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责任险推荐 (医生执业责任险和医院责任险)

医生责任险保障范围,医生责任险

为分散医生执业风险,推进医患纠纷合法合理解决,日前推出医师执业责任保险:医生自愿、自费购买;基准保费不到3000元,赔偿额度最高可达400万元;由第三方机构定损、调解,快速履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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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它鼓励推动医生积极治疗、多点执业,进而给患者带来了实惠;另一方面,通过类似“交强险”的保费上浮、拒保机制,使医生不至于无所顾忌。

从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医疗责任保险试点,到2007年保监会等多部门共同发布《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再到2014年当时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司法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医疗责任保险越来越受到各方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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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冲突待化解

通过第三方力量参与到医疗纠纷调处机制中来,将医疗纠纷处理从医疗机构内转移到医疗机构外。可也有人认为,即使有医疗责任险,发生医患纠纷后,患者第一反应基本上还是找医院;医疗机构对保费投入也有顾虑,认为按照保险公司的自费标准,如果第一年赔偿多,第二年保险费率就会上浮,如果医院交的保险费比赔偿给患者的额度还要高就达不到责任风险转移的目的。此外,保险公司也有顾虑,对应当理赔的情形,保险公司有责任负责到底,可如果不属于理赔范畴的,也要保险公司从化解矛盾纠纷的角度予以赔偿,那么保险公司也难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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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真正推进这一举措,步子还可迈大一点。一方面,要求所有的医疗机构为每位医生购买责任险,让保险公司能够切实担负起医患纠纷化解的第一责任;其次,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应当明确理赔的范畴,对社会进行公示,尤其要让每一名患者在就诊时就能清楚地知道这一举措及维权渠道,引导患者依法理性维权,从源头上真正化解医患纠纷。当然,医生对医疗事故应当承担责任的,可从保费范围内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更多的是让其承担应当担负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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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紧张,伤医事件不断,大多因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而起。客观来说,医生的医德再高尚,医术再高明,医疗设备再齐全,医疗事故也无法绝对避免。恰缘于此,医疗事故带来的身心疲惫和追责赔偿,犹如一座大山,压得医生喘不过气来。

医师执业责任保险不仅有益于医生,对患者而言,也是值得欢迎的。大家都不愿发生医疗事故,可是,不幸发生之后,患者和家属也陷入悲痛和解决纠纷的苦恼中,有的甚至让有黑社会背景的“医闹”组织介入,帮自己维权。如果医生购买了执业责任险,医疗纠纷的处置和赔偿变得清晰而简单,患者当然也支持。所以,无论是医生、医院还是患者,都赞同保险公司推出的医师执业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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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多点执业

医疗机构与医生之间是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医生每周在医院的工作时间与夜班值班安排,决定权都在医疗机构。仅是单点执业,便足以让绝大多数医生们超负荷工作了,多点执业只能是个美好的愿景。

广东省卫计委提出建立医师全省区域注册制度,即医生在一个执业点注册,其执业注册全省有效。不仅如此,医疗机构可设置“全职”和“兼职”岗位,建立更加灵活的用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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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性和常态一旦形成,想要突破就并非易事。习惯了与医疗机构之间的雇佣关系,即便是开放了多点执业,让医生改变固有的单点执业习惯也并未到水到渠成的程度。既然如此,建立更灵活的用人制度,设置“全职”和“兼职”岗位,以突破当下医生单点执业的惯性,当然不无必要。

医生团队的形成

医生多点执业的最大阻力,在于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上的主导地位。只要医疗服务仍然以医疗机构作为主导,要看医院脸色的医师多点执业,就注定存在困境。相比国内的医院主导模式,国外则更多让医生及其团队建立自身的服务品牌,而医院无*公论**立、民办,都以运营平台为基本定位。医生可以使用任何医疗机构的硬件和人员为患者提供服务,公立医院也只是与医生签订每周有限的服务天数,通常是每周仅工作三天或四天,其余时间医生可自由执业,甚至仍可使用公立医院的平台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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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形成更独立于医院的医生团队,才有望形成更自由的资源流动。医疗服务本该以医生团队为中心,而不是唯医院是举。其实,以医院为中心的医疗服务配置模式,正是禁锢资源流动和“大医院病”的根本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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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此,给医生一份“安心”促进医生多点执业,医疗机构与医生团队的角色回归合理定位,才是医生资源得到真正释放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