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13岁女孩被奸杀,真相大白!

团结的社会需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需要检察问责。在办理“郑某奸杀13岁女童韩某”案时,主管检察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严格审查事实和证据,没想到发现了重大事故。

“他还有预谋杀人的嫌疑吗?”今天我要给大家讲的故事发生在被誉为淮上江南“楚相之乡”的河南淮滨。

2017年3月27日晚10点左右,犯罪嫌疑人郑某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在淮滨区市信用联社门前行驶时,不顾13岁女孩韩某的反抗,和她的母亲,强行将她拖到城里。他将韩某骑上电动三轮车带到偏僻的乡间小路上实施强奸,韩某挣脱后驾车追赶,导致韩某坠入路边池塘。郑看到韩落水,但没有救他。放手吧。第二天,人群发现韩淹死在路边的池塘里。

淮滨杀女童案,淮滨一女孩被亲生母亲打死

案件移交我院审查时发现,公安机关仅以强奸罪将郑某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并未提及如何评价犯罪事实和情节。 “韩某溺水身亡”,郑某是否仍涉嫌故意杀人罪,直接关系到本案重大实质性问题的认定和处理,对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必须准确、全面。

淮滨杀女童案,淮滨一女孩被亲生母亲打死

经过一系列审查和讨论,最终认定犯罪嫌疑人郑某驾车追赶被害人韩某,致其落水,郑某负有救助韩某的刑事责任。郑某未能履行救援职责,留下韩某死亡。因溺水身亡,其行为符合刑法第232条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不作为罪依法追究郑某的刑事责任。应与强奸罪并列数罪并罚。

淮滨杀女童案,淮滨一女孩被亲生母亲打死

随后,该案移送信阳市检察院依法侦查起诉。昨天,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来源:信阳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