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日上午,申请人罗宗思等工人代表分别将一面上书“一心为民司法百姓满意赞誉”的锦旗送给惠城区法院执行局卜健局长和一面上书“全心全意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锦旗送给执行员黄小薇同志。
随后,执行干警主持被执行人将最后一笔执行款21万多元通过该公司股东的网银账户发放申请人。至此,这宗拖欠470名工人共374万元多次*访信**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案件回顾
罗宗思等470名工人与被执行人同健(惠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健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惠州市惠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决定书,裁决同健(惠阳)电子有限公司支付罗宗思等470名工人工资及补偿款等共374万多元,因被执行人同健未履行义务,罗宗思等470名工人于2017年6月28日向惠城区法院申请执行。
这是一宗涉民生劳动争议执行案件,而被执行人处于经营困难时期,申请人为尽早拿回工资,多次到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访信**。该案人数多、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如处理不当,将引起不良影响。
惠城区法院黄志强院长接汇报后,和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以及执行局领导研究执行方案,指示执行局一定要想方设法,全力维护劳动工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员黄小薇接案件后,迅速展开“四查”, 但是,查询反馈结果显示被执行人不动产均被其他法院另案查封,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同键公司的银行账号,找到其负责人,责令履行义务,优先偿还工人工资欠款。

据了解,被执行人同健公司的股东退出公司且将其名下资产抽走,引起该公司资金极度紧张,导致无法正常运营,引发拖欠工人工资,工人相继离职并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等一系列问题。
鉴于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黄小薇等执行干警一方面多次耐心做工人们的思想工作,告知被执行人的现状,取得工人们的理解,并表示会依法尽快妥善处理,要求工人们相信法院,配合法院工作;一方面协调好被执行人公司所在地的水口街道办做好工人维稳工作;另一方面,督促被执行人想方设法先筹集部分资金偿还工人,缓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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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执行干警的多方努力,同健电子厂负责人签订了还款计划,8月8日,被执行人的股东拿出180万元为该公司支付部分工人工资。
但由于申请人分布在四川、贵州、河南等各地,同志来领取执行款,路途遥远,费时又费钱且,经请示分管执行工作的邓远标副院长并同水口街道办、被执行人协调,将该执行款划至惠城区法院账号,首次运用互联网通过该公司的股东网银账户发放470名工人。

工人们收到执行款后,非常高兴,同时对法院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有的工人也返回该公司上班。
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被执行人分别于9月26日和11月1日通过网银向工人们发款160多万元和21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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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工人们非常感动,由罗宗思等人代表专程到惠城区法院向该院领导和执行干警送上锦旗表示感谢之情,交口称赞法院及法官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想当事人之所想,让当事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