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消息,4月19日,四川省颁发第一本居住权登记证明,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在四川省正式落地实施。


居住权登记故事一、张翼德离婚后,与夏侯兰结婚,办理居住权登记

张翼德具有英雄气质但脾气暴躁,与前妻性格不合离婚,离婚分割得一处房产。张翼德离婚后,偶遇夏侯兰,夏侯兰父亲早亡缺乏父爱,被张翼德的英雄气质所折服,于是,二人由相识相知到相爱,最后修成正果结婚。
结婚后入住张翼德离婚所得房产,夏侯兰缺乏安全感,很想在张翼德婚前房产上加名,但担心张翼德多心生气,于是提出办理房产居住权登记证明,张翼德欣然同意,在《居住权合同》中载明:居住期限为有生之年。在居住期限内,任何人都没有权力把夏侯兰赶出该房屋。
居住权登记故事二、刘一德与孙香香离婚,办理居住权登记

刘一德与孙香香结婚后,在荆州买了一套房,不动产权证载明刘一德和孙香香的名字。由于刘一德是个工作狂,四处奔波顾不上家庭,长期两地分居导致夫妻感情逐渐破裂,最后以离婚来了结这段姻缘。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房产归刘一德,由于房产价值100万人民币,双方约定,房产过户之后,刘一德支付给孙香香50万元房产补偿款。
夫妻恩爱时,缺点可以美化为诱惑,一旦感情破裂离婚,信任感立即消失。孙香香担心房产过户后,刘一德不支付补偿款50万,反过来,刘一德担心先支付补偿款后,孙香香不配合房产过户。最后,他们签订《居住权合同》,房产过户的同时做居住权登记,房产过户后立即支付房产补充款,补偿款支付同时,孙香香提出取消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登记故事三、司马懿生前房产过户给儿子司马昭,办理居住权登记

老谋深算的司马懿在洛阳有一套房子,司马懿年老多病,年龄大了心性大变,缺乏安全感。儿子司马昭看见老人去世后,房产继承手续复杂,并且兄弟姐妹之间为了争斗遗产大打出手的不是少数。于是,在司马昭的提议下,司马懿召集家庭会议,准备生前把房产过户给司马昭,但是,司马懿担心一个问题,害怕房产过户之后,司马昭把房屋卖掉或出租赶走自己。
大家商定,司马懿与司马昭签订《居住权合同》,居住期限为有生之年,在房产过户给司马昭的同时,办理司马懿的居住权登记。如此一来,房屋不能出租,即使房屋销售司马懿的居住权仍然存在,直到去世时居住权才会消失。
居住权登记故事四、杨正林留遗嘱,房屋所有权归儿子,保姆艾虹享有居住权。

杨正林30岁丧妻,儿子仅有2岁,杨正林担心失去母爱的幼子受委屈,没有再婚,一个人把儿子养大成人。儿子大学毕业后独立居住结婚生子,55岁的老杨一个人住在空荡荡的“老破小”房屋中,生活饮食失去平衡没有规律,儿子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儿子提出给老父亲找保姆,老杨横挑鼻子竖挑眼,“面试”了一个又一个,都不满意。直到保姆艾虹出现,让老杨眼睛闪光神清气爽。艾虹35岁,单身母亲,身材高挑微胖,神似老杨早年去世的妻子。老杨示意艾虹留下。
25年来,老杨的“老破小”中除了儿媳以外,艾虹是第一个非亲女性,艾虹带着3岁儿子入住后,“老破小”顿时“蓬荜生辉”。“老破小”是一居室改成的两居室,房屋空间狭小,老杨与艾虹整天生活在一起,老杨枯寂的老井荡起了涟漪。
艾虹对老杨很好,洗衣做饭做家务,把老杨照顾得无微不至。老杨对艾虹母子也很友善,老杨给艾虹儿子讲故事、教他读书写字,买玩具给他。
一个雷电交加的深夜,小儿子突然发高烧,无助的艾虹敲开了老杨的门,老杨二话不说带上银行卡背着小儿子向医院冲去。在艾虹和老杨的精心照顾下,小儿子很快就康复回家。
从医院回家后,艾虹洗了澡穿着薄薄的睡裙,来到老杨的房间,感谢老杨对儿子的照顾。艾虹薄薄的睡裙中微胖的身体散发出老杨久违的体香,啪啪啪就顺理成章地发生了…
五年后,艾虹陪同老杨去医院体检, 不幸的是,老杨得了癌症。此后2年的治疗中,艾虹对老杨不离不弃,精心照护。
艾虹对老杨的付出,让老杨深深感动。老杨担心他死后,艾虹母子无家可归。于是,立下遗嘱,老杨去世后,房屋所有权归儿子,艾虹享有居住权,居住期限为有生之年。
【结语】
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的一种用益物权,赋予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排他性,旨在解决"房子不归我,但我却能住"问题,为保障"居者有其屋"具有重大意义。
购买二手房时,除了关注房屋是否抵押和出租以外,还需去不动产权中心查询,该房产是否存在居住权登记,如果存在居住权登记,取消后才能购买,否则,你买了房,所有权归你,但你不能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