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破获特大地下钱庄案 (青岛破获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158亿)

据央视新闻报道,青岛市公安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联合破获了一起特大地下钱庄案, 该案件入选公安部经侦局列为全国公安经侦系统“夏季行动”打击地下钱庄“十大战役”

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形势仍严峻复杂,涉案地区呈蔓延扩散态势。地下钱庄不但涉及金融、证券、涉众等经济犯罪,日益成为各种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通道,还成为贪污腐败分子和*力暴**恐怖活动转移资金的“洗钱工具”和“帮凶”。一些“灰色资金”通过地下钱庄跨境流入流出,不仅对我国外汇管理造成严重影响和冲击,而且严重扰乱国家金融资本市场秩序,危及我国金融安全。

各地公安机关都把打击地下钱庄案件作为今年工作特别是经侦工作的重中之重!

青岛破获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158亿,山东青岛警方公布诈骗案

山东青岛地下钱庄案

山东青岛地下钱庄案指的是,山东青岛2023年12月破获一起特大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高达158亿元,涉及全国17个省份,抓获犯罪嫌疑人74人,其中包括非法买卖虚拟货币的承兑商。

截至2023年12月25日,经清查统计,青岛公安现场就缴获了300多张银行卡,扣押涉案等值约200万元人民币的虚拟货币,冻结涉案资金人民币4900多万元。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案件属于地下钱庄跨境洗钱犯罪模式,该模式一直是各类上游犯罪分子和洗钱团伙的首选洗钱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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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成为洗钱工具的背后机制

虚拟货币在金融领域的崛起带来了许多创新,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其中之一就是其成为洗钱工具的问题。以下是虚拟货币成为洗钱手段的主要原因:

1.匿名性与去中心化: 虚拟货币的交易通常以去中心化和相对匿名的方式进行,这使得洗钱者能够隐藏身份和交易行为。*币特比**等一些主流虚拟货币的交易记录被存储在区块链上,但用户身份往往只是一串加密的地址,使得追踪变得相对困难。

2.全球性和跨境交易: 虚拟货币的全球性质和跨境交易的便捷性使其成为洗钱者的理想选择。由于虚拟货币的无国界性,资金可以在瞬间穿越国界,为洗钱活动提供了高度灵活性。

3.交易复杂性: 虚拟货币的交易可以通过多个地址、混合服务和交易所进行,增加了交易的复杂性。这使得监管机构难以追踪和识别可疑活动,为洗钱者提供了更多的操作空间。

4.不确定的监管环境: 相较于传统金融体系,虚拟货币领域的监管环境相对不确定。一些国家尚未建立明确的法规框架,监管执法力度不一,这为洗钱者提供了逃避法律制裁的机会。5.快速交易和高流动性: 虚拟货币交易通常是实时的,而且市场具有高度流动性。这使得洗钱者能够快速将资金从一种虚拟货币转换为另一种,难以被监管机构拦截。6.创新的洗钱技术: 随着技术的进步,一些洗钱者采用创新的技术手段,如使用交易混淆服务、隐匿身份的交易所和分布式交易网络,使得他们更难被检测和追踪。

本案从侦查角度看的几个显著特征:

1、地下钱庄是一种非法金融组织,由于其运作的隐蔽性,往往成为*私走**、赌博、骗税等上游犯罪转移资金的通道,破坏外汇市场健康秩序,危及我国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一直是公安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打击整治的重点。

2、这起案件具有一个鲜明的特征,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的稳定币(比如案件中所指的泰达币USDT)成为换汇的枢纽,地下钱庄从“客户”那里收取了人民币后,就去购买虚拟货币,再通过境外交易平台将虚拟货币卖出去,就可以获得他们所需要的外币资金,这个过程实现了人民币和外币的转换,这构成了非法买卖外汇的违法行为。

3、还有一个特征是,侦破这起案件的线索,并非由“客户”受骗报案引起,而是金某等人的千余个账户极为异常,被青岛警方发现。

说明这家涉案金额高达158亿元人民币的地下钱庄,平时“业务经营”还颇为正常,犯罪嫌疑人交代,做“这种换汇”赚取汇率差,利润在1/1000到3/1000,“客户”需负担的佣金并不便宜。

4、分析选择地下钱庄的“客户”类型,有三种:

一是外汇额度不够用的“客户”,主要是民间资本想绕开外汇管理从国内向海外转移;

二是“客户”通过地下钱庄“翻墙”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根据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文规定,在我国,不允许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以前开展虚拟货币国内业务的平台都已经关闭;

三是国内违法犯罪资金通过地下钱庄向海外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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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过程

经过6个月的侦查,办案人员在摸清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身份信息及活动规律等情况后集中部署收网行动。全国各地警方联动,在半个月内共计抓获同案嫌疑人74名。在现场,民警缴获了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手机、电脑、银行卡等一批作案工具,并及时固定了相关证据。在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向警方供述了操作流程。

涉嫌罪名

根据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文规定,在中国,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买卖外汇必须在国家指定的场所进行交易,否则 属于非法买卖外汇,情节严重的,涉及刑事犯罪

《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 】定罪处罚

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是指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擅自从事买卖外汇、跨境汇款、办理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的组织。地下钱庄不仅破坏经济金融秩序、助长上游犯罪,还可能使与其发生交易的企业和个人面临财产损失和法律风险。地下钱庄从“客户”那里收取了人民币后,去购买虚拟货币,再通过境外交易平台将虚拟货币卖出去,就可以获得他们所需要的外币资金。这个过程实现了人民币和外币的转换,这构成了非法买卖外汇的违法行为。

数据显示,2023年前11个月,汇警联合破获地下钱庄案件120起、行政处罚交易对手非法买卖外汇443起、处罚没款9.4亿元人民币。

虚拟货币承兑商

“虚拟货币承兑商”,是指作为中央对手方,利用稳定币的市场正常价差,高频的买卖虚拟货币,从中赚取差额利润,“币圈”行业内称之为“虚拟货币承兑商”、“币圈OTC”。

经测算:如果USDT价差在1分钱,每个USDT以7元人民币计算,“虚拟货币承兑商”从事虚拟币交易的利润率约等于0.1428%,这意味着1000万的流水,交易一轮的收益约1.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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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技术系统支撑

和传统案件相比,侦查此类案件要有相应的侦查技术系统作为支撑。

本案通过某公司旗下的区块链AI信息作战系统,成功挖掘到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证据。

侦查人员通过AI信息作战系统输出的资金流向层级,对整体资金&虚拟货币犯罪团伙的群组关联结构进行了详尽刻画,进一步明确了嫌疑人参与虚拟币犯罪的相关信息。

AI信息作战系统在该案中涉虚拟币犯罪固证环节发挥了关键作用,通过对涉案地址的追踪分析,验证了虚拟货币交易信息与银行账户资金流向的线索相互吻合,为侦查人员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

AI信息作战系统凭借其出色的数据可视化界面和简洁明了的操作流程,精准快速的协助办案人员进行了案件分析,并确保了相关证据的固定,以支撑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保证案件顺利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