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新政二套房首付比例 (2021年大连公积金买房首付新政策)

根据《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款贷**管理办法》规定,在本市区域购买或建造以下类型自住房屋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款贷**:

1 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同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款贷**合作协议》且在有效期内)

2 存量房 (即二手房)

3 房改房

4 自建房

其中存量房、房改房及自建房应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一年以内向办事处申请公积金*款贷**。

我市还针对异地*款贷**、商业*款贷**转公积金或组合*款贷**等情况予以公积金*款贷**支持。

*款贷**政策多样化,增加对缴存职工支持力度

1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单人最高*款贷**额度45万元、双人最高*款贷**额度80万元。

2 其他区域,单人最高*款贷**额度40万元、双人最高*款贷**额度67万元。

3 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即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满18周岁),单人或双人最高*款贷**额度在当期最高*款贷**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款贷**额度不受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

4 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五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和经过认定的我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款贷**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款贷**额度在当期最高*款贷**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

经过认定的我市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款贷**额度可放宽到当期最高*款贷**额度的2至5倍。其中尖端人才放宽到当期最高*款贷**额度的5倍,领军人才放宽到当期最高*款贷**额度的4倍、高端人才放宽到当期最高*款贷**额度的3倍、青年才俊放宽到当期最高*款贷**额度的2倍。

2024大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大连公积金新政二套房首付比例

*款贷**利率低、*款贷**期限长,还贷压力小

目前首套房*款贷**年利率为1-5年2.6%,6-30年3.1%;二套房*款贷**年利率为1-5年3.025%,6-30年3.575%。

公积金*款贷**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

*款贷**最长期限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 且必须是整数年。

*款贷**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款贷**期限与抵押房屋房龄之和不得超过50年。房龄指房屋竣工验收日至公积金*款贷**申请日的年限。

首付款比例低,降低购房门槛

借款人办理首套房*款贷**,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价值的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价值的30%。借款人办理二套房*款贷**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价值的30%。

商品房、房改房*款贷**房屋价值为购房款总额;存量房、商转公和商转组*款贷**房屋价值为房屋交易价和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定的评估价的较低值;自建房*款贷**房屋价值为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定的评估价。

住房套数认定

公积金*款贷**的住房套数按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在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住房套数(含与他人共有)确定,两个借款人之间为父(母)子(女)关系的,按照持有套数较多的家庭房屋数量确定住房套数。

申请公积金*款贷**的房屋应为借款人家庭持有的首套住房或二套住房,三套住房不予住房公积金*款贷**。

来源:大连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