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新规银行利息 (民法典金融借贷新规)

民法典借贷新规31条,民法典新规银行利息

法道金融第22期沙龙论道《民法总则》对银行的影响。

(文/财经主编 邱晓)2017年9月28日,由湖南融邦律师事务所主办,湖南省律师协会金融与证券委员会、长沙市律师协会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协办,财英新媒体支持的“法道金融”第二十二期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A座9楼湖南融邦律师事务所举办。

本期沙龙邀请到湖南省金融实务领域的资深学者型专家郑振华(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以《民法总则》背景下商业银行业务将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为主题进行讲学。

父母可以名正言顺地把银行存款赠与尚未出世的小宝贝;对于银行柜员的单方承诺,投资者可以理直气壮找银行买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此可以以法人身份向银行申请*款贷**和清偿;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作为无形财产将可以作为*款贷**质押物;*款贷**客户逾期超过2年,银行仍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2017年10月1日,被称为“小民法典”的《民法总则》将正式生效。《民法总则》对立法原则、法人种类、监护制度、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法律行为、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保护、代理、民事责任以及诉讼时效期间等进行了诸多位修订和重新规范,对民事活动的开展将发生深远影响。《民法总则》的施行,也将深刻地影响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商业银行在选择客户、业务营销、资产管理、风险防范以及依法维权等各方面都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面对已然来临的变革,商业银行该如何认识并应对挑战?金融律师该如何调整思路为银行保驾护航?在审理银行金融类案件时,法官的审判思路会有怎样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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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振华现为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省分行审贷审委员会资深专家。

面对这场充满机遇的新挑战,在《民法总则》即将实施的节点,郑振华先生以前瞻性视角结合《民法总则》将对银行业的影响展开探讨,本次讲说主要分为以下两部分:

第一部分,阐述《民法总则》对银行业发展的新机遇。谈到《民法总则》的施行,加快了金融立法的进程,对于进一步完善金融法律体系建设带来了新机遇以及对商业银行机构拓展和公司治理完善的新机遇。

第二部分,探讨《民法总则》对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新挑战。内容涉及:第一,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对客户审查的挑战;第二,关于法人划分的新规定,对银行客户选择和业务营销的挑战;第三,关于民事权利的新规定,对银行担保抵押财产范畴的挑战;第四,关于诉讼时效的新规定,对银行信贷业务维权的挑战;第五,关于公民权利的保护规定,对商业银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挑战。

在现场提问交流环节,现场法律金融界人士纷纷踊跃互动,对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信贷审查、民事主体分类对于商业银行选择客户的影响、虚假意思表示事前如何防范、针对商业银行债权问题对赋强公证制度态度、对于虚拟财产、数据商业银行的态度和估值问题、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可能对普通民众带来的影响等众多问题,郑振华先生都作出了详实且富有见地简答,新思想、新观点屡屡迎来现场阵阵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