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程丹音和周媛因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执行款21215 元及利息等义务且违反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或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1号2栋2-203房 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联系电话:4953577。
执行案号:(2017)桂0109执350号
立案时间:2017年7月21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程丹音
年龄:23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450329199401070303
户籍所在地/经常住所地: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1号2栋2-203房
尚欠金额:21215 元及利息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限制高消费
案件详情: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到金融、土地、房产、车管、工商等部门进行了调查,也到被执行人的住所地,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对本案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也没有异议。本案申请标的为21215 元及利息。本院认为,本院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本案暂不具备执行条件,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联系举报电话:4953577
联系法官:何法官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周媛
年龄:46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45232919701030032X
户籍所在地/经常住所地: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1号2栋2-203房
尚欠金额:21215 元及利息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限制高消费
案件详情: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到金融、土地、房产、车管、工商等部门进行了调查,也到被执行人的住所地,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对本案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也没有异议。本案申请标的为21215 元及利息。本院认为,本院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本案暂不具备执行条件,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联系举报电话:4953577
联系法官:何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