从事出口的企业。

然而政府对于综合商社的政策扶持是阶段性的,在综合商社发展壮大至符合政府既定目标后,这些扶持政策也随之消失。80年代后,韩国政府几乎不再对任何商社给予政策扶持。

三星物产综合体,三星物产

1970-1990年韩国年出口额;制图:圭臬编辑部

由于韩国政府每年严格考核出口实际,不能完成指标者将被取消“综合商社”头衔,且无法享受上述政策优待,各商社间展开激烈竞争。1980年,栗山实业在竞争中败北宣告破产;韩一合成纤维、三和株式会社因未完成官方指标被淘汰出局。至90年代,韩国仅存现代综合商事、三星物产、LG商事、大宇实业、鲜京株式会社、双龙株式会社与晓星物产七大综合商社。

在政府大力支持下,韩国迅速实现了综合商社化。时任韩国总统的朴正熙许诺1978年韩国出口总值必须达到100亿美元,由于实行综合商社制度,韩国提前一年实现了该目标。1975-1982年,韩国出口额由54.2亿美元增加至216.1亿美元,年增长率21.8%。其中综合商社的出口额从6.2亿美元增加到105.3亿美元,年增长率达48.1%。综合商社在韩国出口中所占比重逐年提高,从1975年的16%,增长值1978年的31%,1981年增长至45%,1983年达到53.5%,出口翻两番的目标仅用了8年时间,为韩国发展出口导向型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综合商社制度亦成为韩国一种成熟的制度。

三星物产综合体,三星物产

韩国十大财团,图片来源于网络

韩国综合商社 VS 日本综合商社

韩国确立综合商社制度是由于综合商社的组织形式客观上符合韩国由进口替代出口导向工业战略的需要。以一套高起点的综合商社标准,辅之以政策支持,不但能够组建高质量综合商社,且符合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综合商社为出口导向型经济服务,也分别加入了企业集团或财团,成为这些集团或财团加强竞争、进行扩张的有力工具。韩国财团在发展中直接得到政权力量的支持和庇护,综合商社也就在这样强有力的背景下发展壮大起来。70年代,出口对韩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59.6%。

韩国综合商社与韩国十大财阀关系密切,可以联合不同领域的企业形成企业集团,并通过综合商社扩大出口,促进企业发展。从经办商品的结构看,韩国综合商社能经办各类商品,但以经办标准化的大型机械产品为主,尤其在出口钢铁方面,这些都与日本综合商社的做法大体相似。

三星物产综合体,三星物产

三星集团股权结构图,图片源于网络

三星物产公司负责销售三星集团内各企业的产品,是三星集团的母公司;三星电子公司,是三星集团的核心企业,亦是韩国三大家用电器厂商之一;第一毛纺织厂,是韩国最大最现代化的毛纺织厂;综合性的食品公司第一制糖公司,是三星集团的骨干企业之一;东邦人寿保险公司,是韩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

三星物产综合体,三星物产

三星集团主要业务及子公司,资料来源三星集团官网

然而,在创建目的、决策方式和企业地位方面,韩国与日本的综合商社存在明显差异。韩国组建综合商社以促进出口为主要目的,而日本在上世纪70年代建立综合商社时,以确保进口为主要目的。韩国综合商社占韩国进口贸易的20%,而日本综合商社占日本进口贸易比率的50%以上,这也是日本综合商社至今进口强于出口,而韩国综合商社出口强于进口的原因之一。

在领导方法和决策方式上,日本综合商社执行禀议制度,强调自下而上,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由领导决策,而后交给经理落实执行。而韩国综合商社则强调领导决策,自上而下贯彻“长官意志”,更靠近欧美企业的做法。随韩国综合商社发展壮大,在企业决策方面亦在不断学习日本商社的管理办法,领导层自下而上的决策意识有所增强。

在企业地位方面,日本综合商社处于集团的核心地位,同时发挥集团窗口的作用。而韩国综合商社部分与财阀集团关系更紧密,如三星物产、大宇实业、晓星物产等,处于集团的核心地位,同时积极参加生产领域的所有活动;而非处在财阀核心地位的综合商社,如现代综合商事、双龙等,则主要发挥财阀窗口的作用。随经济形势发展变化,无论日本与韩国的综合商社,都已逐渐由侧重在流通领域发挥作用,不同程度地转向生产领域的尖端部门发展。

三星物产综合体,三星物产

韩国晓星集团业务及其主要子公司

为支持综合商社发展,政府除提供上文提到的优惠政策外,还给予舆论方面的大力支持。韩国总统朴正熙亲自召开振兴出口的内阁会议,邀请综合商社的负责人到会,以提高综合商社的政治地位,并亲自为在出口贸易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综合商社颁奖,以提高综合商社在国民心中的地位。韩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对韩国综合商社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通过吸取日本综合商社以贸易为主体,集贸易、商业、金融、信息、组织和服务为一体,开展多元化、规模化、系列化及跨国化的经营特点,又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韩国综合商社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并使韩国成为亚洲“四小龙”中经济发展最具潜力的国家,在钢铁、汽车、造船、电子等现代化工业方面,成为美国、日本和欧洲国家的竞争对手。

以上对韩国建立综合商社的情况进行了大体介绍,除韩国外,泰国、土耳其、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也模仿日本建立综合商社,他们是出于怎样的发展需要决定建立综合商社的?政府给予了哪些方面的支持?不同国家的综合商社有何异同?

后续将对泰国、马来西亚、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综合商社”之路进行介绍。

参考资料:

1. 傅春寰. 日本综合商社[M]. 天津大学出版社,1996年7月版;

2. 许伯生. 大贸易商经营与发展策略[M]. 环球经济社,1981年5月版;

3. 白益民. 三井帝国启示录 探寻微观经济的王者[M]. 中国档案出版社,2006年7月版;

3. 三星集团官网。

内容:圭臬编辑部

图片部分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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