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汁局”是IP从业者对国知局的爱称,已经在民间喊了10多年了,请大家一定要爱护好它。

但是近期,一件“果汁桔”商标通过初审公告。
但关键在于,这件商标是第45类;
更关键的是,该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项目上居然包含“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类别!

这就不免让IP同行们开始联想了:
果汁桔商标代理?
果汁桔专利代理?
好家伙,这还了得?这是又把“果汁局”的谐音给蹭了么?
而从天眼查网站查询到的人名和地址信息来看,该商标的申请人应该是在广西开盆景店的陈某某;
而不是在广东开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的同名陈某某...
呵呵呵,小朋友,你是不是有很多问号?
那,看破就别说破了。

这不由让人想起来,2016年国知局logo被抢注事件。
当时,有人申请了“七星IP”商标,居然和国知局的logo“五星IP”惊人相似,而且同样通过初审,最后以申请人撤回商标而告终...

同样,也别指望国知局提“果汁桔”的商标异议,那样的话就相当于承认“果汁局”的地位了不是?
但是吧,如果“果汁桔”商标能存在;
那么可想而知,果汁橘、果之桔、果芝桔等等商标们,就该蠢蠢欲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