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方医院和广州新市医院没有介入手术室,医生和护士没有学习过介入诊疗、放射介入治疗、核医学治疗,怎么会做上述手术?以上手术都是综合介入四级手术,按照国家卫健委《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医生要在国家卫健委和省级卫健委指定的培训基地学习一年,还要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30例介入手术,上报国家卫健委,医院要一年完成500例手术才具备资质,医院要有介入手术室,介入手术要有DSA(血管造影,数字减影机)要有做介入手术的植入、介入耗材,做放射性粒子植入要有物理师,要有TPS系统,剂量检测仪等等。两个私人医院,没有上述设备和医疗器械,连增强CT都不能做,医生就诊断肿瘤复发(在中山大学附属附属做了手术3个月),就欺诈我,说我妈的肿瘤复发,在没有DSA的情况下,病历手术记录、遗嘱伪造在DSA引导下做肝动脉化疗栓塞手术,做放射性粒子支架植入手术,做放射性粒子植入手术,手术后我妈马上就肝昏迷,呕吐,发热,衰竭死亡,广州东方医院和广州新市医院使用的介入和植入的胆管、导丝、穿刺针、放射性粒子支架、放射性粒子没有标签和条形码,没有合格证,用粒子枪植入放射性粒子50粒,直接导致我母亲肿瘤转移种植,肝内感染,直接导致我母亲死亡。
医院隐瞒事实真相,虚构事实,在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就敢给病人做四级介入手术,他们真的是为了钱,真的是图财害命!
医疗欺诈为什么没人管?医院和医生现在还继续欺诈,我是一个医生,我都被它们骗了,普通病人呢?真的可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