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高考将至,学子们正日夜鏖战,争取能“金榜题名”,最好是中个“状元”。大家知道,这个“金榜题名”、“高中状元”都是比喻的说法,借用的古代科举取士的名词。实际上,古代的取士方法很多,科举制只是其中之一,今天我们要讲的就是古代的一种取士的方式——射策。
现代人乍一看"射策"两字,可能会想当然的以为是一种射箭的运动项目呢,即使是取士,那也应该是武科的项目吧。

其实不然,射策是我国汉代选士取士的一种考试方式。射其实就是投射的意思。《汉书·萧望之传》中就说到“望之以射策甲科为郎。”唐初经学家颜师古在注释中详细说道:“射策者,谓为难问疑义书之於策,量其大小署为甲乙之科,列而置之,不使彰显。有欲射者,随其所取得而释之,以知优劣。射之言投射也。”
跟射策相对应的同时还有对策,两者统称为策试。不同的是,对策是将题目写在简策上,按题作答,有点类似于命题考试;射策则是将简策密封,随机抽取。

据相关记载,射策始于汉武帝时。两汉时期,策所出的题目基本都是和经义有关的。而东汉时,则更细分,按各种经书(儒家经典)出题,还限定每一种经录取的名额。 惯例是由主考官将问题书写在策上,背放置于案头上,由应试者选择其一,称之为"射"。然后由应试者按所射的策上的题目作答。
汉代射策时,往往按照题目的难易程度预设分科,西汉时期的射策分甲、乙、丙三科,东汉时期只分甲、乙两科。答题不合格,称为"不应令"或"不中策"。不过不中策也没有关系,落选者可以再射。著名的典故“凿壁偷光”的主角,西汉人匡衡,就曾多次射策而不中,直到第九次才中了个丙科。说句题外话,这“凿壁偷光”似乎也没见什么大成效啊!不过虽然分为甲、乙、丙科,却并非在出题时分科,而是考官阅卷之后,评卷之时,按照考生的成绩高下来区分,并按照分科情况安排中选人的官职。如中甲科者可为郎中,中乙科者可为太子舍人,中丙科者只能补文学掌故。

汉代射策一般用于察举的贤士、孝廉、茂才等,以及博士、太学生等的考试。
汉代之后,射策、对策不再区分,而后更是作为科举应试的代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