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历史沿革
清朝雍正九年(1731年)从宝坻县析出设置宁河县,管辖宁河、芦台、汉沽、塘沽、新河、军粮城等地。宁河县从设立直到民国建立,一直属于顺天府管辖。
这一时期,塘沽海河北岸属于顺天府宁河县管辖(塘沽海河南岸属于天津府天津县管辖),汉沽也属于宁河县管辖。塘沽、汉沽都临海,宁河县是顺天府唯一临海的县,就是说在当时北京有出海口。
民国建立后,撤销顺天府,成立京兆地方。1914年,宁河县脱离京兆地方,受直隶省(1928年更名为河北省)管辖。
平津战役期间,宁河解放。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1月17日,塘沽、大沽解放,跨海河成立塘大市,自此海河北岸的塘沽脱离宁河县管辖。
1949年3月,设立汉沽特别区,属于县级单位。
1949年8月,河北省天津专区成立,管辖包括宁河县在内的十个县。同年,汉沽特别区改为汉沽镇,属于天津专区直接管辖。
1951年1月,汉沽镇属于宁河县管辖;1951年7月,汉沽镇复属天津专区管辖。
1954年,汉沽镇改为汉沽市。
1958年,天津直辖市降为河北省辖市,汉沽市改为天津市汉沽区,宁河县归属唐山专区管辖,年底河北省天津专区并入天津市。
1959年,宁河县并入汉沽区,划归天津市管辖。
1960年,天津市汉沽区(含宁河)划归唐山专区管辖,更名为汉沽市。
1961年,重新设置宁河县。
1962年,宁河县划归重新设置的河北省天津专区管辖。
从1949年到1961年,塘沽、新河、汉沽、茶淀乡、军粮城乡、李庄乡、中心庄乡、宁车沽、东堤头、大田乡等不少城镇乡村从宁河县划入天津市塘沽区、汉沽区、东郊区、 北郊区。
1967年,河北省天津市再次成为直辖市。
1970年,河北省天津专区更名为河北省天津地区。
1973年,宁河县划归天津市管辖。同年,天津地区改称廊坊地区。
2015年,撤销宁河县,设立宁河区。
时至今日在宁河境内仍有三块飞地不属于宁河区管辖、甚至不属于天津市管辖,分别是属于北京市管辖的清河农场,属于河北省管辖的唐山市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唐山市汉沽管理区临津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