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沭阳金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沭阳县耿圩镇阳光新城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沭阳县耿圩镇阳光新城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沭阳县耿圩镇
1.2 工程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
1.3 工 期:33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7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1年6月1日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建安工程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3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80%,付至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60%;完成工程量100%,付至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景观绿化部分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初验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半年后经复验,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满一年整,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0%;满两年经终验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已付工程款,付至工程决算价的80%;第三年内按审计决算价付清工程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招应**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沭阳县耿圩镇阳光新城工程建设项目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1.7 本项目预算价为23796.2926万元,招标控制价为18327.87万元,高于此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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