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远”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哈市警方喊这两类人8月31日前“报到”|“银谷财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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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发布警方通告,称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道里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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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现敦促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经理、主管、业务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应将自己在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工作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费等涉案资金全额退缴至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相关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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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上述相关人员退缴涉案资金前需要到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经侦大队(道里区埃德蒙顿路23号) 主动配合调查取证,并核实需要退缴涉案资金的具体金额。

2 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及时退缴上述涉案资金的,可以视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涉案资金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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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里分局自受理此案件起,截止目前已有许多投资客户到公安机关取证,但根据目前侦查所掌握的情况仍有部分投资客户未到公安机关报案。为尽快完成侦查取证工作,经请示上级部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凡在该公司投资的人员请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访信**接待大厅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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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准备的相关报案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复印)

2、相关投资《合同》《协议》等文件复印件(单面复印)

3、交款收据、POS机刷卡单、银行转账凭单复印件(根据个人投资转款方式)及银行交易流水(必须提供)

4、交款、返款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5、债权确认书(根据个人情况)

6、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0451—87663283

“银谷财富”涉嫌非吸被查,

在通河被骗的投资人速来报案!

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清河分局发布警方通告称,2020年7月31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清河分局依法对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河县分公司清河营业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案初查,为了确保案件依法办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提示各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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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通过线上平台参与的投资人,请微信登录北京“朝阳分局涉众型经济案件报案平台”进行注册报案,按要求提交证据材料。

2 对在银谷财富通河县分公司清河营业厅投资的出借人,请携带相关材料到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清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咨询报案事宜。

3 请符合第二项条件的投资人,于2020年8月1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款收据或POS机刷卡单,银行转账明细,合同协议等复印件到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清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截止2020年8月10日仍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人视为放弃报案,相关后果由个人承担。

4 请广大投资出借人合理合法反应诉求,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

清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联系电话:0451-57446891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王铁军

编辑:马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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