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6日上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波、法律顾问处处长佟辉、依法行政指导处张肃一行三人莅临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开展“法治建设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调研工作。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吴爱民,副秘书长王金涛、关克鑫等同志热情接待,陪同张波副主任参观了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办公环境,并在二楼专家咨询室进行了研讨会。黑龙江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教研室主任蒙启红,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徐楷,黑龙江君明律师事务所主任、黑龙江省律协涉外委员会主任、省法学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黄月明,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世军,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佳慧,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副教授杨健,黑龙江量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岳七名法律专家应邀参会。

会上,吴爱民副主任以中俄经贸纠纷为视角详述“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纠纷解决,从中俄经贸不同发展时期的纠纷情况、中俄经贸纠纷的主要类型、现有纠纷解决机制解决中俄经贸纠纷的问题、中俄经贸纠纷存在困难的深层原因、以仲裁为基础构建新的纠纷解决机制等五个方面进行汇报,并重点介绍了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为服务中俄经贸发展所开展的工作。

与会专家也纷纷进行发言,根据自身工作经历,畅谈在国际贸易纠纷中法律工作所遇到的问题。其中,蒙启红主任提出目前涉外法律人才匮乏及如何让企业了解和重视贸易国法律等问题;徐楷副教授建议成立涉外调解中心、增加涉外调解员,在黑龙江省司法厅设立民事司法合作办公室等解决涉外纠纷的办事机构;杨健副教授提出应该不断梳理国外法律法规,通过组织培训、研讨等方法提高法律从业者的涉外法律业务能力。与会专家都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对涉外法律工作、服务、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诸多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张波副主任对各位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此次研讨会对我省今后“一带一路”的建设工作具有很大的启发作用。他表示,希望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能够继续开拓国际仲裁事业,着力发展东北亚国际仲裁,注重人才储备、建立国际化人才队伍,同时梳理俄罗斯等国外地区法律法规,为我省及东北地区“走出去”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纠纷解决方面提供仲裁保障。

哈尔滨地处东北亚地区较为中心的位置,有着广阔的国际视野和深厚的经济基础,也是“一带一路”倡议版图的重要节点,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将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及“龙江丝路带”建设,发挥仲裁服务优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努力维护东北亚地区良好的商贸环境,树立国内仲裁机构的权威性,提升国际话语权,为仲裁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简称哈仲,英文简称HRBAC)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6年8月组建的哈尔滨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
哈仲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等合同纠纷。
您签订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签署仲裁条款
标准仲裁条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补充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 XX 合同产生纠纷,现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约定送达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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