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交警事故处理中队 (七大队破获交通肇事逃逸)

2018年5月10日清晨5时14分许,金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县公安局情指中心指令,在新城区的梅山湖路三里井大桥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摔倒在地上,摩托车驾驶人伤势严重,事故情况不详。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火速赶赴事发现场。

现场位于现代产业园区梅山湖路三里井大桥路段,民警到达时,伤者已被送往金寨县中医院,现场仅留下伤者的摩托车和疑似肇事逃逸摩托车留下的车辆碎片,没有其他更多的物证。由于案发时段是清晨,现场附没人员稀少,更没有目击证人。民警对现场进行走访和搜索没有得到有价值的线索。因伤者伤势严重,处于昏迷状态,已经不能说话,无法得知事故发生经过,只能从其家属处得知是骑摩托车从金寨县相邻的六安市叶集实验区前往金寨。民警调取现场附近的监控,只能隐隐约约看到两个模糊的疑似灯光的移动亮点一闪即逝,凭感觉,民警认为一个亮点从北边叶集方向过来,另一个亮点从路西边金寨县梅山镇开顺村方向过来。逃逸的时间和线路因监控原因不能确定。

结合现场遗留物、现场周边和肇事摩托车行驶路线的监控情况,办案民警经过仔细分析判定,肇事摩托车为2016年出厂的黑色豪爵110-2C喜运两轮摩托车;肇事摩托车驾驶人可能住在209省道开顺村周围,摩托车最后一次出现的监控以南,另外一个监控以北,范围大约300米;根据案发时间以及行驶路线,结合监控录像,肇事驾驶人的目的地应该是叶集实验区;根据肇事驾驶人出行的时间判断,其职业可能是从事建筑或模板厂工作。

综合以上分析研判,办案民警对叶集、江店、开顺的豪爵摩托车专卖店、摩托车维修店进行摸排走访,调取了销售商的销售和维修记录。同时对开顺村居住在209省道附近的居民组进行排查,该村共有11辆摩托车符合以上一项或多项条件。通过逐一排查和仔细筛选,排除掉10辆摩托车,唯有解某某完全符合以上4项条件,最后确定其有重大作案嫌疑。

5月18日晚,办案民警来到解某某家,依法对其传唤,并在其家发现肇事摩托车。在交管大队讯问室,解某某对肇事逃逸供认不讳。5月10日清晨5时许,解某某驾驶黑色豪爵110-2C喜运摩托车,由开顺往叶集亲戚家模板厂上班,行驶至梅山湖路事故地点时,与受害人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使受害人倒地受伤不能动弹。解某某见四下无人,强忍伤痛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往叶集方向逃跑,并装作没事的样子继续在亲戚家模板厂上班。等到晚上回家后,让其一个亲戚购买了摩托车配件对损坏部件进行更换,企图掩盖肇事逃逸事实。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侦办中。(项昌军 漆先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