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重点要看保险条款吗 (买保险千万要注意)

买保险应该关注哪几个问题,买保险要慎重多数有问题

据悉,中国保监会日前公布了近两年来查处的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有助于消费者提高风险识别意识。

a.通过举办“VIP客户理财沙龙”给客户*脑洗**。有调查发现,在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与工商银行广西分行营业部共同举办的“VIP客户理财沙龙”活动期间,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相关责任人作的专题讲座用语夸大,与事实不符。

沙龙讲座中在介绍“金镶玉两全保险”产品时,使用了“45岁的王先生,每年为自己投保30万元,连续缴费5次,总共投保金额150万元……将获得红利829350元”“理财综合收益255万元,复合增长率170%”“在十年期间,将享受497.52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障”等语句,涉嫌故意夸大产品收益。

b.作为保险代理机构的银行违规展示保险宣传资料。去年1月份,据有关保险消费者反映,工商银行沈阳和睦路支行在其职场内摆放自制保险宣传资料,以及带有误导性内容的保险产品宣传展板。

而经核实会发现,这些违规宣传资料存在“每年存一万”“支取”“本息”等混淆银行产品和保险产品的表述,宣传资料据悉由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员工周某自行制作。作为保险代理机构,工商银行沈阳和睦路支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使用违规宣传材料行为。

对此,当时辽宁保监局就对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罚款10万元,对责任人周某和闫某分别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工商银行沈阳和睦路支行罚款10万元。

c..找代办理赔谨防对方制造假赔案。有市民王某将发生单方事故造成损伤的车辆交汽车修理单位北京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维修并代办理赔。当王某为车辆办理续保时,发现有其本人不知情的出险赔偿记录且造成续保保费上浮,于是,他向北京保监局投诉。

北京保监局经检查发现,该修理单位在被保险人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辆单方事故虚构为双方事故,由该修理单位工作人员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了虚假的《领取赔款授权书》、车辆损失照片等理赔资料和虚假的事故双方联系方式。最终,保险公司将本案赔款2073元支付至该修理单位账户。

经核实真相后,北京保监局对该代理理赔公司罚款5万元,并责令其改正该违法违规行为。

d.以不正当理由拒绝赔付商业车险。2013年5月份,李某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驾驶重型专项作业车经过临海市汛桥镇农商银行门口时,碰撞到停放的别克轿车,该重型专项作业车负全责。

而天安财险台州中心支公司按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赔付车主张某2000元,但拒赔商业车险,理由是公司特种车保险免责条款规定“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工作证”,而李某无有效重型专项作业车操作证。同时,公司仅口头告知拒赔决定,并未出具拒赔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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