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天足运动 (民国时期天足运动)

作者:金满楼

中国女子缠足可谓昔日的极大陋习,曾祸害中国女子上千年,其中惨痛,自不必说。

到了清末新政时期,在一些传教士和开明士绅的倡导与努力下,反对缠足的“天足运动”蔚然成风。

为更好地宣传放足,“天足会”及热心人士编印很多通俗读物进行广泛宣传,如四川总督岑春煊即撰有一篇白话版的《戒缠足文蒙》广为散发:

“因女子缠足,一国男子的身体都会慢慢软弱起来,国家也就会慢慢积弱起来。这个缘故,又没别的,皆因人生体子强弱,全看父母体子如何。

中国当父亲的,接亲太早,体气先救不足;当母亲的,又因少时缠足之故。方缠足时业已受过许多痛苦,你们晓得的。

民国时期天足运动,清朝天足运动

哪个女孩把足缠好,不弄得面黄皮瘦?既缠之后,因为行步艰难,所以中国女人害痨病的最多。

就不害病,身子强壮的也少,所以养的儿子,从胎里已先受单弱之气,生下地自然个个单弱。祖传父,父传子,子传孙,传一层单弱一层。

……如今要想把中国强起,必先把百姓强起来,要想把将来的百姓强起来,必先把养将来百姓的母亲,现在的女儿强起来。”

除白话文外,当时还有人写了一些戒缠足的歌谣进行传唱,如:

“缠了脚是块病,一步一步走不动,脚又疼,骨又痛,十趾连心要活命,多时入了天足会,去了我这一块病。”

民国时期天足运动,清朝天足运动

再如《叹五更:悯缠足》,更是生动:

“一呀一更里,月影儿上栏干。谁家的姑娘裹起了小金莲?可怜呀,皮破肉又烂,寸步难移怕走到阶前;

二呀二更里,月影儿上纱窗。缠足的姑娘好不心伤,惹人呀!笑骂不把脚来放,野蛮不过二爹娘;

三呀三更里,月影儿照花台。扭扭捏捏出房来,闻得呀!外国兵来到,想要逃命跑不开;

四呀四更里,月影儿向西斜。三寸红鞋困住了小奴家,不如呀!将脚来放大,帮助男儿保护国家;

五呀五更里,月落到天明。奉劝同胞姊姊妹妹听,闻说呀!立下天足会,我把,这纺棉花的钱卷入在会中。”

民国时期天足运动,清朝天足运动

1901年后,清廷推行新政并以朝廷的名义颁布《劝行放足歌》,其中歌词也是琅琅上口:

“照得女子缠足,最为中华恶俗。惟当缠足之时,任其日夜号哭。对面臵若罔闻,女亦甘受其酷!为之推原其故,不过扭于世俗。……”

在各省督抚的督促下,放足运动开始升温。时任直隶总督的袁世凯亲自撰文劝诫缠足,并令自家子女及亲属不得缠足或放足;

两江总督端方亲订《不缠足章程》,札饬各地遵行。到1904年,“中国十八省总督皆有皆缠足之示,所缺者惟浙闽与陕甘而已。”

尽管有清廷上层人士的倡导,但短期内戒除缠足陋习显然是不现实的。

民国时期天足运动,清朝天足运动

早在维新运动之前,康有为曾在家乡成立“不缠足会”并首先给自己女儿放足,但这一举措却让老康的父老乡亲们大为愤怒,以至于康本人在家乡不能立足。

革命*党**人吴玉章也回忆说,清末时节,尽管他们家兄弟三人都反对缠足,但大嫂仍旧把女儿的脚缠上了,而他受到革命思想的影响,无论如何都不让自己女儿缠足。

“天足运动”的兴起离不开士绅们的积极参与及报刊的大力倡导,革命翰林蔡元培曾在报上征婚,其中的第一条件即为放足。

天津《大公报》上,主笔刘孟扬(刘清扬之兄)连载征文问答,劝人放足,当时征文中,竟有人提议给小脚上税——脚越小,税就越重!

清末民初的鼎革时期,尽管“天足运动”早于“剪辨运动”,但就成效而言,前者显然不如后果。

当然,前者的难度也确实更大,一项沿袭千年的陋习,想要在几年内立刻革除,当然是不现实的。

事实上,留辫子在民国成立十年后仍见于一些穷乡僻壤,而缠足甚至到了民国二三十年代,在西北一些地区仍旧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