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速度加快,土地征收和房屋*迁拆**的情况越来越多,由此也引发了许多矛盾,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相对许多国家,我国建国时间比较短,在土地征收等问题上经验较少,存在政策不完善、补偿标准不明确、制度不规范等等问题,大家不妨看一看其他国家是如何去进行土地征收和房屋*迁拆**工作的,学习经验吸取教训。

美国:百姓坐地起价
美国司法制度的严谨性和国民极强的法律意识,使得政府在*地征***迁拆**问题上动用特权时会极为谨慎。一般来说,通常政府都会优先试图与被征收方沟通,尝试通过公平自愿的方法获得所需的土地,而被征收方通常也会考虑社会公众的利益,如果最后被征收方拒绝了政府所出的最高价格,那么政府会在得到立法机构的授权后,行使征收权。
美国的司法制度,充分的保护了民众的合法权益,防止政府权力侵犯私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但是存在审议慢,征收难,价格高的种种情况,导致政府在推行市政建设时苦难重重。

韩国:人民维权意识强
韩国在土地征用和房屋建设上有许多的法律,较为重要的两部法律,是《城市开发法》和《土地补偿法》,法律中对补偿方式有着很详尽的规定,补偿方式范围广、方式多,极为充分的保障了被征收者的各项权益。其中包括土地上的建筑物、植物、农业、畜牧业、养殖业等等;不仅如此,补偿方面还考虑到了因征收对周边建筑、土地等等产生的不良影响,并对此一并补偿。
同时韩国还专门设有补偿委员会协商机制,以减少争议的发生,对于土地以及相关附着物的价值,会请第三方机构来评估,以此为基础,双方开始讨价还价。如果是大范围的征收,居民们会走家串户的成立“*迁拆**委员会”,集合集体的力量来维权,这样下来,*迁拆**的费用通常十分巨大,所以在韩国,极少能看到像中国一样的大面积的土地征收和房屋*迁拆**。
韩国的*地征***迁拆**制度较为完善,也通常比较合理,但赔偿上通常是由企业主导的,类似于国内以前实施*迁拆**许可制度,但又不太一样,所以韩国政府在经济上压力较小,通常是由获得土地的主体来负担,与我国土地制度不同,所以韩国的*地征**制度可以学习其优点的地方,比如相关的监管协调机制,但因根本制度不同,学习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吸收借鉴。

印度:失地穷人何去何从
近年来,印度开始不断推行“特区”政策,开始了大范围对农业用地的征收,因此引发了许多的纠纷。
但是与其他国家不一样,矛盾双方通常不是土地的拥有者与征收人的。由于独特的分配制度和历史原因,使得在印度的土地与农田大量的集中在少部分人手中,拥有土地的地主对于微薄的租金,显然对政府的巨额赔款更感兴趣,由此诱发了大量人口将无地可种的问题,失去了租赁土地的耕农对于政府强调的建厂后会解决大量就业问题的说法仍持有怀疑和抗拒心态,但尽管如此,得益于土地所有者的配合,土地的征收依然很顺利的进行下去。印度司法建设任务艰巨!
德国:国王守法成佳话
威廉一世,在法国巴黎的凡尔赛宫被德意志的各邦君主拥立为德国皇帝,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爱戴,他的助手就是大名鼎鼎的铁血宰相俾斯麦。
当年他在柏林不远的地方修了一座行宫,建成后却发现宫殿前有一个磨坊挡住了视线,于是便派人前去沟通,磨坊主极不配合,盛怒之下的威廉一世派人将磨坊给拆了。磨坊主一纸诉状将威廉一世告上法庭,最后迎来威廉一世的居然是一张败诉状,判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威廉一世只得派人去重建磨坊,于是没过多久,一个新的磨坊又在原地冉冉升起。
如今那个磨坊仍矗立在那个地方,像一座丰碑,代表着一个国家和民族对法律的信仰,而那个磨坊主也被人们戏称为:*迁拆**史上最牛的四大钉子户之一。
对于别的国家的法律和*地征**情况的了解,不仅仅是为了解一些奇闻异事,而是要抱着学习的态度,学习法律精神,看看别的国家是如何做的。
对于政府,学习其他国家政府遵法、守法、懂法、用法,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在*迁拆**问题上,设身处地的从百姓的角度考虑问题,积极听取人民的意见,解决人民的实际问题,把人民的问题放在首位,才是一个好的政府、有作为的政府、优秀的政府应该做的。
对个人,学习他国国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手段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为自己争取一个满意的赔偿,切忌因小失大,不能因为怕麻烦或受到眼前小利的诱惑,便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最后损失的也只能是自己的利益。当自己在遇到问题时,运用合法的方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与违法行为作斗争,必要时找律师来帮助你维权,获得一个满意的赔偿的同时,还能惩治违法行为,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