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漫游 郝亚娟 北京 上海报道
11月24日,*纪委中**国家监委官网披露称,长安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永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收官之年,银行管理层落马的案例时有发生。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0年以来,共有超50名银行高管“落马”,其中仅*纪委中**国家监委官网就披露了10位银行高管接受审查调查、5位高管被“双开”、1位高管被开除*党**籍的信息。
针对近期高管频繁“落马”的原因,在采访中,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向记者总结道,主要是两方面原因,其一是公司廉洁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其二是银行经营领域存在的特有问题。
“二五”规划将收官 董事长却遭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赵永军自2018年12月至今任长安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在此之前,赵永军曾担任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等职务。
记者就赵永军被查的原因、董事长一职由谁代为履行以及如何加强公司治理等问题联系长安银行,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2020年可谓是长安银行的“关键年”。在长安银行2019年业绩报中,赵永军谈到2020年是该行“二五”规划收官和“三五”规划编制之年。且业绩报显示,2020年,该行计划实现资产规模突破3000亿元的目标。
长安银行披露的2020年三季报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末,该行资产总额2954.4亿元,负债总额2787.75亿元,所有者权益166.64亿元,利润总额14.11亿元。截至9月末,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61%,一级资本充足率8.61%,资本充足率11.35%。
赵永军此次被调查,是否会影响银行公司治理的延续性还不得而知。记者注意到,11月9日,长安银行发布《*共中**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显示,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长安银行*党**委开展了巡视。2020年1月14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长安银行*党**委在对巡视反馈问题的四方面11个问题深入剖析的基础上,梳理逐条细化分解为55项整改任务,提出112条整改措施,并在《通报》中对巡视工作提出的54个问题进行说明。
其中,关于“企业内控制度体系不够完善,规章制度修订不及时”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长安银行表示,2020年5月25日制定《2020年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计划》,全面梳理现行607项制度管理流程,明确2020年总行新制定制度、修订制度、废止制度计划,有序推进规章制度的立、改、废;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必对等、失责必追究”理念,将“十个负责”进一步明晰、细化到各机构、各层级、各部门,修订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待提交有关会议审批后印发执行。
近年来长安银行频繁提到上市愿望,在2019年业绩报中,该行指出,组织力量着手启动长安银行“三五”发展规划的研讨和制定,力争“三五”期间实现该行A股主板上市目标。
关于“上市工作推动缓慢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长安银行在《通报》中表示,已经成立了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和上市工作办公室,制定上市工作计划表;与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14家中介机构就上市工作进行了沟通,明确了该行上市路径和方法;起草了《长安银行A股IPO项目工作手册》,初步明确了工作流程和内部工作制度,完成了上市法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目前增资扩股方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并获得陕西省财政厅批复同意和完成备案,近期将向陕西银保监局及证监会申报增资扩股方案。
银行高管多现“落马” 内控重要性凸显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已有超过50名银行高管被调查,其中主要是城商行、农商行及农信社的高管。
2020年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年初举行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将“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金融反腐呈现高密度态势,一大批银行高管在金融反腐中被调查落马,覆盖政策性银行、国有大行、股份行及地方中小银行,颇受瞩目。
今年3月,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预防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提出,针对性地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犯罪案件频发、对于银行保险机构稳健经营有重要影响的重点领域违法犯罪问题,惩防结合、标本兼治,管住人、看住钱、筑牢制度的防火墙。坚持内部管控、行业自律与外部监管三管齐下。
行业资深人士王剑辉指出,近年来,银行高管频繁被查凸显出银行业面临的监管升级的阵痛。“在此之前,监管环境没有像现在系统化精细化,整个银行业特别是中小型银行,以业务扩张也主要目的,内控管理薄弱。”
针对银行高管频繁落马的情况,苏筱芮认为,主要有两方面原因。其一是公司廉洁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例如部分高管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体现出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缺失,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行为则体现出公司高管存在的侥幸心理,以为私下进行不会被发觉,但他们忘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其二是银行经营领域存在的特有问题。苏筱芮告诉记者:“银行是金融机构,具有资金密集型特征,日常跟钱打交道,在资金项目上容易滋生贪腐行为,例如信用*款贷**、抵押*款贷**、公司债券、企业融资等各种项目,如果尽调、风控流程不完善,项目负责*权人**力过于集中,没有外部有效的监督机制,就可能触发问题。”
高管“落马”、内控不严等问题亦阻碍了中小银行的发展。银保监会在此前发布的《关于对部分地方中小银行机构现场检查情况的通报》中提到,部分地方中小银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亦发现存在公司治理不健全、股东股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高管人员长期缺位,如有的机构董事长长期缺位,未指定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职;有的机构监事长长期缺位;“*会两**一层”履职不规范,部分机构未按规定对高管层及成员开展履职评价,评价结果未按时报告股东大会;重大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部分*款贷**发放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未提交关联控制交易委员会审核并报董事会批准等。
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陶金表示,由于银行业包含特有的潜在系统性风险,而相当一部分的腐败问题又涉及到资金违规运用,也会损害银行的风控工作,因此银行业的反腐问题很可能比其他行业来的更关键。“近年来通过银保监会等部门的努力,监管网络愈加细密,从今年以来对银行的处罚案例来看,识别和捕获隐蔽性更强的腐败违规行为的能力在加强,后续可能需要进一步加强的是对这些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强化正负激励机制。”
王剑辉还提到,除了内控治理方面,银行机构转改制过程中也暴露一些问题。如银行在引入战略投资者,对股东的选择可能并不是很市场化,导致很多投机分子混入银行的这些战略投资者甚至重要股东行列,甚至是大股东行列。
(编辑: 朱紫云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