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凌晨1点,与很多的时候一样,David坐在由德国设计师订制的办公桌前,正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屏幕。突然响起的电话,在安静的气氛里显得突兀,David安慰了妻子几句,挂断电话,抬头看了看时间才意识到,自己快与这个玻璃隔间的办公室相依为命了。

David今年56岁,是一家澳洲规模中等的华人律所管理合伙人。我与他相识多年,看着他赢过官司,也曾落败,跌跌晃晃地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律师走到现在的职位,他的西装也从最早的地摊货变成了如今精致的面料。

David很忙,从前忙着官司,现在忙着半个律所的业务。他常开玩笑说以前自己是个垃圾桶,装着客户的情绪宣泄、对方律师的明枪暗箭,还有法官的喜怒脸色。现在David觉得自己还是垃圾桶,只是Size是plus版的:兜着来自合伙人们的压力、客户语气的阴阳怪气、下属们的愚钝和不耐烦,还有妻子孩子的家庭事务。

就在下午,客户公司跟David抱怨他手下律师起草的合同达不到老板要求,却问他能不能下一年的律师费不要涨价;而律师则向他吐槽客户公司老板是个白痴,他画不出“五彩斑斓的黑”。David笑了笑,一如往常地咽下了“垃圾”,如火纯青地打起了“太极”。
David时常怀念年轻时做案子的日子,他的梦想就是做一个像香港电影里那种战无不胜的白头套大壮。David毕业并拿到了执照后,就应聘进了一家白人律所做实习律师,在经历了好几年低等的Paper work之后,才开始接一些白人律师挑剩下的“困难案子”,这类案子要么赢不了,要么客户没有“油水”。

曾经有个劳工案件,涉及妇女权益与大集团利益,David律所的高级白人律师谁也不肯蹚浑水,推到David那里。还没有开打,甚至朋友都劝他让客户早点撤诉,可David一个人赤膊上阵,哪怕对方的白人律师团队强的像一个集团军。2年里David四处奔波,阑尾炎发烧39°还输着液分析证据,最后赢下官司时,对方的白人律师集体向他致敬。这也成了David茶余饭后的谈资,David常自豪地拍胸脯“这感觉真的很棒”。
可努力工作,并未给David带来相应的收入 — 基础的paper work甚至只有几块澳币的提成,即使几年间David好几次赢下了白人律师所认为的“困难案子”,他仍旧没有选择案子的权利,他的时薪,也只是从几十块澳币涨到了100块,比起白人律师2 – 300的最低时薪,那时的David很灰心。这一切不过因为David是华人罢了,在白人律所,很少能有华人律师可以顺利晋升,成为高级律师或者合伙人。

“最令人伤心的其实是带有偏见的客户” David 聊起了自己的遭遇。除了白人律所不公的待遇,还有来自华人客户的Reverse discrimination(反向歧视)— 这本是一个学理概念,指的是“潜在的与不明显的”歧视,但这却常常发生在华人律师身上。特别是华人客户,总觉得白人律师更厉害、专业,常常言听计从,而对于华人律师则自视甚高,随意呼来换去不说,还常有拿换白人律师来要挟降价甚至坚决不肯雇华人律师。
‘’其实华人律师真的很聪明、很专业,在很多案例上都赢过白人律师,沟通方便、价格又经济,可中国人呐,哎 ...”
David 很无奈,在白人律所辗转了多年后,他却依旧原地徘徊。最后,他去到了华人律所,从普通律师做到了合伙人,多年后成为了律所的“中流砥柱”。

时代会改变很多东西,律所也一样。有时David会感叹自己老了,一切都在潜移默化中被改变了,如今的律所更像是集团公司,如今律所管理合伙人的头衔,让他已经没有时间再钻进一个案子里畅游,他更需要为律所带来业务、客户、人脉和战略发展方向。当然,有些律所的合伙人还需要关注员工的薪酬情况和休假时长,顺带关心一下这个月为何垃圾袋用了这么多。
时代的变迁,也让律师执照不再代表将成为律师或者合伙人了。
David就有很多年轻的校友,毕业之后直接去了金融、医药、咨询、甚至制造行业的企业;David对此不置可否:“法律生试着尝试一下其他行业,或许能激发自己的一些兴趣或者潜力,是个不错的选择”。

当然也有一些老友,做了一段律师之后,像David一样,去读了MBA或者EMBA,最后成为了律所的“老总”。
“没有办法,都是为了吃饭罢了”David又笑了笑。如今社会对法律的依赖程度在增长,需求在扩张,但同样每年法律系毕业的学生翻了十几倍,蛋糕大了,但餐具同时也多了,那大家只能先去切尽量大块的先放进盘子里,这也正是导致律所的核心竞争力正从“打赢官司的胜率”向“业务拓展能力”倾斜。
“商业化”正在改变这个行业,律所之间也不再是简单的“你死我活”,也可以是“战略合作”或者“吞并收购”。这几年,白人律所开始寻求与华人律所合作,吸收优秀华人律师人才或者拓展内地市场;也有华人律所注资白人律所,很简单,白人的脸依旧比华人好用。

团队替代了个人的单打独斗,流水线似的工作,看似减轻了律师的工作和压力,却对David这样的“管理合伙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自身要有精湛的法律专业领域之外,还需要将自己发展的业务分给初级律师团队,并督导品质不能出现问题。在澳洲市场上,律所管理合伙人目前的offer起码是创造自身收入的10倍的价值,这也就意味着,一个年收入10万的合伙人,必须给律所带来百万的营业额才算合格。

这也使得合伙人既是律师,又必须是个商人。而商场如战场,法律书本上的知识并无涉及,甚至对于一个合格的“商人”而言,严谨的一丝不苟,又会起到一定反作用力,真正做到两者权衡的合伙人,可谓是凤毛菱角,也是大小律所争抢的热勃勃。
所以,就如David所在的律所,像David一样内部晋升的管理合伙人并不多,大部分是直接聘用,猎头公司也由此开始大举进入律师行业,“收割”永远比培养快,毕竟越来越少的人肯冒着随时会失去的风险,大笔投入去培养一个“合伙人”,除非那人是你的孩子,又恰好你有一间律所。

“好了,不多说了,我明天还要飞一趟埃及,有个公司想在澳洲造金字塔,约我聊一聊法务合作和市场前景”,David还是笑了笑:“我得先回家看一眼老婆孩子,好久没见了”。
特别声明
本文章著作权属于Accuro Legal 安润律师行所有。如果您转发此文章,请注明著作权所属。谢谢合作!这篇文章不构成法律意见,并且不能作为法律意见采纳和依赖。文章仅仅是为了提出对某件事情的总结和概括,并不能非常全面地做出解释。您在按照文章中内容做出任何行为或者依赖文章内容之前,请务必寻求法律或者其它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