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面包店突然关门 (一家早餐店当场宣布关门倒闭)

小区里面面包店关门了,楼下面包店突然关门

面包店大门紧闭,里面空空如也。信息时报记者 叶伟报 摄

昨日上午,多名家住天河区黄村的街坊报料称,自家楼下的面包店突然关门了。虽然店门上贴着退还会员充值款的告示,但他们发现,所退金额与实际金额不符。

会员钟女士说:“不能你说剩多少钱就剩多少钱,当初赠送的消费金额又该怎么算呢?”律师表示,商家有义务主动提供消费者消费明细,如果分歧较大,会员们可向工商部门投诉。记者多次尝试联系商家,但都未果。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黄村远洋明苑小区看到,小区西门外有很多便民店铺,其中一个挂着“味芙烘焙”的面包房店门紧闭,内部除了原本制作面包的配套设施之外,空空如也。会员钟女士称,该面包店一年前开业,面包味道不错,生意一直很好,“他们经常会搞促销活动,包括充值200元就送一个生日蛋糕,还有冲100送10元等。”

会员果果妈妈说,11月5日,她在面包店订了一个蛋糕和另外两样商品,一共79元。按照票据约定,价值68元的蛋糕原本应该在6日中午提取。“令人意外的是,我去拿蛋糕时,发现面包店已经关门了。”附近一食肆老板称,前一晚11点多其歇业时,面包店还在正常营业。他猜测店家很可能是后半夜连夜搬走,“肯定是怕被人发现,所以半夜走人。”

在店门口贴着一张告示,称需要退款可联系该微信号码,但钟女士等人告诉记者,他们加了微信后发现,对方要么没反应,要么退的钱也不清不楚。有不少住户反映,自己至今没有拿到退款。而果果妈妈则说:“先不说充值退款,我买的蛋糕没拿到,这笔钱是不是应该退给我?但他们也不理我。”

律师说法

针对此事,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认为:

1、关于现金充值的退款问题

商家与顾客双方已经依法成立了有效的合同关系,没有消费的现金充值属于预付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支付的合理费用。”

因此,商家不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导致合同解除,应向顾客退回相应款项。

2、关于赠送的消费金额问题

应当对商家在提供赠品、赠券或赠送的现金消费额度时的约定或承诺进行审查,商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比如,就促销活动中具体约定的赠送方式、使用方式及使用条件而言,是消费满多少元则可使用赠送的消费金额,还是按照消费一定的比例来使用赠送的消费金额等等。商家应按照具体的约定或其承诺来履行义务。

3、关于应退消费金额举证责任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二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有异议并提出反驳证据,对方当事人对反驳证据认可的,可以确认反驳证据的证明力。”又据七十五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商家应对具体应退消费金额承担证明责任,若低于消费者主张金额的,商家有义务主动提供消费者消费明细或其他证明材料,若商家不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具体的应退消费金额是多少,则有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4、关于纠纷解决的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消费者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工商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解决纠纷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小区里面面包店关门了,楼下面包店突然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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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邓刚,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南大学工学学士,中山大学法律硕士。主要业务领域:公司法、并购、新三板、股权激励、控股权设置、小股东权益保护、劳动法,以及重大疑难民商事诉讼、仲裁争议解决等;长期担任跨国公司、企业集团及创业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了系列股东清算责任纠纷、股票期权纠纷、全国首例自费飞行员离职纠纷等;连年获得省市律协业务成果奖、维护社会稳定奖、理论成果奖等奖项,是广州市首届律师辩论大赛“十佳辩手”。

小区里面面包店关门了,楼下面包店突然关门

注:本文内容来源于11月9日的《信息时报》,原标题为《一夜间 小区楼下面包店关了》,记者周伟龙;律师说法部分为我所律师原创观点,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